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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609-688
  • 标      题:印发甘南州开展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3-05-15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开展平安陇原消防安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3〕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甘南州开展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甘南州开展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力确保我州火灾形势保持稳定。

二、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实施“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副州长刘永革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李铭、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贡保扎西任副组长,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赵建军任办公室主任,州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和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县(市)政府组织对城市消防规划进行修订,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导检查消防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级各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和系统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职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组织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推动社会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推动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重点整治共性火灾隐患。各县(市)、各部门要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和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突出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户籍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对历年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回头看”,逐一实地核查,对整改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安全主体、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依法按期整改。

2.突出整治区域火灾隐患。各县市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作市要以宾馆、饭店和餐饮、娱乐场所为重点;夏河、碌曲、玛曲县要以旅游景点和寺院为重点;临潭、卓尼县要以城乡结合部及“农家乐”场所为重点;迭部、舟曲县要以农牧村火灾预防为重点。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建设部门牵头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治,卫生部门牵头开展医院、诊所排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安监部门牵头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排查整治,工商、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排查整治,街道办、乡镇政府牵头开展对辖区社会单位网格化排查整治。其他部门要在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和组织协调作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紧盯火灾高危场所,开展不间断的排查。各牵头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牧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五项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人社、建设等部门要督促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推动社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要加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农牧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培训频次,全面提升其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阶段(425430)。各县(市)、各部门逐级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并于 5月3日前向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11020)。各县(市)、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于每月23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情况。州政府将组织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10211031)。各县(市)、各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做法经验,并于10月25日前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是认真吸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抓好当前社会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部署落实,并建立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工商、安监、建设、教育、民政、旅游、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和任务,实施全警动员,全力推进工作。

(三)落实督查考评。各县(市)要紧紧围绕201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督导考评本地、本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制度,州政府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特别是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行动结束后,州政府结合201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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