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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558-681
  • 标      题:关于转发州教育局等部门《甘南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5-02-09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州教育局等部门《甘南州特殊教育

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州政办发〔2015〕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州残联《甘南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甘南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州教育局 州发改委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人社局 州卫生局 州残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加快推进全州特殊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全州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特教特办,优先发展。坚持把特殊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把残疾儿童放在优先保障的中心位置,把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作为根本任务,特教特办,优先规划和发展特殊教育。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政策制度,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建立起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与社会各方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三)学段衔接,规模扩大。坚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建立幼儿园、中小学相衔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逐步健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格局。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比例,学前、高中教育阶段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支持州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逐年提高。到2016年,建立州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各县市建立县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利用国培计划,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以及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培训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甘南州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4—2016),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支持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帮助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前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早期教育。支持医疗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教育活动。

(二)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逐步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招生规模,帮助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招生能力,增设特教学校招生类别。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利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实施好“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每个县级随班就读资源中心配置必要的设备和专兼职辅导教师,加强随班就读学生筛查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指导,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各县市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名登记,县市教育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与途径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

(三)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要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合理设置专业,扩大残疾学生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在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积极争取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国培”和“省培”计划名额,重点抓好随班就读和特殊教学学校骨干教师培训,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培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甘政办发〔2002〕42号),争取落实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附加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全面落实特教教师津贴政策,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教师工资保留特教津贴。将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待遇。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特教学校和特教教师适当倾斜。

(五)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盲、聋和培智教育课程标准,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探索建立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交流制度。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探索开展医教结合实验。随班就读学校按照《甘肃省随班就读指导手册》开展残疾学生的潜能补偿、康复教育。改革教学方法,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强化残疾儿童少年的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四、组织领导

(一)统筹协调,靠实责任。各县市要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保障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解决特殊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教育部门要牵头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全州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教学指导和管理;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民政部门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享受低保政策,做好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抚育工作;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保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投入和公用经费投入;人社部门要落实特教教师各项待遇政策,做好残疾青年的就业安置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出生缺陷防治、配合残联开展特殊儿童基数调查、筛查、医疗、康复工作。各级残联要把特殊教育纳入残疾人事业整体规划,切实做好残疾学生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要安排8%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残疾学生职业技术培训和贫困学生助学。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好《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普通学校5倍的规定,在三年内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6000元最低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特教学校标准执行。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政策。

(三)加强督导,稳步推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特殊教育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建立特殊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奖罚和问责机制,把落实特殊教育政策、落实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师资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年度教育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确保发展特殊教育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本县市特殊教育发展。要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发展特殊教育的惠民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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