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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30553-763
  • 标      题:关于印发2015年甘南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5-04-10

州政办发〔2015〕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甘南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已经州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2015年甘南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

序号

2015年工作

重点

2015年重点任务及目标

进度

安排

牵头

单位

参加

单位

1

建立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国家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夏河县、临潭县冶力关、卓尼县木耳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逐步建成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推进“多规合一”。

1、深入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州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户籍、土地、资源、投融资、财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完善道路、绿化、住房、市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增强城镇综合功能和人口、产业吸纳能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把夏河县、冶力关镇、木耳镇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2、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多规融合”规划管理机制。

3、支持夏河县等区域地位重要、支撑作用明显的县城按照城市架构规划建设试点。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2、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2015年7月底前完成夏河县“多规合一”试点任务。 3、加快夏河基础设施建设。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

2

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推进我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镇化工作。

制定我州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方案,明确我州目标任务和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工矿(国有企业)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城市危旧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农牧村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过程中的住房问题。

上半年完成方案制定。棚户区改造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

州发改委

州编办、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及其他州直有关部门

3

贯彻国务院和省上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督促县市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落

户。

制定出台我州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

2015年第一季度完成。

州公安局

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住建局

4

落实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办法。

省上出台《甘肃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后,制定《甘南州居住证管理办法》,督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好在州内居住30日以上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办理工作;落实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完善我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甘南州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工作。其他工作2015年内完成。

州公安局

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委、州人社局、州住建局

5

落实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2015年,全州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0693套,其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990套,棚户区改造7703套;基本建成1600套;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金5251户。完成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

2015年底前。

州住建局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6

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在省上出台《2015年全省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制定下发《2015年全州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年度工作任务。

3月底前制定下发《2015年全州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全力督促落实。

州教育局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牧局、州扶贫办

7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1、2015年预算年度内,全州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少于30%用于职业教育投入。

2、全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一、二、三年级全部免学费。

3、制定《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1、2015年12月底前。

2、2015年12月完成。

3、2015年5月底完成。

州财政局

州发改委、州教育局

8

落实支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引领大学生创业。按政策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等,为低保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求职补贴,支持招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

2015年完成。

州人社局

州财政局、州教育局

9

开展农民工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对在岗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具备中高级技能的农民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开展城乡“两后生”学历型技能培训。

制定2015年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面向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人,创业培训650人。完成“两后生”培训4000人。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开展富民兴农产业及科技成果推广示范等专业技能培训。

2015年内完成。

州人社局

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

10

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制定出台我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年4月底前完成初稿;2015年6月底出台。

州人社局

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委、州总工会

11

积极配合国家和省上做好跨省级行政区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将我州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任务纳入规划。

积极谋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任务,做好相关争取工作。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推进

州发改委

州住建局

12

跟踪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规划编制,争取我州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管道及公共交通项目纳入规划。落实国家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编制“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铁路、民航以及公路、水运等规划

2015年内完成规划初稿

州发改委

州交通局、州住建局

13

落实国务院和省上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落实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5年完成年度任务

州财政局

州发改委、州政府金融办

14

研究制定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省上出台实施意见后,研究提出我州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2015年完成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州住建局

15

落实促进智慧型城市健康发展、信息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深化拓展城市网络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建设健康、养老、综合防灾体系等信息平台,开展城市网络化管理科技创新研究及先进技术成果示范推广。

2015年完成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州住建局

16

落实深入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镇)建设意见。

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积极落实资金,积极争取实施新能源城市和绿色示范县建设。

2015年完成年度任务

州发改委

州住建局

17

加强城镇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大气、水系等污染防治,改善城镇居住环境。

1、制定《2015年度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实施。 2、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 3、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制定我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

1、2015年4月底前完成。2、2015年4月底前完成。3、省上贯彻意见出台后,启动我州贯彻意见,年底前完成。 4、2015年9月完成。

州环保局

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水电局

18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全力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落实好国家资源性城市分类发展指导意见。

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2、组织认定第二批骨干企业,启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企业行动计划。

3、做好资源性城市分类发展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1、2015年完成年度任务。 2、2015年上半年启动。 3、省上贯彻意见出台后,启动我州贯彻意见。

州发改委

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国土局及州直有关部门

19

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修订工作。

1、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2、开展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修订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开展工作。

州国土局

州发改委、州住建局

20

继续加快推进“乡改镇”工作。

按照年度“乡改镇”计划,2015年完成2个“乡改镇”目标任务。在夏河县政府所在地拉卜楞镇试行“镇改街道办”。

2015年完成 。

州民政局

州编办、州发改委

21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做好全州、县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统计工作。

结合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测算全州各县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2016年2-3月报送全州各县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州统计局

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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