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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z/2021-00199
  • 标      题:关于印发甘南州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5-10-16

州政办发〔2015〕16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现将《甘南州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甘南州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和第六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农牧村的精准扶贫和社会管理工作力度,改善农牧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农牧村繁荣稳定,确保到2020年和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州委、州政府决定在甘南州建立农牧户信用信息系统。为了尽快完成对全州农牧户的信息采集,使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系统早日发挥作用,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对全州农牧户信息数据进行集中采集和系统管理的重大意义

建成并运行全州联网的农牧户信用信息系统,是甘南州委、州政府审时度势,将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村和惠农金融服务站建设等目标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是党的基层组织转变工作方式的新举措,是政府统揽农牧村工作的总抓手,是实施农牧村精准扶贫的新载体,是农牧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创举。也是州委、州政府立足州情,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农牧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州和实现农牧村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对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和“四个全面”工作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农牧村社会管理为主线,以改善农牧村信用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依法治村为保障,以便农、利农、惠农为目标。对全州农牧户的信息进行综合管理是结合“五大甘南”战略部署,创新农牧村社会管理体系,延伸金融服务的触角,发挥好村委会和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站的职能,在农牧民群众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方便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载体。

三、工作目标

以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建成“信用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社会稳定”为总要求。合作、舟曲两县市先行示范,到2016年6月末,全州所有县(市)完成信息采集,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并联网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保证保险制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延伸到村到户金融服务。使所有有发展生产能力、有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农牧户都能通过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系统得到小额信用贷款。

四、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谐共建。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金融办统筹、乡村干部负责、金融机构配合”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明确村委会和惠农金融服务站的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挖掘潜力、激发活力,集中社会各界力量采集信息并建成农牧户信息数据库。

(二)示范引领、积累经验。合作市和舟曲县要总结经验、典型引路,为后续各县的工作打造样板、探索路子、提供模式。以自然村为单元,立足现有人力条件,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一户一档。

(三)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各县(市)金融办在安排信息采集任务时,将生态文明村建设、惠农服务站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尽量少扰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办法,捆绑使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合力攻坚的投入建设机制。

(四)走村入户、数据真实。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系统将成为各级政府管理农村的重要载体,也是农口、扶贫和金融部门甄别客户的重要系统。数据采集人员一定要走村入户,实地调查,并对所采集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步骤

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的集中采集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全面动员部署信息采集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州农牧户信息系统的目标、意义和具体措施,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方案编制阶段(2015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市)要对辖内各乡镇的农牧户信息采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制定出详细的采集方案。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都要有自己的工作措施,确保同步采集,不留死角。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0月20日一2016年5月31日)。合作市和舟曲县的信息采集工作从2015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必须完成;其余各县的开始时间视具体情况各县自定,全州七县一市的采集工作到2016年5月底必须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 2016年 6月1日一2016年6月 30日)。各县(市)要在2016年6月10日前对各县(市)的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初验,州政府将于6月10日——6月30日成立州领导小组对全州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五)数据集中入库阶段(2016年 7月1日一2016年7月 3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州、县两级征信中心人员力量,将已经采集的农牧户信用信息,加载入库到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并实现全州各政府部门、涉农单位、金融机构、惠农金融服务站的联网运行。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牧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南州农牧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划和措施,解决信息采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州长任组长,州政府金融办、人行甘南州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州级各涉农单位、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创建全州农牧户信息系统是我州历史上第一次针对农牧村有组织、有目的、有抓手推进农牧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崭新举措,是县(市)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亲力亲为。县、乡、村三级都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逐级分解任务,逐条确定标准,逐项靠实责任,挂图作战,统筹推进。责任领导必须主动担当,靠前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保障投入。创建全州农牧户信息系统,州政府是总指挥,各县(市)是领导责任,各乡(镇)是责任主体,各村委会是实施主体。必须靠实责任,强力推进,县、乡两级要抓紧制定出台具体的信息采集方案,组织工作力量,尽快开展工作。甘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办、甘南州人民银行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农牧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的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联络员制度,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或村委会主任要兼任农牧户数据采集村级工作组组长。县(市)政府金融办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州政府金融办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各县人民银行要于每月底前向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报告农牧户信息数据采集的开展情况。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州、县(市)两级人民政府要抽调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采取跟踪督查、定向督查、定点督查、专项督查等综合手段,全面强化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及时整改落实。既要把握时间进度,保证质量和效率,又要坚持质量服从进度,严防赶急图快、走形变样。对督查结果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要建立和完善联系联络、信息报送、研判调度、工作通报等制度,形成上下协调联动、左右配合支持、各级合力采集的工作运行新机制。各县(市)金融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工作的指导和所报送数据真实性的检查。每个乡(镇)的乡(镇)长是数据安全性和数据真实性的直接责任人;对各村采集上来的数据负总责。一旦发现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的事实,要立即以简报的形式报金融办。要严肃问效问责,对工作不到位、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缺乏担当、敷衍塞责、不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四)广泛宣传,依靠群众。向农牧民广泛宣传创建全州数据库和进行信息采集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有效举措,做好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在制定采集规划、实施方案,信用等级、“一票否决户”等方面都要进行公示,组织群众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牧村党员、基层干部的先锋引领作用,团结和带领农牧民投身信用村的创建,最大限度行使村民自治权力。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大讲堂”等活动,积极开展针对各级干部的金融知识培训;组织行业专家、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客户经理、乡村干部特别是驻村工作队为农牧户提供金融知识辅导,引导农牧户树立诚信意识,提高农牧户运用金融创业致富的意识和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全州农牧户信用信息进行集中采集并系统管理是甘南州生态明示范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村委会的工作抓手,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对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普及金融知识,搭建政府和农户间服务平台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活动的具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信息采集有序开展。

(二)双人采集,严格保密。对每一户农户的信息采集都要坚持“双人同时在场、一人采集一人符合,农户签字确认”的原则。纸质信息采集完毕后立即装入文件袋封存。每个自然村采集完毕后立即交行政村统一封存;每个行政村采集完毕后立即交乡(镇)统一封存;乡(镇)完成后移交县(市)金融办统一管理。

(三)加强沟通,齐心协力。各县(市)政府、各乡(镇)及村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规划;各金融办要做好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分工负责、互动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四)加强宣传,注重效果。村委会一级在开展信息采集时,可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采取散发宣传材料、阅览书籍、观看宣传光盘、走进农牧户家庭、深入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利用当地新闻媒体、文化阵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好宣传工作,以提高群众的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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