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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00102-192928-283
  • 标      题: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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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6-11-09

州政办发〔2016〕221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11月3日州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甘南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了增强我州文化软实力,推进全州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与全省全国同步建设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其存史、育人、资政功能在当今时代日益彰显。“十二五”以来,全州地方志工作在州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州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辛勤耕耘、埋头苦干,形成了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的格局,全州地方志工作基础条件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理论建设,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实施“五大甘南”建设战略中,特别是在“文化甘南”建设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一纳入,八到位”(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正在完善和形成。

——编修成果不断丰富。首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二轮修志稳步推进,年鉴编辑工作全面展开。累积出版州、县两级地方志书12部,部门志、行业志60多部,综合年鉴、部门行业年鉴30多部,加上现存历代旧志和各类地情资料丛书160多册,构成不断丰富的地方史志成果群。

——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现已建成州级地情资料室1个,州级地方志网站1个。州、县市地方志工作部门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整理传统民俗文化、参与重大专题问题研究等,地方志工作在“宣传甘南,服务社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方志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修志用志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的重要指示后,全国上下地方史志工作蓬勃发展,并从单纯修志向编写年鉴、地情丛书、旧志整理、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方志理论研究等各个方位延伸拓展。激发了全社会修志、读志、用志的极大热情,形成了盛世修志良好氛围和大好机遇。

目前,全州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修志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个别县市和部门领导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得不够全面,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在许多方面还没有实现。二是全州二轮修志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州第二轮志书于2004年正式启动,计划新修1部,续修二轮志书8部,现已过去了近12年,至今有4部二轮志书尚未完成评议稿,进度缓慢。州直和省属单位编修部门志、行业志的积极性不高,完成编纂出版的数量较少。三是方志事业统筹发展差距较大。目前有5个县市综合年鉴编写时断时续,2个县综合年鉴工作还未启动,这与年鉴工作县市全覆盖和一年一鉴的要求相距较远。各县市和绝大多数部门单位地方志信息网络建设处于空白,各级方志馆建设还未起步,旧志整理、理论研究等工作成果不显著。四是部分地方志工作部门进取性不强。有的地方志工作部门开拓精神、主动争取意识、自我提高发展的能力不强,处境“边缘化”问题仍未改观,致使修志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十三五”期间加以认真解决。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推进我州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规划纲要》和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委州政府对“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我州民族地区特色,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以地方志书为主体,以地方综合年鉴为主导,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服务社会为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改革创新,依法推进,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全州地方志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突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进步主题,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建设甘南藏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历史借鉴和资信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文化载体和支撑。

2.坚持依法修志。依法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依法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法搜集、整理、保存包括藏族语言文字在内的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

3.坚持全面发展。按照“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和信息化建设多元一体”工作格局,抓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各种专业志鉴编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专题资料编写和地方史研究编纂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4.坚持改革创新。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思维观念、理论方法、体制机制、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契机,整合汇聚全州地方志资源,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实现方志资源开放共享。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确保志鉴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人文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地方志工作服务社会效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修志用志意识。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州、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积极推进州、县两级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的研究编纂和藏汉文翻译,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使我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州级和尚未完成二轮志书编纂出版任务的要加快进度。《甘南州志(1991—2010)》到 2016年底,重点基本完成人物卷资料和图片资料的征集工作,完成评议稿。2017完成复审, 2018年完成终审出版。到2020年,全面完成州、县两级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同时,开展对《洮州厅志》、民国时期的《夏河县志》、《拉卜楞寺志》等旧志的整理点校。从藏传佛教、藏族苯教等藏文历史经典中选录宣扬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保护生态环境、劝人向善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内容进行藏汉编译,对首轮志书和其它文献中记载且有助于解决当前一些实际问题的史料进行汉藏编译。

2.提升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水平。还没有启动或没有连年出版的县市要把年鉴业务开展起来,尽早实现县级年鉴工作全覆盖,进而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到2017年各县市综合年鉴全部启动,2020年实现州、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州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公开出版。加强对年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提高年鉴资料的编写编辑质量和出版印刷水平,使之具有更强的资料性、工具性、可读性和收藏性。

3.推进部门志、行业志、乡镇村志等各类专业志鉴和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的部门志、行业志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 积极响应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新城镇志》,到2020年要完成编纂终审出版。“十三五”期间,新修《甘南州地名志》和续修《扶贫志》、《农牧志》、《民政志》、《医疗卫生志》、《城乡建设志》、《教育志》、《民族宗教志》、《旅游志》、《金融志》、《信息服务志》等部门行业志。已完成二轮修志任务的分别编修出1部乡镇志和1~2部名村志;尚未完成二轮修志工作的县,编修1部乡镇志和1部名村志。

4.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工作。现已建成运行的甘南州地方志网站进一步将新修志书和地情丛书全部数字化并入库上网,使大部分史志资料和地情丛书实现电子阅览。各县市要加快信息网站建设,到2016年底,至少要在本县市政府网站建立地方史志栏目和网页,并与“甘南州地方志”网站链接。到2020年努力把各级地方志网站建成网上方志馆。在《甘南日报》、公众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设“知今宜鉴古”专栏,根据时政形势需要,有针对性介绍资政辅政的经验史料,多方位、多层面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读志用志方面的优质服务。通过多种手段,力促读志用志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通过多种方式,推介甘南史志文化,为提高甘南在外界的文化知名度做出积极努力。

5.加强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工作。从2016年起开始谋划方志馆建设的事宜,着手征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在甘南工作生活的个人已经正式出版或由文化部门批准、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各类图书、期刊、内部资料,打好方志馆建设的资料基础。积极推进州方志馆的规划论证和争取立项工作。“十三五”期间争取立项“甘南州方志馆”。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县方志馆,确保各类藏书安全和保障读志用志需要。

6.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规定》和《甘肃省第二轮修志有关问题的几项规定》、《甘肃省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等规章,全面梳理一、二轮修志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和规范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督查通报制、志书“一评三审”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志书印刷出版有关规定,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等环节无缝衔接,实施精品志鉴工程。争取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省上和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建立落实各类志书、年鉴及各种地情资料向上级业务部门及方志馆呈报制度。

7.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重视方志理论研究工作,加强对方志理论研究和当地历史文化研究的引导和支持。制定全州地方志工作理论研究规划,筹备成立“甘南州地方志学会”,创办《甘南史志》讯刊。依托州地方志学会,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引导广大史志工作者认真钻研史志业务,积极研究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的时代特点、工作方法和技巧。结合我州实际,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有目的地列出理论研究题目,开展课题项目研究。适时举办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发布会,对优秀研究成果给予荣誉和表彰奖励,推动我州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条例》、《规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为全州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适时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工作格局。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保证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部门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对外交流等经费。州、县人民政府要把地方志事业必要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保障对地方史志工作的业务指导经费和修志人员的培训经费。

(四)队伍保障。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县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一般应不少于10人。在保证编制内人员到位的情况下,各级地方志办公室、承担编纂工作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有偿聘用人员,切实解决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中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对全州地方志部门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修志业务骨干的专项培训力度。建立州级地方志工作人才库,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熟悉州情、县市情的老同志参与志书编纂审核工作。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对史志部门工作者从职级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定期开展全州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激励他们在清苦笔耕、辛苦修志的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

(五)宣传保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新兴媒介,以及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成果精品。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和健全地方志工作体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修志主体责任。各县市政府及州志各分卷承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修志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领导到位。建立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二)坚持和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理顺工作关系,切实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市政府和部门日常工作和目标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规划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建立督查落实保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市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全州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配合州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一纳入、八到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将督查情况报告州政府。

本规划由甘南州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十三五”时期二轮州县志编修规划表

2.“十三五”时期全州综合年鉴编辑规划表

附件1

“十三五”时期二轮州县志编纂规划表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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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 夏河

甘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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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 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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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十三五”时期全州综合年鉴编辑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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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出版

2017年出版

201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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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舟曲县

合作市、迭部县、夏河县

卓尼县、碌曲县

临潭县、玛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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