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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z/2024-00156
  • 标      题: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州政发〔2024〕21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4-06-06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州各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甘肃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文有删减)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前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总体定位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四章 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四节 优化规划分区和用途结构

第五章 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牧发展空间

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空间布局

第二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三节 加强牧业空间保护

第四节 打造高原乡村振兴样板

第六章 筑牢生态屏障,打造生态文明典范

第一节 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第二节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三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修复治理

第七章 优化城镇空间,建设高原美丽城镇

第一节 完善州域城镇体系

第二节 州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三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四节 中心城区(合作市)规划指引

第八章 传承历史文化,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第一节 加强全要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节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

第三节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第四节 城乡风貌引导

第九章 完善综合交通,支撑空间格局优化

第一节 加强区域重大交通廊道建设

第二节 提升交通设施服务水平

第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乡安全韧性

第一节 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第一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

第二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一章 开展国土整治,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第一节 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

第二节 推进建设用地整治

第十二章 加快协同发展,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第一节 推进区域合作联动发展

第二节 积极融入陇东南区域发展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传导,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规划传导

第三节 近期行动计划

第四节 实施保障机制

第五节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前言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落实,是甘南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纲领,是甘南州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期国家和甘肃省战略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规划》结合全州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和资源禀赋,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保护与发展,坚持生态立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建设、新型城镇化等发展空间,引导空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识别重要战略空间和魅力空间,优化自然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国土空间高水平治理。

第一章 总则

  1.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优化甘南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国土空间价值,特编制本规划。

  1. 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统筹全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生态保护和修复,传承和发扬地域特色文化,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

  1.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加强黄河、长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优化州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区域协同,格局优化。以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承担区域责任为导向,提升人口承载和就业支撑能力,通过与周边市州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甘青川三省交界处发展水平提升;突出强化合作中心城区发展,加强甘南对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辐射带动能力,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目标,通过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高城乡建设品质;以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多元化手段增加城市公共空间数量,加强存量空间盘活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高原美丽城市。

彰显特色,传承文化。活化利用人文、历史和自然资源,彰显甘南的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和历史文化,塑造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空间体系;探索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延续历史文脉,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城镇景观风貌体系。

管理导向,协同治理。坚持问题、目标、管理导向相结合,加强上下联动和社会参与,建立覆盖全域、涵盖各类空间资源的“一张图”信息平台,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1.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7)《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10)《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12)《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

1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州域层次(不含合作市中心城区),即甘南藏族自治州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

  1.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1. 规划效力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本规划自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规划背景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深入分析自然地理格局,摸清农牧业、生态、城镇各类空间要素底数,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大机遇,有效应对挑战,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1. 自然地理格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的甘青川三省结合部,分属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是黄河、长江的分水岭地区。全州地势呈现三个地貌类区,即山原区、高山峡谷区与高原山地区,其中山原区地处州域西部,包括玛曲县全境、碌曲县大部及夏河县部分地区;高山峡谷区以岷山-迭山系与白龙江流域构成区域为主,位于州境洮河与白龙江分水岭以南,积石山-西倾山以东地区,包括迭部、舟曲两县全境;高原山地区位于州境积石山-西倾山原区以东,岷山-迭山高山峡谷区以北,包括临潭、卓尼两县和合作市全境及碌曲、夏河县部分地域。

  1. 现状特征

生态地位突出。甘南州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承担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是甘肃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州林地12150.34平方千米,草地17655.68平方千米,林草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1.45%。黄河流经玛曲433公里,补给了黄河源区58.7%的径流量,是名副其实的“黄河蓄水池”。甘南州是全国九大林区和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是甘肃省最大的天然林区和高寒草甸分布区。

资源能源丰富。矿产资源中最具优势的矿种为金,是甘肃省重要的金资源基地。全州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361kw,占全省1724.15kw20.94%;可开发量为215kw,占全省1062.54kw22.42%。光照时间较长,属于我国光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太阳能资源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1400-1750小时,太阳能总储量2600kw。风能资源较丰富,风能密度最高为玛曲,达到94.4/平方米。

专栏1 主要自然资源总体情况

土地资源:依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州耕地面积1381.47平方千米、园地14.27平方千米、林地12150.34平方千米、草地17655.68平方千米、城乡建设用地173.62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4.97平方千米、其他建设用地22.56平方千米、陆地水域408.21平方千米。

水资源:甘南州境内有黄河、洮河、大夏河、白龙江等120多条干支流。全州多年平均地表水水资源总量为245.1亿立方米,其中自产水量为101.1亿立方米,入境水量为144亿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总量为41.1亿立方米。

野生动植物资源:甘南州有野生动物314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有大熊猫、梅花鹿、藏羚、雪豹、黑鹳、金雕、天鹅等143种;有野生林木植物1820种,其中重点保护的有大果青、岷江柏木、秦岭冷杉、连香树等20余种;天然草原植物种质资源丰富,据统计共94科、369属、947种,其中可食饲用植物890种,适口性优良的258种,可供驯化栽培的34种。

文化底蕴深厚。甘南州境内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和自然生态文化交相辉映,极富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现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3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甘南州拥有独具特色的雪域高原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共有497个旅游资源单体分属8大类、19个资源亚类、67个基本类型。

专栏2 文化与旅游资源总体情况

物质文化资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2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夏河县),1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临潭县新城镇),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碌曲县郎木寺镇),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夏河县上下塔哇历史文化街区、夏河县王府村历史文化街区),2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9个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有123座藏传佛教寺院,其中影响最大、最有代表性的是夏河县的拉卜楞寺,保留有全国最好的藏传佛教教学体系,被誉为“世界藏学府”,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非物质文化资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项(甘南藏族民歌、甘南“南木特”藏戏、锅庄舞、甘南藏族唐卡、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道得尔、多地舞、东山转灯、巴郎鼓舞、洮砚制作技艺、临潭万人扯绳赛、新城龙神赛会、甘南藏医药、龙头琴弹唱)、省级49项、州级192项;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51名,州级代表性传承人334名,县级代表性传承人863名。

民俗文化资源: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临潭县冶力关国际拔河公开赛、卓尼县洮砚文化博览会、迭部县国际大力士公开赛、舟曲县楹联文化活动、玛曲县格萨尔赛马大会、碌曲县锅庄舞大赛、夏河拉卜楞香浪节、腊子口红色旅游艺术节等。

红色文化资源:有宣侠父烈士纪念馆、俄界会议旧址、茨日那革命遗址、腊子口战役纪念、洮州会议纪念馆、杨积庆烈士纪念馆、肋巴佛烈士纪念馆、黄正清将军纪念馆等。

旅游资源:有地文景观类旅游资源单体63个,水域风光类旅游资源单体49个,生物景观类旅游资源单体49个,天象与气候景观类旅游资源单体8个,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单体36个,建筑与设施类旅游资源单体134个,旅游商品类旅游资源单体63个,人文活动类旅游资源单体95个。可开发景区景点有7大类33153处,现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35处,其中4A级旅游景区12处、3A级旅游景区14处、2A级旅游景区9处。

特色产业基础良好。近年来,甘南州把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环境革命”有机结合起来,纵深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全域旅游无垃圾·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2016-2020年,全州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6443.95万人次,年均同比增长13.67%以上;累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近312.32亿元,年均同比增长15.69%以上。高原特色种植业势头不断向好,藏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等特色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初步构建起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种植产业体系。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初步建立了以牦牛藏羊标准化养殖为重点,畜种畜群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近年来畜牧超载牲畜核减工作成效显著,全州整体实现了草畜平衡。

乡村振兴进展显著。近年来,甘南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七改六化三治两分离”为抓手,大力实施以“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四大工程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全州已建成生态文明小康村1903个,覆盖64%的自然村,打造了碌曲尕秀村、玛曲沃特村、夏河安果村和黑力宁巴村、合作知合玛村等一大批样板村,农牧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

  1. 主要问题

地理环境制约建设空间布局。受地形地貌、地质灾害、自然保护地等因素的影响,人口分布不均衡,适宜建设空间有限,空间制约性明显。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低、增量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全州现状耕地中旱地占比97.95%25度以上坡耕地占22.13%,且耕地质量普遍较低。甘南州总体上处于高海拔地区,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较小,耕地质量等别低,粮食作物产量低,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且需要承担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州内生态保护空间范围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较大。

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缓慢。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正在缓慢恢复,水土流失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水土流失面积1.18万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26.2%。退化草原恢复缓慢,2020年中度以上退化草原面积约0.98万平方千米,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38.14%;沙化草原面积约307平方千米,黑土滩面积约237平方千米,鼠害草原面积约3574平方千米。

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足。城乡基础设施整体在全省处于中游的水平,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等市政设施均需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对外通达性较差,对外联系通道目前高等级公路仅有G1816乌玛高速兰州至合作段和G213,缺乏带动城市发展的区域性交通廊道。

发展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甘南州产业结构为“三一二”,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大,第二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小。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型产业占全州工业比重较大,工业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弱等深层次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缺少科技资源集中的研究院所,2020年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仅0.12%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1. 战略机遇

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构建起我国从沿海到沿边、由东向到多向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为广大中西部内陆地区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创造了机会。西部陆海新通道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随着兰合、西成铁路2条国家重点铁路建设,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段、G0611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2条国家高速的建设,甘南州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南向通道,打造向西向南开放新平台。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相继推进实施,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甘南州成为多个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实施区域,也要求甘南州在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新时期甘肃省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大力实施四强行动,对甘南州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甘南州应积极推进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带建设,继续在重点流域集中连片实施矿山修复、湿地保护、沙化草原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发挥县城和重点镇的节点纽带作用,加快“一县市一园区”建设步伐,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发展水平。

  1. 风险挑战

气候变化导致畜牧业发展存在一定风险。甘南州农牧群众掌握的生产技能单一,过度利用造成草原退化的风险依然存在。加之气候变暖的影响,草原退化与畜牧业发展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加剧。未来应该大力发展现代化循环农牧业,科学合理地利用草原,以进一步提高草原生产和可持续利用能力。

自然灾害易发对人居环境建设存在一定风险。甘南州是自然灾害重点易发区,主要的自然灾害包括冰雹、大风、暴雨洪涝、雷电、干旱、低温冻害、冰雪灾害、森林草原火险、地震,另外地质灾害及农牧业气象灾害等气象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也较为严重。近年来地震叠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有发生,尤其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频发多发,截至2020年已查明的地灾隐患点有1367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广、数量多、险情重、危害大、治理难,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复杂地形气候条件导致粮食安全存在一定风险。甘南州境内气候复杂多变,易发生强降水、干旱等气象灾害,受强降水天气及地形条件影响,耕地水土保持能力差,容易导致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毁坏农田,影响农作物收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水浇地占耕地比重较低,土壤肥力差,粮食产量低,复杂气候地形条件导致粮食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明确甘南州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第一节 总体定位

  1. 总体定位

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甘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甘肃特色文化保护传承基地。

专栏3 核心功能定位

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区。甘南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肩负重要历史使命,应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科学推进退化草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探索创新生态价值转化竞争优势,构建国土开发保护格局,协调保护发展。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充分挖掘甘南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资源优势,加强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推进景区建设和服务提升,将旅游产业确定为主导产业,培育旅游新业态,促进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科技、教育、体育等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提升甘南旅游品牌影响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涉藏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突破口,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生态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探索走出涉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型发展相结合的路子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绿色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把甘南州建成涉藏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率先全面实现生态文明的样板区,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甘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甘南是甘肃省和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产品、生态服务供给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积极探索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和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的价值实现路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供需对接、生态补偿制度等制度创新,推进甘南率先创建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

甘肃特色文化保护传承基地。甘南特色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挖掘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农牧文化、民族文化等甘南特色文化,加强全要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村寨的保护,推进文化展示展演、非遗传承保护基地建设,构建全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加快建设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域生态文旅新格局。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1. 目标任务

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黄河、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逐步构建生态绿色发展体系。

2035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业规模、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现代农牧业发展格局达到更高层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初步形成,构建完成甘南特色的生态绿色发展体系。

2050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甘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建成;融入“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建成甘肃省西南开放平台;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塑造魅力国土空间,全面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成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南。

  1. 空间策略

生态立州战略。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符合甘南实际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推进黄河、洮河、大夏河和白龙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提升黄河、长江上游水系补水涵养功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矿山修复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协同四川省申报建设若尔盖国家公园,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技术的支持和保障。加大争取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完善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区域协同战略加快推进西成铁路、兰合铁路建设,打通甘南州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融入“一带一路”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联系兰西城市群和成渝双城经济圈的节点。推进甘南州与四川省、青海省以及省内相邻市州之间的交通衔接,扩建夏河机场,完善州域内部国省道交通系统,加快形成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积极融入区域旅游发展大格局,协同打造跨区域精品旅游线,促进甘南和周边区域旅游联动发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中心集聚战略。推进合作市实施“强州府”战略,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建设甘青川交界处涉藏地区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将合作市打造为引领全州城镇化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以产业、服务、政治、文化、交通为主导功能,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沿重要交通线构建“两主三辅”城镇发展轴,连接全州城镇化的重要区域,不断完善州域城镇体系;加强区域设施共建共享,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引领甘南高质量发展。

空间优化战略。落实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农则农,因地制宜的开发保护原则,严格管控各类生态空间,构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保障农牧业发展空间,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分层次、有重点的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促进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要素深度融合。

品质提升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以村庄美、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为内容,加快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着力打造“和美乡村”,进一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四章 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促进生态保护、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合理划定规划分区。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1.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全州耕地保护目标不少于1341.99平方千米(201.30万亩)(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耕地保护目标0.41万亩)。其中,合作市140.74平方千米(21.11万亩),临潭县394.52平方千米(59.18万亩),卓尼县257.84平方千米(38.68万亩),舟曲县249.67平方千米(37.45万亩),迭部县104.82平方千米(15.72万亩),碌曲县31.52平方千米(4.73万亩),夏河县160.15平方千米(24.02万亩),莲花山自然保护区2.73平方千米(0.41万亩)

全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4.50平方千米(155.18万亩)。其中,合作市122.04平方千米(18.31万亩),临潭县289.17平方千米(43.38万亩),卓尼县205.33平方千米(30.80万亩),舟曲县194.08平方千米(29.11万亩),迭部县58.73平方千米(8.81万亩),碌曲县26.63平方千米(3.99万亩),夏河县138.51平方千米(20.78万亩)。

专栏4  本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规则

1.耕地保护任务划定规则

划入耕地保护任务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2021年恢复的耕地经认定可纳入耕地保护任务。

下列现状耕地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红线,但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①截止2021年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2009年年底以来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耕地;②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任务,但尚未成林的耕地;③截止2021年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占用的耕地;④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⑥河湖范围内经认定需退出的耕地。

在不妨碍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对河湖范围内不同情形耕地,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二调”为耕地、“三调”仍然为耕地的,原则上应纳入耕地保护任务。对于以下情形,经认定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任务:①位于主河槽内的耕地;②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耕地;③水库征地线以下的耕地。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原则

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以下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①经农业农村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③蔬菜生产基地;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⑤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⑥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原有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在划足划优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属于以下情形的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在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后,可调出永久基本农田:①以土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中划定为严格管控类的耕地,且无法恢复治理的;②已明确具体选址、近期拟建设的省级及以上规划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用地已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拟占用的;③经依法批准的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经一致性处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④《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确定战略性矿产中的铀、铬、铜、镍、锂、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的开采确实难以避让,且已依法设采矿权露天采矿的。

 

专栏5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规则

耕地管理规则。①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补偿制度。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甘肃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③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采取措施,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⑤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甘肃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规则。①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②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③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甘肃省的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经依法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应当直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土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293.23公顷,主要分布在迭部县益哇镇、电尕镇、旺藏镇,舟曲县坪定镇、城关镇,临潭县流顺镇、新城镇、羊沙镇,卓尼县柳林镇,合作市那吾镇,夏河县唐尕昂乡等乡镇。

  1. 生态保护红线

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566.76平方千米(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3.99平方千米),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6359.09平方千米(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内核心保护区0.57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为5994.75平方千米(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内一般控制区3.42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外红线区域为7212.92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53%全州生态保护红线共涉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2个大类3个区块,根据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重点在合作市、临潭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舟曲县、卓尼县划定甘南高原高寒草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0539.27平方千米(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内3.99平方千米),约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9%;重点在临潭县、卓尼县划定甘南山地寒温带针叶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939.85平方千米,约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1%。根据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生态功能,重点在舟曲县、迭部县划定“两江一水”流域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5087.64平方千米,约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4%

各市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情况如下:合作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73.36平方千米,约占市域面积的37%临潭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85.27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35%卓尼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454.58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67%舟曲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50.95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65%迭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136.69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67%玛曲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484.76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57%碌曲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265.22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75%夏河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011.94平方千米,约占县域面积的16%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3.99平方千米

专栏6  本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处理规则

1.永久基本农田:①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永久基本农田不再按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作为一般耕地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今后可按照生态退耕政策逐步有序转为生态用地。②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集中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作为一般耕地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2.战略性矿产资源:①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依法设立的铀矿矿业权、油气探矿权可以保留;依法设立的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到期后退出;其他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②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铀矿矿业权,已依法设立的油气矿业权和地热、矿泉水采矿权,以及紧缺程度高、不可替代性强的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 8 种战略性矿产的探矿权,可以保留;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经批准可将拟开采范围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③各类自然公园,在法律法规未禁止勘查开采区域设立的合法矿业权,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相应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④新划入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已依法设立的矿业权,原则上可不划入。

3.人工商品林: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格局稳定性,将位于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距离国界线10千米范围内、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等重点生态区位,以及零星分布位于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的人工商品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②其他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可以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4.重大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确保不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衔接国家发展规划、国家级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符合省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已明确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项目占用的空间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5.城镇村:①城市建成区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②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镇村逐步有序退出。③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建制镇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村庄的规划布局由地方因地制宜确定,规模较大、人口集聚的村庄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可以保留。

 

专栏7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1.严格规范人为活动。①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②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其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

——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

——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

——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过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采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

——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上述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报批时附具省级人民政府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无明确规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监管办法。

2.严格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用地报批时,附具省级人民政府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①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②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管理,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3.稳妥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①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时序安排、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对人工商品林实行统一管护,并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按规定逐步转为公益林。③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等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

  1. 城镇开发边界

全州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8.0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637其中合作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5.75平方千米,临潭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1.07平方千米,卓尼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6.83平方千米,舟曲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6.53平方千米,迭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89平方千米,玛曲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8.79平方千米,碌曲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77平方千米,夏河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9.44平方千米。

专栏8  本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

1.强化方向约束:①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得侵占和破坏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自然空间格局,避让重要山体山脉、沙漠、戈壁、河流湖泊、湿地、天然林、草场等。②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已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人为活动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③避让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地震断裂带、洪涝风险易发区、采煤塌陷区、重要矿产资源压覆区及油井密集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充分论证并说明理由,明确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④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避让大遗址保护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⑤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人口、产业和用地合理布局。⑥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因素,测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潜力。

2.设置正向约束: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先划好划足、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的前提下,全州按照不超过 2020 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2637倍控制城镇开发边界范围。②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保留一定的农业和生态空间,发挥城市周边重要生态功能空间和连片优质耕地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促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布局。③充分利用河流、山川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机场、高压走廊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形态尽可能完整,便于识别、便于管理。④现状建成区、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区、城中村和城边村、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家和省级市级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等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⑤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规划限定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可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弹性发展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

 

专栏9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规则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规则。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①集中建设区用于布局城市、建制镇和新区、开发区等各类城镇集中建设。②弹性发展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弹性发展范围内进行调整。③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

加强建设安全管制。在州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区域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等相关安全风险评估,只有在确保建设安全或者进行工程治理后可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评估同意后,方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按照“三同时”(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等相关安全防治措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现状保留建设,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及相应处置。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

  1. 落实县级主体功能定位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均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巩固重要高原、山脉、河流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主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地保护,提升生态功能。

  1. 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

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进一步细化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城市化地区。

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70个乡镇。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不再进行大规模城镇建设。落实国家支持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资政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农产品主产区包括11个乡镇。主体功能定位是农业生产重点建设区和农产品供给安全保障的重要区域,是现代化农业建设重点区和农产品重要加工区。优化形成与水土光热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资源保障力度,完善灌溉设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镇为主体,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保障涉农产业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建设需求,推动乡村振兴。

城市化地区包括18个乡镇、街道。该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适度增加产业园区发展空间,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提升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健全完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专栏10  乡镇单元主体功能定位

重点生态功能区:合作市卡加曼乡、佐盖曼玛镇、卡加道乡、勒秀镇、佐盖多玛乡,临潭县八角镇、三岔乡、石门乡、洮滨镇、王旗镇、羊沙镇、冶力关镇、术布乡,卓尼县藏巴哇镇、刀告乡、康多乡、尼巴镇、恰盖乡、勺哇土族乡、洮砚镇、完冒镇,舟曲县八楞乡、巴藏镇、博峪镇、插岗乡、大川镇、大峪镇、东山镇、拱坝镇、果耶镇、憨班镇、江盘镇、立节镇、南峪乡、坪定镇、曲告纳镇、曲瓦乡、武坪镇,迭部县阿夏乡、达拉乡、多儿乡、卡坝乡、腊子口镇、洛大镇、尼傲乡、桑坝乡、旺藏镇、益哇镇,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欧拉镇、阿万仓镇、曼日玛镇、采日玛镇、齐哈玛镇,碌曲县尕海镇、拉仁关乡、郎木寺镇、双岔镇、阿拉乡,夏河县博拉镇、甘加镇、吉仓乡、科才镇、曲奥乡、桑科镇、阿木去乎镇、扎油乡、麻当镇、唐尕昂乡。

农产品主产区:临潭县店子镇、流顺镇、新城镇、羊永镇、长川乡、卓洛乡、古战镇,卓尼县阿子滩镇、申藏镇、纳浪镇、喀尔钦镇。

城市化地区:合作市当周街道、坚木克尔街道、通钦街道、伊合昂街道、那吾镇,临潭县城关镇,卓尼县柳林镇、木耳镇、扎古录镇,舟曲县城关镇、峰迭镇,迭部县电尕镇,玛曲县尼玛镇,碌曲县玛艾镇、西仓镇,夏河县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达麦乡。

各乡镇及街道主体功能区按照国家、甘肃省的主体功能区政策进行管理,各县市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中予以落实。

  1. 合理确定叠加政策功能区

根据各乡镇资源环境禀赋特点,全州确定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和能源资源富集区两类叠加功能区。将州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以及水利、农业、工业等历史文化资源空间集中分布的20个乡镇确定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将金矿等重要矿产资源相对富集的8个乡镇确定为能源资源富集区。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要系统落实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通过加强环境和设施建设,引导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保护和传承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能源资源富集区要加强对战略性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优化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推进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引导能源资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运营,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绿色开采,实现能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11  叠加政策功能区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临潭县新城镇、古战镇、流顺镇、羊永镇、王旗镇;卓尼县柳林镇、申藏镇、喀尔钦镇、木耳镇、扎古录镇;舟曲县城关镇、大峪镇、峰迭镇;迭部县电尕镇、益哇镇、旺藏镇、洛大镇;碌曲县郎木寺镇;夏河县拉卜楞镇、甘加镇。

能源资源富集区:合作市那吾镇、卡加曼乡、卡加道乡、佐盖曼玛镇;夏河县博拉镇、阿木去乎镇、扎油乡、唐尕昂乡。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1.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落实甘肃省开发“一横两纵六区”城市化地区、建设“一带三区”农产品主产区、巩固“四屏一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相关要求,甘南州主要涉及“四屏一廊”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结合甘南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规划构建“一心五轴、四区四廊”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即州府合作市,全州政治、经济、商贸、物流和文化中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建设甘青川交界处涉藏地区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

五轴:依托重要交通线形成的两个发展主轴和三个发展次轴。两个主轴分别是夏河-合作-临潭-卓尼发展轴和王格尔塘-合作-碌曲-郎木寺发展轴;三个次轴分别是冶力关-临潭-卓尼-迭部发展轴、碌曲-玛曲-阿万仓城镇发展轴和郎木寺-迭部-舟曲发展轴。

四区:重点培育果品、蔬菜、食用菌、中藏药材等特色种植产业及牦牛、藏羊、蕨麻猪、土鸡、土蜂等特色养殖产业,建设西南部草地生态畜牧业区、西北部山原农牧交错区、东北部丘陵山地循环农牧业区、东南部高山峡谷农林牧复合区。

四廊:指黄河干流、洮河、大夏河和白龙江四条主要河流所形成的生态廊道。

第四节 优化规划分区和用途结构

  1. 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生态保护区。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生态保护区占比53.46%,区内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生态控制区。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是靠近自然保护区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林草等生态空间。生态控制区占比5.84%,区内采取“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强化用途管制。

农田保护区。指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田保护区占比3.22%,区内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规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质量。

城镇发展区。指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以县城所在地为主,其余建制镇为辅。城镇发展区占比0.19%,区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乡村发展区。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乡村发展区占比36.85%,区内应以促进农牧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允许农牧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其中村庄建设区是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一般农业区是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林业发展区是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牧业发展区是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矿产能源发展区。指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矿产能源发展区占比0.44%,区内严格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准入管理,有度有序利用矿产资源,建立和完善绿色矿业发展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对矿产资源开发尤其是黄金资源进行合理布局,开采规划区应科学选址,合理确定矿山总量调控、布局、结构、最低开采规模,并划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点安全影响范围。现有矿区在开采期内按绿色矿山标准实行开采,开采期结束后应采取生态修复手段恢复矿区地质环境。

  1.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保障农林用地。严格保护农林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35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341.99平方千米(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耕地2.73平方千米),园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不断增加林地面积。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推进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增存并举转型,充分保障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采矿等其他建设用地需求。

稳定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按照生态优先原则,严格保护湿地、河流、岸线等自然保护区域,确保湿地与陆地水域不减少。

第五章 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牧发展空间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天然草原为基础,优化农牧业生产格局;落实乡村振兴发展要求,分类引导乡村合理布局,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空间布局

  1. 农牧业空间布局

农业空间主要分布在临潭县、卓尼县和合作市,重点发展牛羊育肥、藏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牧业空间主要分布在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主要发展牦牛、藏羊、犏雌牛等。农林空间主要分布在舟曲县、迭部县、卓尼县,主要发展蕨麻猪、从岭藏鸡、食用菌、藏中药材、高原夏菜、林果等。

依托现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甘肃甘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合作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一县一园”优化布局,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打造全州产业振兴的样板区和引领区,在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力争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园8个,预留园区发展空间,建成以国家级和省级为龙头、州县级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

优先利用商品林地,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等,有序发展以经济林果、种苗花卉、林下种植养殖及山野珍品开发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

  1. 构建“四区多园”农牧业空间格局

规划构建“四区多园”农牧业空间格局。

四区:重点培育果品、蔬菜、食用菌、中藏药材等特色种植产业及牦牛、藏羊、蕨麻猪、土鸡、土蜂等特色养殖产业,建设四大农牧产业发展区。

玛曲县打造以牦牛、藏羊为主的西南部草地生态畜牧业区,着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现代家庭牧场建设,发展各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市、碌曲县、夏河县打造以犏雌牛、藏羊、牦牛、青稞等为主的西北部山原农牧交错区,发展牛羊育肥产业,加快鲜奶收购站建设,大力发展草产业;临潭县、卓尼县打造以牛羊育肥、藏中药材、高原夏菜、青稞、食用菌等为主的东北部丘陵山地循环农牧业区,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加强设施农业建设,促进农作物连片化种植和农业的适度集约经营;迭部县、舟曲县打造以蕨麻猪、从岭藏鸡、藏中药材、高原夏菜、林果、食用菌等为主的东南部高山峡谷农林牧复合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造林绿化、种植养殖、山野珍品开发利用、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林副产业,提高林农牧业现代化水平。

多园: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在八个县市分别建设服务于特色种养殖业、农牧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农牧产业园区。

第二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1.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全州耕地主要分布在合作市那吾镇、勒秀镇、佐盖曼玛镇,临潭县新城镇、王旗镇、羊永镇、流顺镇、店子镇、长川乡、冶力关镇、羊沙镇、洮滨镇、古战镇,卓尼县阿子滩镇、藏巴哇镇、喀尔钦镇、申藏镇、扎古录镇、完冒镇、柳林镇、木耳镇、纳浪镇、洮砚镇,舟曲县博裕镇、大峪镇、拱坝镇、果耶镇、曲告纳镇、武坪镇,迭部县旺藏镇、电尕镇,碌曲县双岔镇、阿拉乡,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博拉镇、扎油乡、吉仓乡等乡镇。

严格落实省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耕地保护与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政策。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1.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1. 提升耕地产能和质量

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因地制宜推进旱改水、坡改梯等工作,对现有质量等别低的耕地,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建设等措施,加强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推广有机肥施用技术,提高耕地质量。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后期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好,确保补充的耕地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加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管理,统筹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耕地产能和质量。把优质耕地、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到规划期末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1. 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因地制宜,采取养、退、休、轮、控等措施,构建耕地休养生息的长效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对耕地进行全面养护。增强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抗逆性,完善区域农田防护林系统、水系统等生态设施的建设。发展优质粮油、蔬菜、畜牧农业生产基地和示范区,促进农业区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发挥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在景观构造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结合河湖、山林、湿地等各类景观要素,实现景观与农业的相互融合。深入调查摸底灾毁耕地情况,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灾毁耕地复垦工作。加强耕地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公众健康。

第三节 加强牧业空间保护

  1. 优化牧业产业布局

以区域化、特色化为重点,打造牦牛繁育产业带、犏牛繁育产业带、藏羊繁育产业带、犏雌牛(奶牛)养殖产业带、牦牛藏羊育肥产业带。建立特色养殖基地,在舟曲县、临潭县、迭部县、卓尼县、合作市、夏河县、碌曲县部分乡镇发展以蕨麻猪、从岭藏鸡和中华蜂为主的地方性产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在玛曲县河曲马场发展河曲马专业化养殖,打造马文化。以玛曲为中心建立藏獒研繁基地,推进保种选育工作。

专栏12  牧业产业空间布局

牦牛繁育产业带:涉及玛曲阿万仓镇、木西合乡、曼日玛镇、齐哈玛镇、采日玛镇,碌曲县尕海镇、郎木寺镇等7个乡镇29个行政村和2个种畜基地(阿孜、李恰如)。以甘南州水草丰茂的天然草地和品质优良的牦牛品种为基础,辅以先进科学的管理和生产方式,实现从牦牛繁殖到适时出栏的全过程产业化、生态化管理,以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种畜和生产原生态、纯天然、无污染的高档有机肉为主导方向,打造甘南牦牛品牌。

犏牛繁育产业带:涉及碌曲县拉仁关乡,夏河县吉仓乡,合作市佐盖多玛乡、卡加道乡、佐盖曼玛镇,卓尼县恰盖乡、尼巴镇、刀告乡等8个乡镇和2个种公畜基地(大峪、柏林)。将牦牛肉、乳的营养优势和其它牛种肉、乳的产量优势相结合,繁育适合甘南地区的犏牛,所生产的公犏牛输送至牛羊育肥区作为肉用品种,犏雌牛输送至犏雌牛(奶牛)养殖区作为奶用品种。

藏羊繁育产业带:涉及玛曲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碌曲玛艾镇、西仓镇,夏河甘加镇、桑科镇、科才镇,卓尼申藏镇、完冒镇等10个乡镇和2个藏羊种公畜基地(大水、西科河)。依靠优良的天然草地资源,实施规模化、现代化的藏羊生态繁育,开展欧拉羊、乔科羊、甘加羊品种选育,提高个体生产性能。

犏雌牛(奶牛)养殖产业带:涉及合作卡加曼乡、勒秀镇、那吾镇,卓尼喀尔钦镇、阿子滩镇、扎古录镇、康多乡,夏河麻当镇、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达麦乡、扎油乡、阿木去乎镇、唐尕昂乡、博拉镇、曲奥乡,迭部益哇镇、卡坝乡、电尕镇、达拉乡、阿夏乡,碌曲阿拉乡、双岔镇,临潭羊沙镇、术布乡等25个乡镇。利用犏雌牛(奶牛)养殖区充足的饲草料资源和便利的交通条件,通过集中饲养犏雌牛发展奶产业。利用优质的肉牛品种开展三元杂交,繁育尕利巴牛犊,运送到育肥产业带生产犊牛肉。

牦牛藏羊育肥产业带:涉及卓尼藏巴哇镇、杓哇乡、洮砚镇、柳林镇、木耳镇、纳浪镇,迭部尼傲乡、洛大镇、桑坝乡、旺藏镇、腊子口镇、多儿乡,临潭城关镇、新城镇、冶力关镇、三岔乡、洮滨镇、王旗镇、流顺镇、古战镇、八角镇、石门乡、卓洛乡、长川乡、羊永镇、店子镇等26个乡镇。在适宜牛羊冷季育肥的低海拔区域,依靠充足的饲草料和人力优势,进行短期育肥出栏,解决草畜矛盾,保障市场肉品供应。

蕨麻猪、从岭藏鸡、中华蜂特色养殖重点区域:舟曲县博裕镇、曲告纳镇、拱坝镇、插岗乡、八楞乡、武坪镇、南峪乡、江盘镇、大峪镇、巴藏镇,临潭县羊沙镇、冶力关镇、八角镇、术布乡,迭部县多儿乡、阿夏乡、旺藏镇、腊子口镇、达拉乡、卡坝乡、尼傲乡、桑坝乡,卓尼县扎古录镇、喀尔钦镇、纳浪镇、木耳镇、藏巴哇镇、洮砚镇,合作勒秀镇、卡加曼乡,夏河达麦乡、王格尔塘镇、麻当镇、曲奥乡、唐尕昂乡、博拉镇,碌曲拉仁关乡、双岔镇等38个乡镇。

河曲马养殖专业化养殖区域:玛曲县河曲马场。

河曲藏獒繁育重点区域:玛曲县为重点。

  1. 实行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

结合本地区天然草原生态及生产力状况,依据草原监测结果,科学合理确定草原适宜载畜量标准,核定草原载畜量。积极推进落实草原承包经营,依法赋予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要进一步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的监管办法和惩戒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 保护提升草地畜牧业

围绕“生物多样化、草畜平衡化、牲畜良种化、圈舍暖棚化、防疫规范化、产品有机化”的目标,以牦牛、藏羊等特色高原生态产业为重点,推进多户联产模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智慧牧场建设,提高设施养殖规模和水平,打造生态家庭牧场和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四节 打造高原乡村振兴样板

  1. 乡村振兴分区

划分为东南部林农区、东北部山地农牧区、中部山原林牧区、西北部半农半牧区、西南部高原牧区、城郊休闲度假区6个乡村振兴分区。

专栏13  州域乡村振兴分区引导

东南部林农区:该区域位于甘南州东南部,共26个乡镇。应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主要发展粮食、油料、药材和水果等作物的种植,积极创建农业种植示范区,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东北部山地农牧区:该区域位于甘南州东北部,共16个乡镇。应把握区位优势,坚持发展杂交油菜、高原夏菜、牦牛、藏羊等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中部山原农牧区:该区域深处甘南州中部区域,共15个乡镇。应把握农牧业的生产结构,重点发展生态农牧产业。

西北部半农半牧区:该区域位于甘南州西北部,共14个乡镇。发展以文化旅游发展为主,农牧业发展为辅,助推乡村振兴。

西南部高原牧区:该区域位于甘南州西南部,共14个乡镇。应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积极发展高原畜牧业和甘南特色旅游产业,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城郊休闲度假区:该区域主要位于城郊融合区,共10个乡镇。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着力打造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城郊发展体系。

  1. 村庄分类布局

根据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类。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安排生产空间,打造宜居生活空间,保护修复生态空间,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强化综合防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民居风貌、农业景观。

专栏14  州域村庄分类与建设要求

集聚提升类:是指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其主要特征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大、区位交通条件相对较好、配套设施相对齐全、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对周边村庄能够起到一定辐射带动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村庄。该类村庄建设需求量一般较大,应加快编制。规划应科学确定发展方向,统筹考虑与周边村庄一体化发展,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或连片建设。应合理预测村庄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结合宅基地整理、未利用地整治改造,留足发展空间,推进村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城郊融合类:指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所在地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村庄能够承接城镇外溢功能,居住建筑已经或即将呈现城市聚落形态,村庄能够共享使用城镇基础设施,具备向城镇地区转型的潜力条件。该类村庄要落实州、县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应综合考虑县城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特色保护类:是指已经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以及未公布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自然景观保护价值或者具有其它保护价值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此类村庄一般具有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文物古迹丰富、传统格局完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历史文化和自然山水特色景观、地方特色产业等特征。该类村庄规划应与相关的保护规划相衔接,将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纳入村庄规划,并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办法》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应统筹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格局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传统格局、风貌、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应积极摸排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提出特色保护和管控要求。应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

搬迁撤并类:是指因各种原因需要搬离原址撤并至其他地区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口流失严重或因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村庄。对于该类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引导其向城镇或周边中心村集聚。该类村庄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39号)要求制定搬迁方案,严格规范撤并工作,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近期不能搬迁撤并的村庄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在坚持建设用地减量原则的基础上,与空心村治理相结合,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

其他类:是指目前暂无法确定类别、看不准、需进一步观察和论证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小、配套设施一般,发展动力不足、发展受限,一般需依托附近集聚提升类村庄共同发展。该类村庄应按照实际需要选择性编制村庄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规划内容。可采取制定村庄建设负面清单、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等方式作为村庄规划主要内容,满足村民建房、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需要。

  1. 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

以开展“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与“和美乡村”创建行动为契机,提高建设标准、丰富建设内容,进一步培育富民产业、优化村庄环境、夯实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强化社会治理,以“三个一批”为引领重点,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到2025年,将全州创建成全省乡村建设示范州。

专栏15 “三个一批”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

高标准新建一批生态文明小康村。以未实施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的村庄为重点,超前谋划、统一规划村庄建设,着力突出地方风貌,避免同质化建设,合理打造独具村庄特色、彰显村庄文化、推动村庄发展的生态文明小康村。重点推进村庄巷道、院落、围墙、大门、屋顶、门窗等改造,加强特色村庄文化元素展示和村庄绿化。强化垃圾无害化处理、雨污分流和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村庄卫生厕所建设。配套建设村文化活动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等,不断优化村卫生室、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房屋特、院落净、村庄美”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小康村。

高水平提升一批生态文明小康村。将建设不平衡、建设内容不完整的生态文明小康村,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推动农牧村外立面、大门、屋顶等建筑风貌提档升级,加快院落环境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逐步提升村庄道路等级,着力在污水管网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村庄架空线整治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村庄整体面貌。同步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着力发挥龙头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带动作用,实施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农牧业产业强镇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小康村创收动能。

高规格打造一批生态特色旅游村。将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生态资源良好或特色文化浓厚的村庄建设成文化旅游标杆村和全域旅游专业村。强调保持村落原始传统风貌,民居建筑立足本地传统建筑布局和造型特征,因地制宜选择石砌墙、夯土墙、木栅栏等围墙风格,保持公共服务设施与村落整体风貌的协调统一,彰显地方特色。加强对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与修复。高标准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通村道路建设标准,建设特色步道,补齐水、电力、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村级文化广场,根据游客量配套建设农牧家乐、藏家乐、星级民宿、农家乐、旅游停车场、观景台、公共厕所等设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1. 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引导

发展现代农牧业,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畜牧业生态化,实施牲畜良种工程,优化畜群结构,建立甘加羊、玛曲牦牛、欧拉羊等特色畜种良种繁育基地,积极抓好半野血牦牛、野盘羊、娟姗牛等优质种公畜的引进、配送和繁殖,加快牦牛、藏羊、藏香猪等地域特色品种选育和复壮提纯,不断提高全州良种繁育水平。大力实施生态牧场工程,建设甘南生态大草原,全面提升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立足耕地产能保育和农业科技创新,加快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大饲草种植面积,依托饲草料加工企业,推进草业饲料基地和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稳定青稞生产基地面积,建立完善青稞良种繁育体系。进一步巩固临潭、卓尼、舟曲药材生产大县地位,培育以当归、秦艽、羌活、柴胡等为主的地方特色药材,建设中藏药材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围绕高原夏菜、羊肚菌、设施蔬菜,推进标准示范园建设,因地制宜扩大蔬菜温棚规模。

重点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合理开发民族民俗文化资源,以旅游特色专业村为引领,农(牧)家乐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支撑,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打造甘南特色乡村旅游景区和品牌,推动全域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1. 完善农牧村基础设施

全面改善农牧村出行条件和支撑产业发展为目标,全力推进村组道路和产业路建设,加快完善乡村交通网络。科学有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提高乡村供水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防洪减灾能力。完善农牧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储气设施向农牧村延伸。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牧村污水治理,将城镇和工业园区周边的村镇污水纳入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 持续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落实《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甘南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等,在尊重群众搬迁意愿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地质灾害风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内群众搬迁安置,按照“四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农田保护区),“四靠近”(城镇、中心村、园区和景区)、“四达到”(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和生态保护)的要求,有机衔接安置点选址与国土空间布局、乡村布局调整和产业发展,科学选定安置点,切实保障搬迁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 加强乡村建设用地管理

乡村宅基地的建设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要求,优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新建宅基地按照甘肃省、甘南州相关规定执行。

  1. 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加强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布局,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合理布局设施蔬菜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场等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就近供给能力,稳定现有并合理拓展畜禽养殖用地空间。

  1. 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定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住宅开发;探索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和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愿用、会用入市土地的权益保护机制。

 

第六章 筑牢生态屏障,打造生态文明典范

建立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一节 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1. 构建“三区四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甘南州作为黄河上游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功能的定位,以生态系统保护为前提,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要素类型,遵循生态本底,加强甘肃黄河首曲、尕海-则岔、多儿、洮河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全面构建“三区四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三区:黄河干流-玛曲重要水源补给片区、洮河-大夏河重要水源补给片区、白龙江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片区。

四廊:黄河干流、洮河、大夏河和白龙江四条主要河流形成的生态廊道。

多点:依托州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草原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所形成的生态节点。

  1.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加快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设立,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州现有自然保护地24个,面积共计12534.58平方千米(含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内3.99平方千米)。

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既严格保护又便于基层操作,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

第二节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1. 水资源

保护与利用目标。2025年,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1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1.0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数据为2013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2020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确定的全州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到2035年,全州用水总量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82.81%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87%,农牧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全部县级城市建成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

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结构。以现状供水情况、用水总量指标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为基础,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合理配置水资源,重点满足生活、工业用水,对农业用水进行压减,到2030年,全州配置流域内河道外总供水量1.08亿m3,其中地表水0.7753亿m3、地下水0.1277亿m3、其他水源0.1048亿m3。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充分考虑生态用水、统筹协调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化用水结构。到2030年,农业、生活、工业、生态用水结构调整为61:32:3.5:3.52035年全州水资源配置方案和用水结构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1. 水安全和水域空间管控

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化河湖长制,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合理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周边涉及项目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规范沿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合理有效地运用蓄滞洪区,发挥蓄滞洪区作用,加强蓄滞洪区的管理。蓄滞洪区建设时,应执行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开发应符合防洪要求,永久性建筑物应避开洪水流路。在防汛期间,蓄滞洪区的通信系统应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干扰和破坏。

强化水源涵养空间管控措施,科学整合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影响水源涵养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应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予以重点保护,严禁不符水源涵养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空间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分中,应优先考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并与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相衔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及水源置换及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1. 森林资源

保护与利用目标。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新机制,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到2035年,甘南州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7.80%

落实造林绿化空间。全州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总面积1236.17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夏河县王格尔塘镇、甘加镇、拉卜楞镇、扎油乡、博拉镇、吉仓乡,碌曲县玛艾镇、双岔镇、阿拉乡,合作市佐盖曼玛镇、勒秀镇,玛曲县欧拉镇、木西合乡,卓尼县木耳镇、纳浪镇,临潭县羊沙镇、洮滨镇,迭部县达拉乡、旺藏镇,舟曲县武坪镇、曲告纳镇等。

林地资源管控。全面推广完善林长制,合理确定采伐方式,采取预留缓冲带、保留珍稀植物等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系统形成不可逆的影响;推进林业工程建设,注重保护生态系统,严禁乱砍乱伐,防止土地荒漠化;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禁止采伐生态重要区位的天然林,国家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得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要以不破坏生态、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不涉及生态重要区位或生态脆弱地区等为前提开展耕地恢复或土地整治;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的其他能源类、经营类、旅游类、林下经济或森林康养等项目用地保障,应以“合理适度”为前提,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开展森林经营,加强新造林地、中幼龄林抚育管理,积极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森林后备资源;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引进先进、科学的防治措施,坚持重点区域重点治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1. 草地资源

保护与利用目标。完善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农牧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实行划区轮牧制度,巩固草地生态治理成果;加快建立以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草原监测评价考核制度为主体的草原休养生息制度体系。到2035年,甘南州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低于97%

草地资源管控。进行矿藏开发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实施草原生态经济优化工程。加快推进重点严重退化、沙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重要水源涵养区草原禁牧工作;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完善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巩固草地生态治理成果,有效建立草地保护长效机制。

  1. 湿地资源

保护与利用目标。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坚持生态巩固、绿色发展,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开展沼泽植被恢复、退牧还湿、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

湿地资源管控。严格控制占用湿地,严格保护湿地生态空间,重点保护尕海湿地和黄河首曲湿地。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加强湿地及其生态功能保护。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禁止向湿地引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

  1. 矿产资源

保护与利用目标。矿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相协调,矿业布局进一步优化,金资源产业、贵金属选冶加工业及尾矿综合利用业等产业链全面形成。铜、铅、锌、金、石灰石等产业链更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显著提高。矿泉水形成特色开发资源,扶持地方文化旅游建设。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全州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融合。

重点建设合作早子沟-夏河加甘滩金资源基地,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全面发展以金资源开发加工为主的黄金选冶产业。推进玛曲格萨尔金矿等重点矿山技术创新和环境治理,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有色金属矿藏的绿色综合利用。全力推进夏河加甘滩、合作早子沟等金矿开发建设。推进合作、夏河在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冶炼等方面的一体化建设,避免各自盲目发展、相互竞争,建立相互协同、合作的共赢机制,共同推进黄金小镇、黄金产业园等建设,共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强迭部县桑坝-舟曲县地热、矿泉水资源、碌曲县西仓寺院矿泉水资源普查和合理开发,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重点勘查区:落实省级重点勘查区(夏河-合作一带金重点勘查区),勘查面积2719.98平方千米,主要勘查矿种为金;划定1个州级重点勘查区(卓尼申藏-新城一带石膏重点勘查区),勘查面积594.48平方千米。重点开采区3个:夏河祁连山安多水泥且隆沟石灰岩重点开采区、夏河县安果矿泉水重点开采区和碌曲县“帕吾达满”矿泉水重点开采区。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0个:合作市3个、玛曲县1个、夏河县4个、卓尼县1个、临潭县1个。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区块。新设勘查规划区块20个,其中落实省级勘查规划区块15个,州级规划勘查规划区块5个;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1个,其中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9个,州级划定开采规划区2个。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控。对铜、金、石灰岩等矿产提出预期性开采总量指标,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优化矿业结构。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把新建矿山审批发证关,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不得新立采矿权。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管理,依法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原则上不予设立矿业权。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准入、绿色勘查准入、开采规模准入、绿色矿山准入和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准入。

  1.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加强生态产品信息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适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考虑不同类型生态系统功能属性,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化,鼓励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结合市场交易、经济补偿等手段,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方法。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规划编制、绩效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探索逐步取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优先推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制度。

完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河湖生态观光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施原生态保护,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适度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少数治理面积从事旅游、林下经济、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的优惠政策。

落实和完善综合生态补偿机制。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完善基于主体功能区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以自然资源为核心,积极探索更加完善的生态综合补偿机制。以矿产资源开发为重点,完善资源开发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以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完善森林、草地等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经费。探索落实和完善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实施青藏高原碳交易机制,建设跨省市对口支援碳权交易市场和平台,开展白龙江流域碳汇工程试点,加快研究试点生态资产打包上市的规则和模式。

第三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修复治理

  1. 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做好原生性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的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黄河、白龙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重点,开展流域水生生态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对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开展黄河、白龙江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重点进行本底调查和水生态健康评估。

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加强和改进优良育种和珍稀濒危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加强对濒危动植物种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在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存活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划出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用于保护和管理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建立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基地和野生动植物培育基地,对林麝、红豆杉、红景天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采取拯救和繁育措施,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数量得到恢复和增加。构建黄河干流、大夏河、洮河、白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基因库,科学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在黄河干流、洮河及大夏河等水体,建立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中心。针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开展迁地保护行动。

  1. 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

提高甘南黄河、长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统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村镇生产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沟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河岸带植被保护与修复等工程措施,提升流域水质,促进水生态恢复。对黄河干流、洮河、大夏河、白龙江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和城乡居民点周边山洪沟道进行重点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预警体系建设,对已建成的预警体系进行补充完善和优化升级,提高监测预警及河流洪水风险管理水平。推进重点城镇、重点区域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各类水体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1. 草原生态修复

以沙化和重度退化草原(黑土滩)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草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沙固沙、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有效遏制草原沙化退化势头,提高黄河补给水源的能力;完善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农牧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巩固草地生态治理成果。实施退化草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中度以上退化草原525万亩,改善全州75万亩毒害草严重的草地质量,推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治理流动沙丘、固定和半固定沙丘和治理沙化草地15万亩,遏制和缓解土地沙化趋势。进行鼠害和虫害的综合治理,并通过生态控鼠,逐步恢复全州鼠害地。

  1. 森林生态修复

提高生态建设质量和提升水源涵养补给能力,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以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为重点,完善森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信息化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结合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恢复工程,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营造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开展宜林荒地造林和疏林地补植造林,积极修复森林生态,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结合造林绿化空间评定结果,在适宜区实施水源涵养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工程。在3200m以上高海拔地区和黄河、洮河、大夏河、白龙江两岸河谷地带等宜林地,实施生态公益林碳汇工程,提升林地质量,减少碳排放,提升森林固碳效益。在玛曲县黄河沿岸防沙治沙林带等生态脆弱区规模化发展防护林,增加森林资源,提高蓄水保土和水源涵养能力。

  1. 湿地生态修复

严格保护湿地生态空间,加大湿地治理和修复力度。加强尕海则岔、黄河首曲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若尔盖国家公园设立,打造全球高海拔地带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栖息地。按照“全面保护、重点修复”的原则,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干预相结合的措施,实施退化湿地植被恢复、沼泽植被恢复和退牧还湿工程,稳定高寒湿地生态功能,增加生物多样性。

  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整治,以洮河卓尼-临潭段水土保持能力下降区域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采用工程治理、覆土绿化、生态控制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土壤水分涵养,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在玛曲黄河干流流域、洮河流域、大夏河流域、白龙江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加环境容量和拦土蓄水能力,增强水土保持能力。

  1.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重点治理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环境问题。摸底排查历史遗留矿山矿区数量,区分堆浸废渣和采矿废石堆区,对堆浸作业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分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山地质公园建设、生态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矿山修复。开展尾矿库、采矿废石堆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矿山废渣问题,提升矿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1. 土壤污染治理

加大对污染地块的管理力度,继续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和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定期更新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不断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

  1. 大气污染治理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为主,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农牧村小火炉及土炕改造工程、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和二级配送网点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1.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围绕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不同的修复模式进行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布局。通过大力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黄河、洮河、大夏河、白龙江等流域生态治理,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项目实施,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第七章 优化城镇空间,建设高原美丽城镇

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发挥合作市中心城区综合服务优势,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构建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镇建设方式由扩增量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和提升质量转变。

第一节 完善州域城镇体系

  1. 人口与城镇化率

预测到2025年,全州常住人口规模72万人,城镇人口33万人,城镇化率45%

预测到2035年,全州常住人口规模79万人,城镇人口46万人,城镇化率58%

  1.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州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五轴、多节点”的空间格局。

一心:即州府合作市,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枢纽中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建设甘青川交界处涉藏地区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

五轴:依托重要交通线形成的两个发展主轴和三个发展次轴。两个主轴:夏河-合作-临潭-卓尼城镇发展轴、王格尔塘-合作-碌曲-郎木寺城镇发展轴;三个次轴:冶力关-临潭-卓尼-迭部城镇发展轴、碌曲-玛曲-阿万仓城镇发展轴、郎木寺-迭部-舟曲城镇发展轴。

多节点: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夏河7个县城,以及多个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重点镇,相对均布于州域范围,带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1.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城镇体系按照城镇等级划分为“州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个等级。其中州域中心城市1个,县域中心镇8个,重点镇22个,一般镇33个。

专栏16  州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州域中心城市:合作市中心城区(含那吾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10-15万人。

域中心镇:夏河拉卜楞镇、临潭县城关镇、迭部县电尕镇、玛曲尼玛镇、舟曲县城关镇和峰迭镇、卓尼柳林镇、碌曲玛艾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1-10万人。

重点镇:合作市佐盖曼玛镇、勒秀镇;临潭县新城镇、冶力关镇、王旗镇、古战镇;卓尼县木耳镇、扎古录镇、藏巴哇镇、纳浪镇、洮砚镇;舟曲县曲告纳镇、大川镇;迭部县旺藏镇、洛大镇;碌曲县郎木寺镇、双岔镇:夏河县甘加镇、王格尔塘镇、阿木去乎镇、桑科镇;玛曲县阿万仓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0.2-1万人。

一般镇:临潭县羊永镇、洮滨镇、八角镇、流顺镇、店子镇、羊沙镇;卓尼县喀尔钦镇、阿子滩镇、申藏镇、完冒镇、尼巴镇;舟曲县立节镇、东山镇、博峪镇、巴藏镇、憨班镇、坪定镇、果耶镇、武坪镇、大峪镇、江盘镇、拱坝镇;迭部县益哇镇、腊子口镇;玛曲县欧拉镇、齐哈玛镇、采日玛镇、曼日玛镇;碌曲县尕海镇、西仓镇;夏河县麻当镇、博拉镇、科才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0.2万人。

  1. 城镇职能结构

城镇体系按照职能划分为综合型、旅游型、工贸型、商贸型、交通型、农贸型6个类型。其中,州域中心城市合作市为综合型,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全州政治、经济、商贸、物流和文化中心,以发展旅游服务、商贸、物流、综合服务等为主,着力打造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补给区和生态安全屏障;甘青川交界处涉藏地区中心城市;甘肃省向西向南开放的战略平台和交通枢纽城市。夏河县依托拉卜楞寺、桑科草原、白石崖溶洞遗址、八角城等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文化旅游地区中心城市、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特色旅游度假区。其他县城结合自身发展基础和发展特色,分别打造县域综合服务中心。

专栏17  州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州域中心城市:合作市为综合型。

县域中心镇:夏河拉卜楞镇、临潭城关镇、迭部电尕镇、玛曲尼玛镇、碌曲玛艾镇、舟曲城关镇和峰迭镇、卓尼柳林镇,均为综合型。

重点镇临潭新城镇为综合型;合作市勒秀镇,临潭冶力关镇、古战镇,碌曲郎木寺镇,卓尼木耳镇,玛曲阿万仓镇,迭部益哇镇,夏河甘加镇、桑科镇为旅游型;合作佐盖曼玛镇、卓尼洮砚镇、夏河王格尔塘镇为工贸型;迭部洛大镇为商贸型;卓尼扎古录镇、碌曲县双岔镇为交通型;夏河阿木去乎镇,临潭王旗镇,卓尼藏巴哇镇、纳浪镇,舟曲大川镇、曲告纳镇为农贸型。

一般镇:夏河麻当镇为工贸型;迭部腊子口镇、碌曲尕海镇为旅游型;迭部旺藏镇、玛曲齐哈玛镇为商贸型;其他镇为农贸型。

第二节 州域产业发展规划

  1. 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优化提升文化旅游业、现代农牧业两大首位产业,积极培育发展黄金、中藏医药、通道物流、清洁能源、数据信息五大特色产业,不断完善现代服务业、传统加工业(高原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生态有机肥生产加工等)、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先进制造等)等配套产业,构建甘南州“2+5+N”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重点聚焦文化旅游产业、现代农牧产业、黄金产业、新能源产业、藏中药产业、数据信息产业、有机肥产业、青稞酒产业、山野珍品产业等九条重点产业链条,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主体,深入开展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培育形成一批上下游关联、横向耦合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1. 产业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四区多节点”州域产业空间布局。

“一核”:州府合作市,建设甘青川交界区绿色生态产业基地和区域综合服务中心。以合作市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为核心,打造“百亿强县”,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文化旅游业两大首位产业,加快发展绿色矿山经济和园区经济,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中心城区重点发展商务办公、科技服务、会议展览、文化教育、商业商贸等综合生产服务功能,打造全州的产业经济发展核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引领州域产业绿色现代化转型;依托合作生态产业园区,打造两大基地(以生态农牧业产品加工为重点、中藏药加工制造为补充的轻工业发展基地,以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目标的羚北绿色工矿产业发展基地),扶持壮大三大产业(农副产品加工、绿色矿业、中藏药加工),辐射带动全州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合作市以农区种植、牧区繁育、半农半牧区育肥为重点,着力发展牛羊饲粮药菌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四区”:合-夏-碌综合经济区、玛曲生态文化经济区、临-卓新型生态经济区、舟-迭特色生态经济区。

合-夏-碌综合经济区,包括合作、夏河、碌曲三县市。依托拉卜楞寺、米拉日巴佛阁、郎木寺、桑科草原、当周草原、美仁草原等主要文旅景观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依托合作、夏河黄金矿产资源加快黄金产业链条延伸;依托夏河、碌曲太阳能资源加快发展以太阳能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依托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夏河生态产业园区、碌曲生态产业园,加快发展高端农牧产品加工、高原绿色食品加工、现代物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生态产业;依托合作中心城区、夏河县城、碌曲县城加快发展科创服务、信息服务、商贸服务、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

玛曲生态文化经济区,依托玛曲县高原草畜资源,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畜牧业;依托黄河干流、天然草原、首曲湿地等发展黄河风情与生态旅游业;依托丰富的风能、太阳能、水资源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以玛曲县生态产业园为载体,加快发展高原绿色食品加工、高原畜产品加工等产业。

舟-迭特色生态经济区,包括舟曲、迭部两县,依托农林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林果业、中藏医药种植业;依托迭部县生态经济产业园、舟曲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大力发展中藏医药加工、生态农林产品深加工、山野珍品深加工、高原绿色食品加工、民族特需用品加工等产业;依托扎尕那、腊子口、白龙江峡、巴寨沟、翠峰山、拉尕山等主要景区,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峡谷森林生态旅游业和红色旅游;依托丰富的水资源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产业。

临-卓新型生态经济区,包括临潭县和卓尼县两县,依托区内草畜资源发展高原特色畜牧业,大力发展中藏医药种植业、林下经济等;依托临潭生态经济产业园、卓尼生态经济产业园大力引进中藏医药深加工、高原农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依托临潭鑫驰物流园区、卓尼山珍物流园区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大峪沟、牛头城、冶力关、禅定寺、洮州卫城、苏维埃旧址等主要景点大力发展历史民俗风情旅游;依托九甸峡发展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产业。

“多节点”:绿色加工制造产业节点、文化旅游产业节点、生态牧业产业节点、生态农业产业节点。围绕各县的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发展高端绿色农牧产品加工、民族特需品加工、中藏药加工等,打造绿色加工制造产业节点;依托拉卜楞、冶力关、扎尕那、拉尕山、大峪沟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产业节点;依托玛曲、碌曲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打造多个生态牧业产业节点;依托临潭、卓尼、舟曲为主的高原夏菜加工产业集群,打造多个生态农业产业节点。

  1.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强化省级产业园区-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七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畜产品加工、黄金加工、金融、科技、新能源、建材、现代物流产业;夏河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屠宰及肉类加工、清洁能源、草食加工、有机肥加工、食品加工、民族用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医疗制造、新型绿色建材加工产业;玛曲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畜牧产业、畜产品加工、特色工艺品加工、中藏药材加工、文化旅游产业;迭部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产业;卓尼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业、康养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中藏药加工产业;临潭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中藏药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民族用品加工、新型环保建材、物流配送产业;碌曲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中藏药畜产品加工、通道物流产业;舟曲县生态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文化旅游产业。

各产业园区要有针对性的完善产业配套设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立足园区特色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投资环境,加快推动园区高端高质高效发展。梳理现有产业用地和发展空间,盘活存量用地,科学合理做好用地规划,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鼓励夏河生态经济产业园等符合条件的州级产业园,积极创建省级产业园。

  1. 落实“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减碳排,引导绿色低碳国土空间布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促进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切实强化污染物源头管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增碳汇,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建设,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通过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禁牧封育等措施恢复退化草原植被,提高单位面积草原产草量和质量等级。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湿地湖泊水质和平衡水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固碳作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稳步增加城市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公共绿地、小游园和城市公园面积。

第三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总体目标

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根据常住人口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殡葬、托幼、社区商业、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城乡生活圈,引导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区域多中心组团式均横布局,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便利化复合化城乡生活圈,促进共享发展。

  1. 教育设施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重点实施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完善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教育设施与城市建设一体化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学前教育就近入学,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补齐基础教育相对薄弱地区短板,撤并偏远农村地区小规模学校。保障每个县(市)至少设置1所特殊教育学校,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2所(小学、初中各1所)随班就读基地校。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设施建设,提高办学规模和招生能力。在用地保障方面,城区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人均用地合计控制在2.24.0平方米。

  1. 文化设施

补充现有文化设施规模小、等级低的短板,增加文化设施,满足公共文化设施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达到0.3平方米以上,同时适度提高娱乐康体等与公共文化设施相关的建设用地的比例。

在每个县市布局1处县市级文化中心,配置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设施,同时按照构建社区生活圈配置相应文化活动设施,历史文化资源较丰富的县区可建设小型博物馆及展览馆。在每个街道、乡镇布局1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活动中心。在社区和行政村设置综合性文化活动室。

加快推进州博物馆建设工程。建设州美术馆,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州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对未建成或未达标的县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实现州级三馆达到一级、县级三馆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建设标准。改造提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文体广场并配备阅报栏(屏)、灯光音响设备、广播器材、体育健身及儿童康乐设施等,有条件的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

  1. 体育设施

2025年、203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2.2平方米、2.3平方米以上,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

完善配套州级体育公园、体育馆、游泳馆、冰雪运动场、活动中心等大型体育设施,提高甘南州承办省州重大体育赛事的能力。在每个县市布局1处县市级全民健身体育中心,配置标准运动场地、灯光球场、游泳池等设施。在每个城市社区、行政村、自然村布局1处体育健身点,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和健身路径。

建成功能齐全的大型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设施,建设城市社区1015分钟“体育健身圈”工程,持续推进体育健身中心、全民健身路径、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实现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健身工程全覆盖。

发展民族体育,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迭部国际大力士赛、玛曲格萨尔赛马大会、临潭拔河、碌曲锅庄舞等品牌赛事。发展校园体育赛事。发展山地户外运动、草原户外运动和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体育”发展模式。

  1. 医疗卫生设施

按照州、县市、乡镇(街道)、村4个层级进行设施配套,至2035年达到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8床,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个。城区人均医疗用地达到0.7平方米/人。

重点完善综合医院和藏医院等市县级医疗设施,以及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合作市至少设立1所三甲综合医院、1所中(藏)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专科医院,并预留1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设施用地;各县应至少配置1所二甲综合医院、1所专科院,并预留1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设施用地;街道、乡镇设立至少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城市社区、中心村至少设置一个社区卫生站或村卫生室。

  1. 社会福利设施

形成州级、县市级、乡镇(街道)级、村级四级系统。州级社会福利设施在现有甘南州社会福利院基础上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宜分开布局,加快推进甘南州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县市级的社会福利设施可综合布局,形成公共福利设施服务中心,包含综合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等。乡镇(街道)级福利设施可与周边乡镇联合布局,也可统筹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做到设施共享。村级社会福利设施可利用闲置的公共用房改建成村级老年人互助幸福院。城区人均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达到0.40.7平方米,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控制。

在现有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中心等一批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改扩建城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落实老城区、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地区把老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街道、社区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加强乡镇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和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康复服务需求。

  1. 殡葬设施

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节地生态奖补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保留现状迭部县殡仪馆(含骨灰寄存设施),建成夏河县殡仪馆(含公益性骨灰堂),加快推进玛曲县、碌曲县、临潭县殡仪馆等建设,推动各县市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等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对部分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林区火葬点及天葬台修缮,提升和改善偏远藏族村殡葬服务设施。

第四节 中心城区(合作市)规划指引

  1. 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

包括合作主城区和生态产业园区两片区域,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533.00公顷。其中,合作主城区1268.72公顷,生态产业园区264.2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均为集中建设区。

  1. 空间结构指引

规划构建“轴带并行、林草嵌城、二核三区、指状发展”的总体空间结构。

“轴带并行、林草嵌城”:城市发展主次轴线与河流绿带并行,实现绿水过城、林草嵌城的空间格局。形成以当周街、格河沿线为主的城市发展主轴线和生态廊道,以扎萨沟、沙子沟、早子沟和恰仓沟为辅的次级功能发展轴线和生态廊道。

“二核三区”:围绕香巴拉广场,形成城市中央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景观核心;依托火车站片区建设打造高铁商业商务新区,构建城市副中心;以生态产业园更新拓展为契机打造产业发展片区;以合作市旧城更新及其功能扩展区域形成城市综合服务片区。

“指状发展”:基于河谷城市自然生态本底,合作市中心城区用地空间拓展呈指状发展,规划用地沿河谷通道在山水林草环境中有机生长。

  1. 规划分区指引

合作市中心城区属一级规划分区中的城镇发展区,规划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和战略留白区八类。

居住生活区: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旧城区、城东指状发展组团,包括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用地及其他居住配套设施用地等。

综合服务区: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承接市州职能形成的行政办公区、综合商业服务区,以及甘南州博物馆、大剧院、体育馆等文化体育类用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州人民医院等教育医疗类用地等。

商业商务区: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为依托火车站片区建设打造的高铁商业商务新区,以商业综合体、商务办公用地为主。

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为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为承接全州产业发展职能的省级开发区,以工业用地及配套服务用地为主。

物流仓储区: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依托合作火车站的当周物流园区,依托高速路的岗坚龙珠综合物流园区,以及甘南粮食和应急物质储备库、生态产业园仓储物流区等,主要为物流仓储和储备库用地。

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羚城公园等综合公园,香巴拉广场、颐和广场、团结广场等广场用地,沿格河的带状公园,沿沙子沟、东山山脚的防护绿地等。

交通枢纽区:以公路、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合作火车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火车站公交枢纽等区域,主要为交通场站用地。

战略预留区: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

 


第八章 传承历史文化,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关系,构建全要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强对俄界会议旧址、腊子口战役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黄河文化,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建设;加强城乡风貌管控,塑造山水人文和谐共荣的城乡风貌。

第一节 加强全要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进行遗产保护规划引导,结合各类文化遗产等级的不同,分类别分等级提出保护要求与发展导引。

  1.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规划形成“两集核、三主题、五线路、多节点”的全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格局。“两集核”是两个历史文化遗产集聚核,分别为夏河-合作历史文化遗产集聚核、临潭-卓尼历史文化遗产集聚核;“三主题”是三类历史文化主题,分别为丹尼索瓦史前人类文化主题、拉卜楞-禅定寺民族文化主题、高原生态游牧文化主题;“五线路”是五个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分别为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唐蕃古道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长征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吐谷浑古道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河曲古道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多点”是境内的多个历史文化遗产点。

专栏18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格局

历史文化遗产集聚核。夏河-合作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围绕甘南北部夏河、合作两个历史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市县形成的文化遗产集聚区,主要历史遗存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少数民族村寨等;卓尼-临潭文化遗产集聚区:围绕甘南中部卓尼、临潭两个历史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市县形成的文化遗产集聚区。主要历史遗存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等。

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以丝绸之路南线甘南段沿途区域为线索,串接区域内麻当古城、八角城等历史文化遗产点,打造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主要涉及八角城、麻当古城等历史文化遗产;以唐蕃古道甘南段为线索,对唐朝时期甘南与内地进行互动、交流和贸易交通的主要区域进行文化带保护和传承,保护沿线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多元的少数民族村寨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唐蕃古道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主要涉及北山坪遗址、丈地均粮碑、果者堡城址、杰迪寺、岭儿坝遗址、年华城址、然闹遗址、郎木寺、察干外香寺、阿米欧拉遗址、年图寺、吐蕃青布墓葬遗址、欧拉秀玛天子茶城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以红军一、二、四方面军在甘南的长征路线为主轴,以俄界会议旧址、腊子口战役旧址、敏临舟战役遗址等长征重要历史节点作为核心承载,打造长征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主要涉及俄界会议旧址、茨日那毛泽东旧居、腊子口战役旧址、肋巴佛烈士纪念碑、扁都口红军墓等历史文化遗产;以历史上魏晋时期的“吐谷浑道”南部线路为主体,串联沿途夏河县、临潭县、卓尼县等市县,形成吐谷浑古道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主要涉及拉卜楞寺、桑科遗址、安果遗址、牛头城遗址、杨永墓群、洮州卫城、叶儿遗址、禅定寺、阳坝城址、大坪族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以河曲道北线线路为基础,串接沿线合作、夏河、碌曲、玛曲各市县文化遗产,形成河曲古道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线路,主要涉及恰日遗址、青科遗址、根萨遗址、加日根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

  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引导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夏河县保护引导。夏河县历史城区及周边需要控制的区域:西起王府村,东至胜利桥(即柔扎桥),南至大夏河,北至觉姆山,面积约142.70公顷。全面保护历史城区内各类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化街区2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历史建筑2处,推荐历史建筑9处及古树名木35株等各类历史环境要素,以维护延续古城整体历史氛围。整体保护历史城区原有城寺的格局形制,延续地方传统风貌,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逐步进行街道风貌控制,优先在用地调整、交通梳理、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为历史城区的保护提供条件。严格保护文物与历史建筑,积极改善传统风貌建筑,合理整治与夏河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其他建筑,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使其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新城镇保护引导。加强洮州卫城保护,洮州卫城保护范围北以洮州城墙外50米为界,南以省道326为界,西以西城门向西延伸250米为界,东以武定门向东延伸1千米为界,面积约326.22公顷。按照分级保护原则进行整体保护,按照现状文物建筑和周边环境分别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古镇的空间格局和沿街建筑的立面、材质和色彩;除确需建造的建筑附属设施外,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沿线景观特征。在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传统风貌相协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风貌;不得新建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郎木寺镇保护引导。郎木寺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为西起加科卡哇村,东至德吉宾馆,南至甘川省界,北至郎木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停车场,面积约23.83公顷。保护与传承郎木寺历史镇区的历史格局,严格保护历史镇区内的历史文化遗存。全面保护历史镇区内各类文化遗产,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推荐历史建筑8处等。另外,整治多处传统风貌建筑,以维护延续镇区整体历史氛围。整体保护历史镇区原有城寺的格局形制,延续地方传统风貌,重点保护历史街巷,逐步进行街道风貌控制,优先在用地调整、交通梳理、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为历史镇区的保护提供条件。严格保护文物与历史建筑,积极改善传统风貌建筑,合理整治与郎木寺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其他建筑,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使其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增加文化展示与休闲功能,提高服务设施水平,提升历史镇区活力,对于历史镇区主体功能有较大矛盾的地块进行用地调整。积极改善历史镇区道路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绿化景观,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1.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引导

上下塔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引导。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塔哇秀玛村县人大左侧道路,南至扎西其街道北侧传统建筑处,北至颜克尔沟深处建筑末端,西至塔哇贡玛村夏河县中学北侧区域,面积3.62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县人大西侧道路向东100 米,南至扎西其街道路,北至核心保护区边界,西至塔哇贡玛村与夏河中学交汇处向西约100 米的带状用地,面积1.67 公顷。保护上下塔哇历史文化街区的夏河特色民居院落及其街巷,保护其历史环境不得改变,保护颜克尔沟内传统居住氛围与良好的自然环境,保护由山体向大夏河延伸的街巷格局,维持街巷尺度,保护步行街的传统风貌与文化氛围;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内现代新建建筑,使其风貌与历史街区整体风貌相符合。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与风貌特色。完善街区市政基础设施,影响历史风貌的市政管线入地铺设。突出中山街与扎西奇街的入口衔接,处理好颜克尔沟山洪防治,考虑两侧建筑风貌应当与上下塔哇历史文化街区内传统风貌相协调。

王府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引导。核心保护范围:东至拉卜楞寺西侧白塔王爷府遗址东侧,南至王爷府路道路红线,北卧象山脚,西至洒哈尔村以西大夏河西侧沟渠处,面积4.38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拉卜楞寺,南至夏河藏族中学北侧,北至卧象山顶,西至洒哈尔村以西100 米的区域,面积3.32公顷。保护王府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居住氛围与街巷格局,维持街巷尺度,保护传统院落格局及建筑丰富的藏式院落及木雕构件,传承其展示的文化内涵,保护街巷名称、人文渊源及名人轶事,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内现代新建建筑,使其风貌与历史街区整体风貌相符合。完善街区市政基础设施,影响历史风貌的市政管线入地铺设。重点对王府民居进行保护性修复,恢复院落历史面貌,清除违规搭建,保障社区居民发展权益。规划利用王府民居、王爷府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文化展示,以博物馆展示、社区民居展示、旅游环境解说等进行技术保护与文化展示。

  1.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引导

严格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文物进行严格保护,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重视并加强考古工作,积极做好对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升级、公布工作。充分挖掘夏河丹尼索瓦人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人类生存发源地等发展要求,将其塑造成为甘南考古研究和科普旅游的一项品牌。

  1. 历史建筑保护指引

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历史建筑保护,根据其价值和现状保存情况,按照“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的保护原则,以日常性保护修缮为主要手段。在满足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和功能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周边建设项目,不得危及历史建筑的安全,建筑风貌宜与历史建筑环境协调。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拆除、新建、扩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应当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历史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构筑物,要在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方面以历史建筑相协调。

  1. 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引导

融入甘肃红军长征文化主题线路,以长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打造红色地标,强调长征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主题展示以及与周边自然、文化资源统筹进行文旅融合发展。构建红军重要会议和战争文化传承区,以俄界会议旧址、腊子口战役旧址等长征重要历史节点作为核心承载,包括甘南迭部、临潭、卓尼等。打造俄界会议-腊子口战役旧址建设保护节点,整合周边优质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在原有国家文保单位基础上进行园区建设,设立保护区、缓冲区与服务区。

  1.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引导

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作为一个以自然生态为基地、农田牧场为基本生产资料、以聚落为核心的活态系统,必须坚持系统性的原则,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居民生活品质改善,自然景观保护与文化景观保护的多重需求,从而实现整体性保护目的。景观保护应该从遗产整体出发,农、林、水、草等生态景观结合农业生态保护区管理,村落、古建筑等文化景观方面结合农业文化保护区管控,保证景观的原真性、完整性。严防破坏性开发,保持自然生态和文化景观的原生态利用。

  1. 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村寨保护引导

注重保护少数民族村寨、传统村落文化的完整性,注重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空间形态与环境的保护,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的保护,注重少数民族村寨、特色民居、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等传统建筑的保护。要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创建生态村落,在民族村寨、传统村落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村庄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对古树名木、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

鼓励现有5个及以上中国传统村落的迭部县、临潭县等积极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政策机制和法规制度,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定文化自信。

按照“村落整体风貌、街巷、建筑”三个层级对传统村落风貌进行管控。村落整体风貌要综合把控宏观要素,掌握要素间的联系,遵循村落格局肌理的演变规律和理念思想,合理制定风貌管控目标;街巷是村落整体中重要的公共和联系空间,要在尊重街巷格局的原真性和把控街巷氛围的同时,优化村落交通系统,营造富有趣味的街巷空间;建筑是村落风貌的重要物质载体,在保护建筑风貌原真性的基础上,提高房屋质量和居住舒适性。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引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传统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杂技与竞技、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体育。全州列入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项(甘南藏族民歌、甘南“南木特”藏戏、锅庄舞、甘南藏族唐卡、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道得尔、多地舞、东山转灯、巴郎鼓舞、洮砚制作技艺、临潭万人扯绳赛、新城龙神赛会、甘南藏医药、龙头琴弹唱)、省级49项、州级192项。通过立法保护,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方式进行全面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研究,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措施。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团体。完善抢救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措施。鼓励支持开展民俗文化活动节庆,保护藏族传统民俗文化。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综合性传承保护基地,加强人员编制、专业机构设置、设备建设等,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所)预留用地。加强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与人才队伍建设。

  1. 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统筹各类文化资源,积极融入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历史文化遗产,引入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美食餐饮等业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打造以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居住生活为一体的文商旅生态圈,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实现。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挖掘少数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特色文化,结合乡村振兴实施,积极开发民族村寨观光、特色生活体验等产品;结合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杂技与竞技开展旅游节庆,丰富全域旅游文化内涵。

  1. 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州域范围内各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等。应结合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时落实动态补划,不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与管理工作。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严格保护。

保持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实现新旧融合,保留城乡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历史文化保护应积极协同农业生态空间,结合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生态控制区等划定统筹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提出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前提下的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建议,可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推进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策略的实施。结合城镇发展区划定统筹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提出利于城市高品质、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建议,可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推进存量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设计、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完善、产业转型、功能提升等策略的落实。

第二节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

  1. 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

高位推动红色旅游发展。不断提升甘南红色文化旧址及革命文物在红军长征文化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深入开展红色文化研究,为长征文化、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实施腊子口战役遗址、俄界会议旧址等长征红色纪念馆品牌化、数字化升级项目,活化红色文化,丰富红色旅游项目的产品体系;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南地标;推动长征文化区域共同打造高层次文化旅游经济带,放大长征文化综合效益。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加强红色革命遗迹保护利用,改造提升以腊子口为重点的迭部-舟曲-卓尼-临潭沿线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高规格举办俄界会议精神和腊子口战役重大意义研讨会,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红色旅游活动,加快推进红绿融合的旅游发展模式,开发红色旅游产品,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引燃红色旅游爆点。

  1. 积极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

积极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高效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讲好“黄河故事”,做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紧扣生态修复、文化复兴、绿色生态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传承等工程,依托九色甘南香巴拉文化旅游艺术节、碌曲锅庄舞大赛、玛曲格萨尔赛马会等系列节会活动,着力构建黄河上游文化发展动力格局,高标准规划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完善游客中心、游步道、停车场、导览标识标牌设施、环卫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等,丰富旅游业态,增强游客体验。

第三节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1. 构建生态文旅新格局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建立保障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加强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推动甘南州生态旅游发展。推进夏河县建设文化旅游地区中心城市,实施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筑牢黄河、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1. 重点打造精品龙头项目

重点打造4个国家5A级景区项目,包括冶力关国家5A级景区、当周国家5A级景区、大峪沟5A级景区、扎尕那5A级景区。着力培育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项目,包括拉卜楞-桑科-甘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拉尕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南段),加强红色革命遗迹保护利用,改造提升以腊子口为重点的迭部-舟曲-卓尼-临潭沿线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全力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玛曲段)项目,提升包括河曲马场、克琼湖、“天下黄河第一弯”景区、西麦朵合塘景区、玛曲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馆、玛曲黄河首曲精品游线示范段、黄河首曲文化公园、玛曲县游牧文化展示园等景区质量等级,完善游客中心、游步道、停车场、导览标识标牌设施、环卫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等,丰富旅游业态,增强游客体验。

  1. 打造高寒地区乡村旅游样板

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一是做大做强“全域旅游无垃圾·九色甘南香巴拉”特色品牌。二是创新提升以合作市俄合拉村、夏河县黑力宁巴村和香告村、碌曲县尕秀村、玛曲县沃特村、临潭县池沟村、舟曲县土桥子村、迭部县高吉村等为代表的16个叫响全国的文化旅游标杆村。三是持续优化以合作市博拉村、夏河县八角村、临潭县关街村、卓尼县云江村、碌曲县贡巴村等为代表的100个全州一流的全域旅游专业村。

  1. 加大培育旅游新兴业态

重点发展体育运动旅游业态。建设合作市美仁大草原低空飞行基地,打造冶力关滑雪场、康多峡户外拓展基地、碌曲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河曲国际赛马小镇以及岗岔溶洞户外越野谷等一批体育运动类项目。着力打造自驾体验旅游业态。重点建设拉卜楞-桑科草原、美仁大草原、当周草原藏文化体验区、尕秀生态文化体验区、阿万仓湿地、扎尕那景区、尕海景区等国家5C级自驾车(房车)宿营地和合作市勒秀洮河生态旅游度假区、迭部县白云田园度假及民俗体验区、舟曲县大峡沟生态度假区等国家4C级自驾车(房车)宿营地。

  1. 提升文旅综合服务水平

丰富住宿设施业态内容,构建多元化住宿服务体系;培育“藏药养生”美食品牌,提升甘南美食知名度;开发“甘南有礼”特色旅游商品体系,丰富旅游商品体系;大力引进知名品牌旅行社、连锁旅行社,鼓励本土中小型旅行社发展。

与临夏州等相邻市州在全域旅游发展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衔接,通过打造甘南-临夏绿色旅游线路,融合旅游、食品、文化等优势产业,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进程,形成互惠互通、协作一体的旅游区域,带动周边环线旅游发展。

  1. 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采用“点”、“轴”、“面”相结合的“板块旅游”空间布局模式,通过整合文旅资源、旅游景区和基础设施,形成“一核、三带、三区、四线、五板块”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一核:全域旅游中枢组织核心-合作市。

三带:以民族文化、草原湿地为观光载体,构建草原湿地民俗观光带;以自然山水观光,风情体验为核心产品,打造合作-临潭-卓尼-新城-冶力关山水风情游赏带;以户外运动,森林探秘为旅游指向,打造黄河第一弯-郎木寺-迭部-舟曲峡谷森林探险体验带。

三区:冶力关大景区、拉卜楞寺-桑科草原大景区、扎尕那大景区。

四线:白龙江流域风情线、洮河流域风情线、大夏河流域风情线、黄河流域风情线。

五板块:合作-夏河草原风情旅游板块、碌曲-玛曲草原生态旅游板块、临潭-卓尼民俗风情生态旅游板块、迭部-舟曲峡谷森林旅游板块、舟曲-迭部-卓尼-临潭红色旅游板块。

  1. 构建全域魅力国土空间格局

构建“两城、六道、六空间”的魅力国土空间格局。“两城”包括雪域羚城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合作市中心城区、历史名城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夏河县中心城区。“六道”包括草原湿地魅力廊道、红色文化魅力廊道、天下黄河第一弯魅力廊道、白龙江高山峡谷魅力廊道、洮河民族民俗魅力廊道、大夏河民族文化魅力廊道。“六空间”包括梦幻迭山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天池林海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甘南之眼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首曲湿地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翠韵山水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寻幽览胜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

专栏19  魅力国土空间分区塑造

雪域羚城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合作市中心城区):发挥合作市作为全州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以及区域“南来北往,东进西出”交通枢纽的功能,全力建设合作市两小时旅游圈,并逐步发展成为联通丝绸之路旅游线、青藏铁路旅游线和九寨沟旅游线三大黄金旅游线路的旅游枢纽城市,构建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将合作市打造成为主题形象鲜明、产品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质量优良的高原旅游休闲度假领军城市,最终发展成为大香格里拉北线旅游集散中心。

历史名城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夏河县中心城区):推动夏河历史文化发展和文化旅游提升。坚持文化驱动,以文化软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书写“中国拉卜楞,世界藏学府”的新时代城市篇章。依托良好的环境本底,推动夏河城旅融合发展,加快传统核心景区的转型升级,不断激活新的城市旅游片区;对接高铁时代、互联网时代和散客化时代,立足优势资源,重点打造大夏河韵、传统聚落、原乡旅居等产品体系,整体提升夏河城市魅力。突出拉卜楞寺藏学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及在国际上的突出影响力,建设国家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

梦幻迭山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扎尕那):在严格保护扎尕那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充分发挥扎尕那旅游景区的产业带动与辐射作用,彰显“壶天藏寨,石门秘境”旅游品牌,建设成为甘南旅游新名片,甘肃旅游新亮点,国内知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结合高原藏寨、扎尕那古冰川遗迹、峰林石景等,依托旅游线路、交通等,同周边景区联动开,打造世界级冰川遗迹、峰林石景观光、“天人合一”的原乡藏寨体验旅游目的地。

天池林海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冶力关):在保护自然生境和文化生态的前提下,有序合理开发。继续完善冶力关大景区旅游系统,构建复合旅游产品体系,完善冶力关旅游要素体系。充分利用景区的发展,带动冶力关镇及周边镇村旅游的发展,通过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建设体系,实现旅游发展与乡村社区共赢发展目标。以建设5A级景区为具体目标,最终将天池林海魅力国土空间打造成为全国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和国内知名旅游品牌。

甘南之眼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尕海湖):在严格把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遵循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基础上,进行有限合理的旅游活动开发。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优化旅游区保护发展规范,推出特色旅游产品,依托其得天独厚的湖泊资源与珍奇秀异的鸟类资源,实现其科普研学、生态观光的价值。利用其景区间的互动性与旅游资源多类型性带动周边村镇旅游的发展,实现旅游兴村、保护与发展并存的目标。将尕海湖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打造成中国西部最美生态藏寨休闲旅游示范区和国内知名高原湖泊科普示范品牌。

首曲湿地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阿万仓):在保护自然生境和文化生态的前提下,有序合理开发。继续完善阿万仓旅游系统,构建复合旅游产品体系,构建阿万仓旅游要素体系。充分利用景区的发展,带动阿万仓镇及周边旅游的发展,通过旅游名镇、文化旅游标杆村建设体系,实现旅游发展与草原社区共赢发展目标。以建设5A级景区为具体目标,最终将首曲湿地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打造成为全国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和国内知名旅游品牌。

翠韵山水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大峪沟):发挥大峪沟作为全县旅游核心区的功能定位,依托周边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全力建设大峪沟景区游览环线,并逐步打造全州山水观光、休闲度假、觉乃民居民俗、文化旅游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结构体系,建设成为大峪沟自然生态观光旅游目的地。提升大峪沟景区文化性和特色性,实现近期打造成5A级景区的目标,将“大峪沟”作为一个全新的旅游品牌进行精心打造,以创立甘南州、甘肃省旅游著名品牌,形成甘南旅游大峪沟、拉卜楞寺、郎木寺三足鼎立的局面,成为支撑“甘南香巴拉”的重要载体、“甘南香巴拉”的核心旅游目的地之一。

寻幽览胜高品质魅力国土空间(拉尕山):拉尕山作为舟曲县旅游核心区,依托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与自然地景资源,构建以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绿色综合旅游门户区,汇人聚气,推进拉尕山景区品质提升,着力创建5A级景区,提高区域认知度,成为舟曲县乃至甘南州的标志性景区和推动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招牌景点;保护自然与人文特色,以生态低碳开发为理念,以旅游文化度假产业为支撑,拉动第三产业。

第四节 城乡风貌引导

  1. 风貌分区

依据自然地理地貌与城乡开发建设情况,甘南州域划分为三类城乡风貌分区。

山原风貌区:主要区域为州域西部阿尼玛卿山系、西倾山系,海拔较高。形成林草相间的自然风貌景观,重点塑造黄河首曲、水林草交织辉映、城乡居民点错落有致的高原草原风貌。

高原山地风貌区:主要区域为州域东北部,山地丘陵沟壑为主要特征,重点保护河谷城乡特色地貌环境,展示大夏河、洮河为主的高原河谷山地型特色风貌景观。

高山峡谷风貌区:主要区域为东南部岷山-迭山山系。加强山体绿化景观建设,加强水体防护和治理,严格控制白龙江沿线城乡建设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塑造山水呼应,城河交融的风貌景观。

  1. 城镇景观风貌体系

城镇景观风貌塑造应与山水环境格局、地形地貌、生产生活方式、地域文化传承相结合,通过空间功能再组织,塑造变化协调、山水相融、蓝绿交织、文化彰显、风貌和谐的高原精致生态文化城镇格局。加强沿山、滨水和草原空间的界面、视廊以及天际线的塑造和管控,展现城镇特色。利用滨水地区和山麓地区构建慢行和观光的开放空间系统,提升城镇的开放性和活力。加强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镇与建筑风貌管理,展现城镇文化精神,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加强城乡风貌管理,严格控制超大体量、超高层建筑,以及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

各县市中心城区,应注重以未来社区理念为指引,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注重与功能完善、产业升级、生态提升、治理优化紧密结合,注重与未来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精细化城镇建设等深度融合和集成推进,结合微更新手法提升城镇品质;历史文化厚重的城镇,应突出传统景观风貌格局的保护与传承;自然环境优质的城镇,应注重城镇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协调整体空间关系;特色产业优势突出的城镇,应以特色产业为基础突出集中布局、功能复合、集群发展的要求,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城镇。

  1. 乡村景观风貌引导

将村庄景观风貌分为新农村社区、特色保护村、其他村三种类别进行引导。

新农村社区布局应充分遵循所处自然环境肌理,选址上以山形地势、水系田园为依托,保护和延续村庄传统营建形制。根据村庄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传统文化特征等要素进行营建。新农村社区应规模适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大型社区应按组团布局,组团间以生态林带、耕地等自然要素分隔。农宅风貌、庭院环境、公共空间、绿化景观、建筑风貌引导等方面应根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相关要求进行落实。建设过程中鼓励使用乡土材料,凸显乡土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鼓励利用瓜果蔬菜等庭院经济作物对村庄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特色保护村重点以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为载体,挖潜历史文化与自然景观保护价值,注重地方特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围绕可利用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古树等,形成村庄公共中心,留住“乡愁”,激发村庄活力。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格局、风貌、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以景观风貌支撑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机制。

其他村庄重点以更新、改造为主,根据村庄规划、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庄风貌营建,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

第九章 完善综合交通,支撑空间格局优化

全面融入区域交通大格局,加快推进航空、铁路、国省干线公路等重大交通廊道建设,补齐交通发展短板,强化甘南州与兰西城市群以及成渝城市群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甘南州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完善交通场站建设和城乡公共交通体系,提升交通设施服务水平。

第一节 加强区域重大交通廊道建设

  1.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推进西成铁路、兰合铁路、G1816乌玛高速和G0611张汶高速甘南过境段、甘南夏河机场的改扩建等重要交通廊道建设,补齐交通系统短板,全面融入甘肃省“两廊六轴十直联”的对外交通空间布局,强化甘南州与兰西城市群以及成渝城市群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甘南州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至2025年,力争甘南境内通县高速项目全部开工,县县通高速目标基本实现,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逐年提高。

推进甘藏通道建设,依托西部陆海走廊、大陆桥走廊、京藏走廊,实现甘南州在南北向、东西向全国通达,将甘南州打造为川青藏高原门户节点;至2035年,实施铁路连通、公路畅通、枢纽联通,建成“快可达、零换乘、强设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1. 航空

规划扩建甘南夏河机场,增设跑道及站坪机位,局部改扩建现有航站楼,增强游客接待能力,规划航空吞吐量按照50万人次设计,预留扩建空间。

规划在玛曲、迭部、临潭新建通用机场,预留机场建设空间,在舟曲县拉尕山景区、临潭县冶力关风景区、卓尼县大峪沟景区、玛曲县阿万仓景区、碌曲郎木寺、合作当周草原风景区、夏河甘加、迭部县城预留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

加快推进G1816乌玛高速至夏河机场高速连接线建设,远期规划甘藏铁路机场站,提高机场与周边县市快速通达能力,发展多式联运。

  1. 铁路

规划推进西成铁路、兰合铁路建设,技术标准为Ⅰ级双线,提高全州对外快速联系水平,实现甘南州2小时到达兰西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远期规划建设合作至哈达铺铁路,技术标准为单线,与在建兰渝铁路接轨,实现兰合铁路、兰渝铁路、宝成铁路、阳平关至安康铁路的东西向联通;远期规划研究甘藏铁路合作至昌都段,技术标准为单线。

  1. 公路

高速公路。规划续建S60凤同高速合作至卓尼段、新建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段、G0611张汶高速塞尔龙至郎木寺段、S60凤同高速夏河机场至甘同桥段、S70略郎高速舟曲至迭部(益哇沟口)段、S45碌久高速尕秀至玛曲段、S49康迭高速康乐至卓尼段、S47迭九高速麻牙至希桑段、机场高速联络线,规划远期研究S45碌久高速玛曲至沙木多段、S49康迭高速卓尼至迭部段、S41舟九高速、S66两九高速、宕昌南河至代古寺高速公路,构建“一环六联”的高速公路网,提高全州可达性。规划在各个市县、机场、主要景区景点预留高速出入口。

专栏20  “一环六联”高速公路网

“一环”:由现状G75兰海高速、现状S38王夏高速、S60凤同高速、规划G1816乌玛高速、S70略郎高速舟曲至迭部段围合串联甘南州七县一市的高速公路大环线通道。

“六联”:一联为G1816乌玛高速夏河至临夏段、二联为S60凤同高速夏河机场至甘同桥段、三联为S45碌久高速尕秀至玛曲段、四联为S47迭九高速麻牙至希桑段、五联为S49康迭高速康乐至卓尼段、六联为机场高速联接线。

国省道。规划续建G248线大岭山至卓尼段、S326线卓尼至碌曲段、舟曲至四川永和公路;新建G248线江果河至迭部段、G345线郎木寺至玛曲段、G248S326石拉路段连接线、G568线合作市东绕城公路、G248线临潭县城过境段、G316线卓尼县过境段;升级改造G668线夏河至青海泽库段(含G668达久滩与 G213 红科连接线),S582线博拉至阿拉段、S230 红古至岷县(临潭段)段、S230线藏巴哇镇至峡城段(卓尼段)、S326线新城至洮砚段、S583线沙木多至木西合段、S232线达坂至合作段、S204线河曲马场至采日玛段、S209线腊子口至麻牙段公路;力争G345线迭部县九龙峡段、G345线娘玛寺至沙木多黄河大桥段、合作市西绕城公路、S326线卓尼至定西金钟段、S226线峡子梁至大水沟段、S577线果耶至八楞段等建设;规划构建“三纵三横”的国省道网,规划以乡镇集中居住区为网络节点,远期实现乡镇省道覆盖率100%。加强国省道沿线停车设施、生态服务区建设。

专栏21  “三纵三横”国省道网

“一纵”为青海(同仁)-夏河-碌曲-玛曲-四川(唐克)通道。依托G316线青海(同仁)至阿木去乎段、G568线阿木去乎至碌曲段、S204线碌曲至玛曲段、S330线玛曲至四川(唐克)段等公路,形成州内西部南北向通道。

“二纵”为临夏(临夏县)-夏河-合作-碌曲-四川(若尔盖)通道。依托G568线临夏至碌曲段、G213线碌曲至郎木寺段等公路,形成州内中部南北向通道。

“三纵”为临夏(康乐)-临潭-卓尼-迭部-四川(九寨沟)通道。依托G248线临夏(康乐)至卓尼、迭部段、G345线迭部至麻牙段、S209线麻牙至九寨沟段等公路,形成州内东部南北向通道。

“一横”为青海(泽库)-夏河-合作-临潭(冶力关)-临夏(康乐)通道。依托G668线青海(泽库)至桑科段、S312线桑科至王格尔塘段、G568线王格尔塘至合作段、S324线合作至冶力关段、G248线冶力关至临夏(康乐)段等公路,形成州内北部横向通道。

“二横”为青海(河南)-碌曲-卓尼-定西(漳县)通道。依托G213线青海(河南)至碌曲段、S326线碌曲至卓尼、定西(漳县)段等公路,形成州内中部横向通道。

“三横”为青海(久治)-玛曲-郎木寺-迭部-舟曲-陇南(宕昌)通道。依托G345线青海(久治)至玛曲、陇南(宕昌)段等公路,形成州内南部横向通道。

旅游公路。加强X424线贡去乎至则岔石林景区段公路、X451线古战至术布(鹿儿沟景区)段等旅游公路提级改造,规划建设大峪沟至腊子口公路(含卡坝连接线),规划远期研究打通S581线卡坝乡至卓尼木耳镇段,构建东部南北向通道。持续推进“交通+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甘南精品旅游线路。依托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形成四通八达的旅游主、次通道。

农村公路。按照“四好农村路”的要求,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加快推进“三路一危”(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以及危桥)改造,有序推进返砂通村油路改建,努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维修养护已建成的通村道路,巩固建设成果。按照“四好农村路”的要求,全面完成建制村通畅工程,打通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实施具备条件的自然村路和通牧民定居点道路硬化工程。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有条件的村道采用四级双车道技术标准,规划期末村道全部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第二节 提升交通设施服务水平

 

  1. 交通场站

铁路场站:规划兰合铁路以及西成铁路在全州共设置甘加、夏河、唐尕昂(货运接轨站)、合作、博拉(越行站)、碌曲以及则岔(越行站)、郎木寺8座火车站。铁路客运站集疏运设施宜设置公路客运站衔接、应与城市快速路或多条城市主干路衔接、应设置公交枢纽站接驳、应设置出租车上、落客区停车场等。

公路客运场站:推进县市运输服务站改扩建项目,新建临潭县汽车站,规模等级为二级。推进临潭县冶力关景区汽车站、卓尼县大峪沟景区汽车站、玛曲县黄河首曲景区汽车站、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汽车站等5处汽车站的建设,规模等级为三级。

货运场站:规划在合作市新建甘南州多式联运物流园区以及临潭-卓尼县建设两处物流园区,加快建设兴羚、岗坚龙珠等州域内一级物流园区、县市二级物流园区,一处为当周物流园区,依托合作火车站布局,一处为临卓物流园区,依托规划高速公路布局,整合临潭县与卓尼县物流园区,远期将形成“公联铁”的货运格局,即周边省市以公路运输为主,远距离省市及对外出口以铁路为主。规划在夏河、玛曲、碌曲、迭部以及舟曲建立物流中心,支撑园区发展。

  1. 城乡公共交通体系

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统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日常出行中的主导地位,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远期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不低于85%,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调整优化地面公共汽车线网布局,合理设置城市出租汽车规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鼓励并规范网约车发展。注重慢行空间,构建城市绿道网络,做好与公交系统的接驳,实现“最后一公里”无缝对接。科学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城区公交逐步向城郊延伸,结合甘南州农村地区居住分散、出行不集中等需求特征,因地制宜采取定线定班和需求响应式等运营组织模式,推广“农村微公交”发展经验和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县(市)城乡道路客运的通达深度、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 停车设施

大力挖潜停车资源,加强停车设施供给,力争车辆与总体泊位比达到11.21.3,建立智慧停车平台,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

鼓励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积极推动老旧住宅区白天向周边商业、办公等用地提供车位,形成“错峰共享停车”。规划结合统办楼、医院以及交通枢纽等主要停车需求区域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第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乡安全韧性

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结构、功能、布局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加强城乡安全韧性。在实施过程中,依据发展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完善能源、水利、环卫等重大项目安排。

第一节 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1. 高压电力廊道

电力廊道布置应尽量避免对城市生活和生产的影响,沿城市外围道路布置。路径应短捷、顺直,减少与道路、河道等的交叉。

州域高压廊道包含750千伏、330千伏、110千伏、35千伏等不同等级。严格控制电力廊道宽度,对各电力廊道进行差异化管控,750千伏高压廊道单回控制宽度为90110米,330千伏高压廊道单回控制宽度为3545米,110千伏高压廊道单回控制宽度为1525米,35千伏中压廊道单回控制宽度为1220米。高压电力廊道保护区内不应新建建筑物或种植高大树木。

  1. 燃气输送廊道

严格控制天然气高压管道与居民建筑的安全距离,燃气廊道优先沿道路布置,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

甘南州燃气主要由青海柴达木气田的“涩宁兰”刘化支线长输管线输送。甘南供气管道干线输气管道起于临夏市南龙镇临夏站(扩建),止于合作站;夏河支线输气管道起于合作市干线4#阀室,止于夏河站。依托甘西南支线、陇南支线等天然气长输管线,建立覆盖全州的天然气输气管线。

  1. 水利工程廊道建设

重点推进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廊道保护,完善城乡输配水系统,加快形成“甘南水网”新格局,构建黄河流域水资源调配通道,利用黄河、洮河、白龙江、大夏河等四条主要河流,打造多源互补的水利廊道。规划加强引洮供水廊道保护,预留白龙江引水工程廊道以及白龙江甘南供水工程,建成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等骨干工程。

严格控制供水输送廊道安全保护距离,一般划定管道两侧10米为保护范围,重要地段应适当扩大保护范围。

第二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

  1. 供水设施

建立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核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管控,确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没有污染源,不修建任何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不允许输油管道通过保护区。

专栏22  全州现状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全州现状县级及以上水源地共有12处。合作市格河水源地(地下水)、合作市引洮(博)济合水源地(河流)、临潭县牙当水源地(地表水)、临潭县斜藏沟大扎水源地(地下水)、卓尼县木耳沟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舟曲县杜坝川下水源地(地下水)、舟曲县三眼峪水源地(地下水)、迭部县哇坝河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玛曲县黄河老渡口饮用水水源地(河流)、玛曲县卓格尼玛水源地(地下水)、碌曲县玛艾水源地(地下水)、夏河县洒哈尔水源地(地下水)。

推进重点引调水工程建设。建成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配套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格合囊水库、青走道水库工程、甘南州中北部生态修复水网建设及供水安全保障工程、舟曲县上河特困片区生态水利工程、白龙江甘南供水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等,积极推进甘南州应急水源、甘南州小型供水等工程,打通相关应急联络通道,平衡区域供水能力,保证全州供水安全。建设重点区域调节水池,提高区域供水保障能力。

规划预测2025年全州日用水量约10.39万立方米/日;2035年日用水量约16.15万立方米/日。保留及改扩建合作市南部引洮水厂、迭部县哇巴沟水厂、迭部县第二供水水厂、临潭县供水厂、碌曲县供水厂、玛曲县天池供水厂、玛曲县黄河老渡口供水厂、夏河县第一供水厂、夏河县第二供水厂、舟曲县杜坝供水厂、舟曲县三眼供水厂、卓尼县城西供水厂、卓尼县木耳沟供水厂。积极开展各市县第二水源建设,新建临潭县第二供水厂、碌曲县第二供水厂,完善城市供水能力,各市县城区形成“双水厂(或单水厂双系统)、双水源”的供水格局,城市安全供水能力显著提升。加强供水厂、供水管网建设和提质改造,各市县周边乡镇接入城市管网,采用线面结合的供水方法。重点镇及一般镇结合农村人饮工程供水。

  1. 排水设施

逐步完善现有排水体系,努力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规划预测全州2025年污水量约6.20万立方米/日,2035年污水量约9.44万立方米/日。

弥补污水处理短板,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提质改造现有城区污水处理厂,保留合作市污水处理厂、迭部县污水处理厂、临潭县新城镇污水处理厂、临潭县冶力关镇污水处理厂、碌曲县污水处理厂、玛曲县污水处理厂、夏河县污水处理厂、舟曲县峰迭新区污水处理厂、舟曲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卓尼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合作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迭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碌曲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在各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州集中建设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城市、县城周边的建制镇可通过以城带镇,把污水纳入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域相邻的建制镇,可共建共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1+N”模式,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管网延伸,同步收集处理周边村的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区或镇区污水管网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分散式处理方式。

  1. 能源设施

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创新融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能源建设布局,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优化调整能源结构,逐步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5%以上。

合理发展水力发电。在全州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发展规模化水电产业。推进玛曲措隆贡玛、卓尼九甸峡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建塔吉柯一级、塔吉柯二级和首曲水电站。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打造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在夏河、碌曲、玛曲、舟曲、合作等县市建设大型光伏发电项目。近期规划建设4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远期考虑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配套建设750千伏、330千伏变电(汇集)站及送出线路。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鼓励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支持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应用光伏发电。

稳步发展风力发电。充分利用甘南州土地和风力资源,建设风光发电场站,开发中小规模分布式和用户侧风力发电项目,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的格局。

  1. 电力设施

合理布局电力设施,优化完善电网结构。扩建变电站主变容量,加强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变电站建设,加强水电可再生能源上网能力。规划预测全州2025年总用电量15.6628.08亿kWh/a,最大电力负荷为414.00756.00兆瓦;2035年总用电量18.7232.86亿kWh/a,最大电力负荷为471.37840.91兆瓦。

构建以规划750千伏甘南变为主,330千伏多合变、拉仁关变为辅的西北部供电网络骨架以及以330千伏洛大变为辅的东南部供电网络骨架。

新建750千伏甘南输变电工程;保留330千伏洛大变;扩建330千伏多合变;新建330千伏拉仁关输变电工程;新建甘南多合-渭河源33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110千伏拉仁关牵引变及“西成、兰合”铁路配套线路,满足“西成、兰合”铁路等重大民生项目用电需求,以及为碌曲、玛曲电网提供电源保障。新建甘南桑科汇集站-多合变33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3座桑科110千伏升压站,以1110千伏线路接入330千伏夏河升压站;新建2座阿木去乎110千伏升压站,以1110千伏线路接入330kv夏河升压站;新建110千伏舟曲升压站,以1110千伏线路接入330千伏洛大变。

保留玛曲变、碌曲变、合作变、合作城南变、临潭变、新城变、迭部变、阿夏变、舟曲县城变,新建阿木去乎变、卓尼、冶力关、迭部县城、贡坝变、代古寺、合作新区等110千伏变电站及输电工程,总计占地面积约4.48公顷。扩建夏河变、立节、舟曲、喜儿沟、扎古录、多宋多、拉卜楞、丁字河口等110千伏变电站。新建桑科、西科、王旗、扎尕那等35千伏变电站。

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空间布局要充分利用自然地势,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结合周边自然生态环境,避免对重要景区、重要景观节点造成影响,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相互衬托、协调的格局。

  1. 燃气设施

规划预测全州2025年总用气量为0.58~1.15亿标准立方米/年,2035年总用气量为1.22~2.44亿标准立方米/年。

依托甘西南支线、陇南支线,建设甘南州各县市长输管网,实现各县市天然气长输管网全覆盖。依托涩宁兰线,构建甘南州各市县“双气源”供气格局,保留合作市天然气门站、临潭县天然气门站、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夏河管理站、迭部县天然气气化站、玛曲县天然气气化站、夏河县液化气供应站、碌曲县天然气气化站、舟曲县老城天然气气化站、舟曲县新城天然气气化站、临潭县天然气气化站;新建迭部县天然气门站、玛曲县天然气门站、卓尼县天然气门站、碌曲县天然气门站、舟曲县天然气门站,实现全州管道用气,与天然气气化站形成互补双气源,保证气源稳定性;各市县建成天然气气化站,作为应急储备站和调峰气源。

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完善供气保障系统。各市县建设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天然气入户利用,推进天然气全覆盖,提高燃气使用率。

  1. 通信设施

加快5G基站和应用平台建设,创建智慧甘南。依托“数字甘南”建设行动,以及“智慧文旅”工程,建成5G基站3900个以上,构建全域覆盖5G应用系统。运用5G+网络技术,建设智慧景区、智慧乡村等示范项目。全面推进数字甘南、宽带甘南、智慧甘南建设,完成城镇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建设需求。

  1. 供热设施

合作中心城区、县城城区、镇区及乡政府驻地采用集中供热,因地制宜推动形成以天然气、电能为主,其他清洁能源为辅的供热系统,农村地区采用分散供热,采用电、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供暖,形成绿色低碳循环体系。保留及改造既有合作市城区第二热源厂、合作市第三热源厂、迭部县城区热源厂、玛曲县城区热源厂、临潭县城区一期热源厂、卓尼县桥南热源厂、夏河县城区第一和第二热源厂、碌曲县城区热源厂、碌曲县城南热源厂、舟曲县城区热源厂等;扩建合作市城区第一热源厂、临潭县城区二期热源厂、卓尼县桥北热源厂等;新建合作市城区第四热源厂、迭部县河日滩组团第二热源厂等。

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项目,优化供热能源消费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加快清洁能源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等工程,优质能源代替民用散煤,实施光伏电源工程,推广以电代薪项目和农牧村节能设备推广项目。

  1. 环卫设施

规划预测全州2025年全州垃圾产生量约871.20/日,2035年全州垃圾产生量约881.64/日。

各县市形成“集散结合”的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建成资源化垃圾处理厂。逐步推进州域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建立以焚烧为主导,卫生填埋为依托,其他处理技术为辅的综合处理体系。

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率达到100%,乡镇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率达到100%;垃圾容器化和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集中清运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其中合作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达到全覆盖;乡镇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

开展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的两网融合建设,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效推动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及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

各县市保留现状垃圾填埋场,并新建1座综合垃圾处理厂,处理各县市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

第三节 综合防灾减灾

  1. 综合防灾减灾目标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结合气象、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预防治理,提升国土空间韧性,确定甘南州灾害防治重点区域,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全州一体、指导县市防灾减灾网络体系,提高国土空间韧性。

  1. 区域防灾空间管制

综合考虑灾害高风险区、人口和经济等因素,划定甘南州区域防灾空间管制区。

一般管控区域:地质、气象、山洪、地震、火灾、重大危险源等方面风险等级、易发生程度、危险性低,工程建设适宜的区域划定为一般管控区域。该区域内工程项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

适度管控区域:地质、气象、山洪、地震、火灾、重大危险源等方面风险等级、易发生程度相对较低,遭受灾害可能性较小、危害程度较低、危险性较小的区域,划定为适度管控区。该区域内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建设中应先治理再建设。

严格管控区域: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山洪灾害、地震、火灾、重大危险源等方面风险等级、易发生程度相对较高,地质灾害隐患因素较高,灾害预测评估建设工程遭受灾害可能性大、危害程度高、危险性大,建设用地极为有限。该区域应控制人口和建设规模,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选址应避让灾害高风险区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或进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专栏23  区域防灾空间管制

一般管控区域:主要涉及玛曲县尼玛镇西侧、阿万仓镇、木西合乡南侧、欧拉镇东部、曼日玛镇、河曲马场、城区、齐哈玛镇、采日玛镇、阿孜畜牧实验场;碌曲县城西社区、城东社区、郎木寺镇、玛艾镇、尕海镇大部分、西仓镇、拉仁关乡、双岔镇、阿拉乡、大水军牧场;夏河县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阿木去乎镇西侧、博拉镇北侧、吉仓乡南侧、桑科镇、甘加镇南侧、麻当镇、科才镇、达麦乡、曲奥乡、唐尕昂乡、扎油乡;合作市当周街道、伊合昂街道、坚木克尔街道、通钦街道、工业园区、那吾镇、卡加曼乡、勒秀镇、佐盖曼玛镇;卓尼县刀告乡北侧、尼巴镇西侧、扎古录镇、喀尔钦镇西侧、完冒镇、木耳镇南侧;临潭县术布乡、羊沙镇、古战镇西侧;舟曲县曲告纳镇西侧、电尕镇南侧、博峪镇、卡坝镇南侧、尼傲乡南侧、武坪镇西侧、插岗乡、拱坝镇西侧;迭部县达拉乡、电尕镇南侧、旺藏镇、阿夏乡、多儿乡、腊子口镇等区域。

适度管控区域:主要涉及合作市卡加道乡、佐盖多玛乡;卓尼县木耳镇北侧部分区域、纳浪镇、柳林镇、洮砚镇、藏巴哇镇、阿子滩镇、申藏镇、尼巴镇东侧、刀告乡南侧、康多乡、勺哇土族乡、恰盖乡喀尔钦镇东侧部分区域;临潭县城关镇、羊永镇、流顺镇、长川乡、冶力关镇、石门乡、新城镇、王旗镇、古战镇东侧、八角镇、卓洛乡、店子镇、三岔乡、洮滨镇;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北侧、欧拉镇西侧、尼玛镇西侧;迭部县的达拉乡西侧;碌曲县尕海镇中部部分区域;夏河县阿木去乎镇东侧部分区域、博拉镇南侧部分区域、吉仓乡北侧部分区域、甘加镇北侧部分区域、麻当镇北侧部分区域等区域。

严格管控区域:主要涉及舟曲县城关镇、憨班镇、曲瓦乡、武坪镇东部部分区域、巴藏镇、曲告纳镇东侧部分区域、拱坝镇东侧、八楞乡、大川镇、立节镇、大峪镇、东山镇、坪定镇、南峪乡、峰迭镇、江盘镇、果耶镇;迭部县益哇镇、电尕镇北侧、尼傲乡北侧、卡坝乡北侧、洛大镇、桑坝乡等区域。

  1. 地质灾害防治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完成全州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点勘察工作,建立智能管控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应急技术支撑体系。

针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查清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其危险性,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构建地质灾害数据库。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将人员集中聚居区、村镇、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交通道路沿线、各类工程设施、文物风景名胜区作为调查重点,查明被调查区地质灾害种类、规模、稳定性、已造成危害、潜在危害等情况,分析各类地质灾害成灾机理,提出防治措施,编制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提前开展重、特大地质灾害的治理工程,有计划的搬迁安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居民,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的危害与损失,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选择险情级别高、威胁人口多或威胁重要单位、基础设施,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

  1. 防震减灾

新建和提升改造地震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将地震预警台网建设、信息自动处理系统建设、信息自动发布与传播系统等建设内容纳入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规划。可能由地震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地震预警处置设施,或根据需要建立专用地震预警系统。依法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力度,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

新建、扩建、改建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所确定的抗震设防标准要求进行设防,全州33个乡镇(街道)按照烈度Ⅷ度设防,66个乡镇(街道)按照烈度Ⅶ度设防;一般建筑工程按相应烈度标准进行设防,重要的生命线工程、重要设施及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均按照提高一级的标准进行设防。依法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匠施工技术的技能培训,提高居民自建房质量,农村集中居住区规划,应当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加快地震活断层探察,并组织编制地震小区划图,建筑物选址需符合活断层避让标准,在选址时,必须避开活断层和地震危险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符合建设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地震效应的抗震设防措施。

专栏24  各乡镇(街道)抗震标准

抗震设防烈度Ⅷ度的乡镇(街道):合作市卡加道乡、卡加曼乡,临潭县冶力关镇、八角镇,卓尼县藏巴哇镇、康多乡、勺哇乡,舟曲县城关镇、大川镇、峰迭镇、大峪镇、立节镇、憨班镇、坪定镇、江盘镇、东山镇、南峪乡、果耶镇、八楞乡、武坪镇、插岗乡、拱坝镇、曲告纳镇、博裕镇,玛曲县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阿万仓镇,碌曲县郎木寺镇、尕海镇,夏河县王格尔塘镇、麻当镇、曲奥乡等33个乡镇,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

抗震设防烈度Ⅶ度的乡镇(街道):合作市当周街道、伊合昂街道、坚木克尔街道、通钦街道、卡加曼乡、佐盖曼玛镇、那吾镇、勒秀镇,临潭县城关镇、新城镇、术布乡、古战镇、卓洛乡、长川乡、羊永镇、流顺镇、店子镇、洮滨镇、三岔乡、王旗镇、石门乡、羊沙镇,卓尼县柳林镇、木耳镇、扎古录镇、纳浪镇、喀尔钦镇、完冒镇、阿子滩镇、申藏镇、恰盖乡、洮砚镇,舟曲县曲瓦乡、巴藏镇,迭部县电尕镇、益哇镇、卡坝乡、达拉乡、桑坝乡、尼傲乡、旺藏镇、阿夏乡、多儿乡、腊子口镇、洛大镇,玛曲县木西合乡、齐哈玛镇、采日玛镇、曼日玛镇,碌曲县拉仁关乡,夏河县拉卜楞镇、阿木去乎镇、桑科镇、甘加镇、达麦乡、唐尕昂乡、扎油乡、博拉镇等58个乡镇,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卓尼县尼巴镇、刀告乡,碌曲县玛艾镇、西仓镇、双岔镇、阿拉乡,夏河县吉仓乡、科才镇等8个乡镇,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为500米,步行大约10分钟可到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千米,步行大约1小时内可以到达。

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完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急救队伍建设,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1. 洪涝灾害防御

补齐洪涝灾害防御短板,重点区域应对超标准洪水能力切实增强,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洪涝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

合作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标准,各县县城采用2050年一遇标准,乡镇镇区(集镇区)采用1020年一遇标准。重点地区可适当提高防洪标准。

对城乡居民点有影响的山洪、冲沟按1020年一遇设防。采取以排为主,修建或修缮排水明沟,对有洪沟泥石流的区域,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

各县市中心城区防涝工程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

各县市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2年一遇,城区的重要地区为3年一遇,城区的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为10年一遇。

  1. 洪涝风险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以河湖管理范围、低洼易涝区域等为基础,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城乡建设应充分考虑洪涝风险,禁止在洪涝风险控制线内建设影响行洪的各类建(构)筑物,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洪涝风险控制范围,禁止开展影响雨洪行泄、调蓄功能的建设活动或从事与防洪排涝要求不符的活动,有序清退既有碍洪建(构)筑物。

  1. 消防规划

森林消防:建设全州森林火险预警平台1座;新建可同时测量气象因子和森林可燃物含水率的新型森林火险综合监测站。组建布局均衡合理的全州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提高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和人员装备水平。依托甘南州玛曲、迭部、临潭通用航空、舟曲、临潭冶力关风景区、卓尼大峪沟景区、合作当周山风景区、迭部县城预留航空应急救援起降点,提高森林航空消防机动灭火能力、火场侦察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在临潭、卓尼、舟曲、碌曲、迭部、夏河6个重点火险县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新建舟曲县、迭部县和卓尼县建设配备3个森林与草原消防救援装备库,各县建设面积为0.05公顷。

城乡消防:城市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起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和每座消防站保护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千米为标准。各县(市)应设立12个普通消防站,重点镇及人口规模达到1.50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应建立消防队伍(可建义务消防队)。鼓励支持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在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依托羚城消防救援站成立甘南州特勤消防救援站,新建合作市城南片区消防站、碌曲县郎木寺消防站、临潭县新城镇消防站、迭部县扎尕那消防站、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基地(龙江消防站)等。

  1. 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建设要坚持平战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建设和防护同步,平时和战时结合。人防工程主要包括人防指挥中心、综合人防工程和普通人员掩蔽工程三种类型。综合人防工程主要分布在县市政府、交通枢纽、城市广场、大中医院和商业中心附近,综合人防工程的人员掩蔽面积按1平米/人计。

  1. 气象灾害防御

完善基础设施,构建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增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立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服务系统、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系统。

新建甘南州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体系项目占地3.53公顷,涉及区域为七县一市;新建甘南州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气象观测系统项目,占地24.82公顷,涉及区域为合作、玛曲、碌曲、夏河、临潭及卓尼县;新建甘南智慧气象系统项目,占地0.02公顷,涉及区域为合作、夏河、碌曲县;新建农牧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涉及区域为合作市。

  1. 重大危险源防护

州、县市、乡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研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信息监测与上报机制。

对重大危险源的防护,采取两类措施:一类是设置符合要求安全距离的防灾隔离带等灾害防御设施;二类是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危害范围划定风险控制区,根据防护目标可接受风险水准的不同,区分重要防护对象,实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等规划管控措施。

  1. 公共安全风险管控

成立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构建州党委、州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效指挥领导工作机制。

坚持“战平两用”的原则,构建合理布局和畅通便捷的州级军民共用物资储备中心和医疗救治网络体系。

加强铁路、民航、客运、货运、船舶等载运工具的防控管理,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转运,确保以便捷安全的流程完成物资运输。

布局和建设大型应急医院等应急设施,应按照“刚弹结合”和“战平结合”的思路统筹进行,为更新改造和功能置换留足余地,划定战略留白用地。

  1. 综合应急体系建设

构建现代化的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应急救援救助体系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应对。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各个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省、州、县市、镇乡灾害救助体系之间的衔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预案体系。

构建“州级应急救援中心-县(市)级救援中心-乡镇级救援中心”三级的应急救援中心体系建设。其中州级指挥中心设立在合作市,县(市)级指挥中心分别设立在各县(市),乡镇级指挥中心可就近根据灾害种类和灾害发生频率在高风险区域多镇联合设置或者单独设置。在迭部县、舟曲县、卓尼县建设甘南州工程机械应急抢险工程基地3处,为应急救援提供能力保障。

应急医疗救护体系建设: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甘南州人民医院设置州级急救中心,县、市人民医院设置县级急救中心。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甘南州建立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合作市消防救援大队组建1支甘南州自然灾害救援队;依托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和迭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组建一支甘南州水上救援队。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地区抗洪抢险、地震地灾救援等专业救援队伍。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形成以州级储备为核心、县市级储备为支撑、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为0.3公顷,县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为0.08公顷。

应急救援通道系统:结合现状及规划的航空、铁路、公路,实现形成覆盖全州的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救援通道系统。

合作市建设甘南州直升机应急救援基地1处,七县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支持甘南州平时应急物资储备和战时应急指挥救援。采用多水源策略,依靠骨干供水工程解决大中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应急救援用水,确保县级城市、乡镇有稳定安全的供水水源工程。

重点优化城乡负荷的330千伏及以下电网网架,形成330千伏围绕负荷中心的环网格局,110千伏及以下网架形成互联互供,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在合作、玛曲、卓尼、舟曲四个区域各建设燃气储备基地一处,统筹全州事故应急供气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甘南州应急管理部门与周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陇南市、定西市、临夏回族自治州之间的防灾减灾多层次多领域合作与交流,加强各类灾害的监测,灾害信息互通,应急资源共享,救援力量共用。

 

 

第十一章 开展国土整治,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并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高效配置增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

  1. 推进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升土壤肥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打造农田生态景观,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田间基础设施用地率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别提高1个等别。规划期内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1.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全州安排4个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涉及迭部县桑坝乡、合作市那吾镇、卓尼县申藏镇和夏河县麻当镇等乡镇,总规模171.12公顷,新增耕地规模85.54公顷。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24个,涉及舟曲县曲告纳镇、坪定乡、憨班镇,临潭县城关镇、羊沙镇,迭部县桑坝乡、卓尼县柳林镇等,复垦规模46.33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规模27.79公顷。

第二节 推进建设用地整治

  1. 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落实省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高效配置增量建设用地,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上级下达为准。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和奖惩机制,促进土地产出效益提升。倡导土地功能混合使用,引导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城乡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1. 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对存量低效用地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有序推进合作、夏河等县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行集中成片改造、局部改造、沿街改建相结合,推进城镇住宅用地集约利用;加快现有工业园区改造更新和旧工矿改造,制定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自主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盘活处置闲置和低效用地,缓解产业用地供需矛盾;分类推进城市更新,以合作中心城区和各县城中村为重点,引导居民向建成区集聚,为城区拓展留足后备空间。

  1. 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制度,禁止新增宅基地超标准占用土地,逐步解决住宅布局散乱和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依法规范流转。重点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进行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空心村和缩并村庄的土地进行整理复垦。

  1. 分类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约精准保障农村和城镇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标。选择预期效益较好,能够明显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生活质量及生态环境,并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区域安排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严格控制搬迁撤并类村庄建设,引导村庄向城镇或集聚提升类村庄转移,对整体搬迁撤并后的旧村限期拆除复垦。

第十二章 加快协同发展,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主动融入甘肃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加强与兰西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的联系,推进区域联动发展;积极融入陇东南区域发展,建立区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探索陇南-甘南协作发展新模式。

第一节 推进区域合作联动发展

  1.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借力国家和甘肃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区域合作联动发展。主动融入区域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甘肃段建设,充分利用甘南地处甘肃“南大门”的区位优势、涉藏地区文化中心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兰州经甘南连接四川、通达云南沿边口岸的出省、出边通道。

  1. 生态共保

加强与青海省和四川省合作,共同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积极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设立,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治理保护项目,打造全球高海拔地带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协同划建保护区和森林、湿地公园,完善保护预警监测网络体系,开展重点区域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协同临夏、定西开展大夏河、洮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稳步提升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1. 产业共兴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共建绿色生态产业合作示范区。加强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同组织货源、开发经济项目,围绕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藏医藏药、清洁能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矿产资源等领域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搭建区域重点实验室、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各类产业创新平台。加强与相邻地区综合物流园项目的合作,大力发展商贸、通道物流产业。

充分发挥甘青川三省交界地带文旅产业协同发展联盟、省内沿黄(河)四市州(甘南、临夏、白银、兰州)旅游发展联盟等区域文旅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作用,重点通过兰合铁路、G1816乌玛高速、G248线卓尼至康乐公路、S232合作至达板公路、冶力关至康乐高速等交通项目,带动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商贸物流等服务产业发展;加强与青海黄南州、四川阿坝州等周边州县和大景区的旅游圈合作,推动周边环线文旅协同发展。

  1. 设施共建

加强与临夏、定西、陇南周边市州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协同规划建设区域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推进S60凤县-同仁高速、S70略阳-郎木寺高速、兰合铁路等区域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白龙江饮水工程建设等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共商机制。强化区域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 服务共享

完善合作城市功能,强化区域中心地位。加快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医疗质量和水平,加强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涉藏地区协同发展的公共服务共享机制,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一体化发展,形成立足甘南,服务涉藏地区的服务中心、物流中心、信息共享中心。

第二节 积极融入陇东南区域发展

  1. 建立区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特色产业发展分工协作、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文化旅游康养合作发展、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机制,创新区域协同发展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1. 推动陇东南生态建设联动

共同构建“两屏、一区、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坚持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推动陇东南生态建设联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为主体的生态功能区、以黄河和长江水系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廊道。强化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为重点的生态节点功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保护好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1. 探索陇南-甘南协作发展新模式

与陇南市协同打造山水观光、康养休闲、多元文化等一体化发展旅游线,建设白龙江合作治理示范区和黄河、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陇南-甘南生态经济与民族文化特色发展区。

发挥甘南高原自然风光独特优势,打造山水品牌旅游新高地,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等节庆的国际化水平,打造陇东南文化旅游对外传播符号。以甘南黄河上游突出民族文化和青藏高原特色,展现“黄河首曲、草原胜景、藏乡风情”的壮丽高原风光。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传导,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和传导机制,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1.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规划管理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唯一性”,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变更。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确保依法实施规划。

  1. 健全规划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州级、县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规划协调、审议、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统筹解决和决策,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州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第二节 规划传导

  1. 县市指引

1.合作市

底线约束:合作市耕地保有量140.74平方千米(21.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2.04平方千米(18.3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773.3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15.75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青藏高原开放展示的窗口,生态文明建设创新高地,高原绿色发展标杆城市,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补给区和生态安全屏障,甘青川交界处涉藏地区中心城市,甘肃省向西向南开放的战略平台和交通枢纽城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全州政治、经济、商贸、物流和文化中心。

主体功能分区:合作市当周街道、坚木克尔街道、通钦街道、伊合昂街道、那吾镇为城市化地区,卡加道乡、卡加曼乡、勒秀镇、佐盖多玛乡、佐盖曼玛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2.临潭县

底线约束:临潭县耕地保有量394.52平方千米(59.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9.17平方千米(43.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485.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11.07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青藏高原边缘地区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民族团结文化重要板块,甘南州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极,甘肃省高寒农业重要发展区、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洮河流域经济带重要的商贸物流发展区。

主体功能分区:临潭县城关镇为城市化地区,店子镇、流顺镇、新城镇、羊永镇、长川乡、卓洛乡、古战镇为农产品主产区,八角镇、三岔乡、石门乡、洮滨镇、王旗镇、羊沙镇、冶力关镇、术布乡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3.卓尼县

底线约束:卓尼县耕地保有量257.84平方千米(38.6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5.33平方千米(30.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3454.5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6.83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黄河流域生态文明新高地,全省文旅融合示范基地,宜居宜游的田园品质城市。

主体功能分区:卓尼县柳林镇、木耳镇、扎古录镇为城市化地区,阿子滩镇、申藏镇、纳浪镇、喀尔钦镇为农产品主产区,藏巴哇镇、刀告乡、康多乡、尼巴镇、恰盖乡、勺哇土族乡、洮砚镇、完冒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4.舟曲县

底线约束:舟曲县耕地保有量249.67平方千米(37.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4.08平方千米(29.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1950.9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6.53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基地,甘肃特色生态农牧产品重要生产基地,秦巴山地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甘南地区生态山水宜居秘境。

主体功能分区:舟曲县城关镇、峰迭镇为城市化地区,八楞乡、巴藏镇、博峪镇、插岗乡、大川镇、大峪镇、东山镇、拱坝镇、果耶镇、憨班镇、江盘镇、立节镇、南峪乡、坪定镇、曲告纳镇、曲瓦乡、武坪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5.迭部县

底线约束:迭部县耕地保有量104.82平方千米(15.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73平方千米(8.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3136.6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4.89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全国生态文明新高地,甘肃全域旅游新地标,甘南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

主体功能分区:迭部县电尕镇为城市化地区,阿夏乡、达拉乡、多儿乡、卡坝乡、腊子口镇、洛大镇、尼傲乡、桑坝乡、旺藏镇、益哇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6.玛曲县

底线约束:玛曲县生态保护红线5484.7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8.79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黄河首曲草原生态全域旅游目的地,青藏高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县。

主体功能分区:玛曲县尼玛镇为城市化地区,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欧拉镇、阿万仓镇、曼日玛镇、采日玛镇、齐哈玛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7.碌曲县

底线约束:碌曲县耕地保有量31.52平方千米(4.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63平方千米(3.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3265.2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4.77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若尔盖国家公园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锅庄之乡、草原牧歌之城。

主体功能分区:碌曲县玛艾镇、西仓镇为城市化地区,双岔镇、阿拉乡、尕海镇、拉仁关乡、郎木寺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8.夏河县

底线约束:夏河县耕地保有量160.15平方千米(24.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8.51平方千米(20.7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1011.9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9.44平方千米。

发展定位: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特色旅游度假区,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地区中心城市。

主体功能分区:夏河县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达麦乡为城市化地区,阿木去乎镇、扎油乡、麻当镇、唐尕昂乡、博拉镇、甘加镇、吉仓乡、科才镇、曲奥乡、桑科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1. 专项指引

开展资源保护类、公共设施类和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的编制,不得违背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管理。

资源保护类专项规划。包括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水资源综合利用、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耕地等农用地保护利用、林地建设及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格局和规划分区为依据,严格落实资源保护类指标,遵守本规划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公共设施类专项规划。包括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应以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综合防灾等要求为依据,落实相关空间管控和布局要求。

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综合防灾减灾、水利工程、能源发展、电网建设、信息通讯设施等专项规划。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和规划分区、区域建设类指标和布局要求为依据,落实本规划在综合运输通道、铁路、公路、航空等设施布局及水利工程、能源开发、设施廊道布局等方面的控制指标和廊道集中化集约布局要求。

第三节 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各部门专项规划,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要工作,形成近期行动计划,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提供用地和空间保障。

  1. 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建设与修复重点工程。积极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设立,重点建设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补给区治理保护、长江上游白龙江生态治理和修复等工程。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实施黄河流域甘南段及其支流和白龙江流域及其支流河道清淤、护岸河堤、河道垃圾、生态沟渠等重点工程。

重点草原沙化治理工程。针对草原沙化退化实际情况,推进沙化退化草原治理修复、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促进草原生态改善。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开展全州河流断面、环境风险点分布、流域水环境现状、环境风险防控工程设施及环境应急能力现状调查。推进全州产业园区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利用处置设施配套建设。

城乡污水处理提质扩容工程。开展城区(县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加大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1. 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兰州至合作、西宁至成都2条高速铁路,新建玛曲、迭部、临潭通用机场。新建G1816 乌海至玛沁高速合作至赛尔龙段、G0611 张掖至汶川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段(甘川界)(含玛曲连接线)2条国家高速、以及S70 略郎高速舟曲至迭部段、S45碌曲至久治高速玛曲至久治段、迭部麻牙至九寨沟段、夏河机场至青海同仁高速、G248江果河至迭部一级公路等。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州江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的治理,支持黄河玛曲段、洮河、大夏河、白龙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等重要河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开展重点防洪城镇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建设,推进城镇防洪体系达标建设。推进白龙江引水、甘南州中北部生态修复水网建设及供水安全保障、白龙江甘南供水、格合囊水库、青走道水库、舟曲县上河特困片区生态水利、甘南州应急水源、临潭县中部片区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协调做好移民安置、交通网络调整、水资源合理分配等基础工作和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5G示范应用工程,聚焦智慧园区、智能制造、智能电网、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文旅、智慧农牧业、智慧教育等5G重点应用场景,打造5G试点示范标杆项目,培育5G创新应用项目。全州广泛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换电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和便利利用。完善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城市数据融合的智能决策、城市数据活化服务、城市系统安全保障的创新示范。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煤改气等工程,实施天然气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优化油气站点布局,增加油气站点数量,加快天然气入户利用,推进天然气全覆盖。支持发展光伏发电,实施光伏电源工程、以电代薪项目和农牧村节能设备推广项目。优化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加强电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电网整体供电能力。新建330千伏线路1条;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7座,线路9条,新建、扩建35千伏变电站4座,线路5条。

  1.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教育设施:重点加强县市城区、中心乡镇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继续加大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标准化建设投入,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提高基层教育质量。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

医疗卫生设施:重点实施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体建设、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州级医疗项目,州人民医院达到或超过三级乙等医院标准,县级综合医院、中藏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二级中医(民族医)医院等级标准,配套建设一批医养结合基地。

文化设施:建成甘南州博物馆(科技馆),新建、改扩建州、县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村记忆”博物馆、方志馆等。建设标准化乡镇综合文化站、城市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州农牧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体育设施:建成功能齐全的大型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冰雪运动场、健身步道等设施,建设城市社区10~15分钟“文化娱乐圈”“体育健身圈”工程。大力发展民族体育,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迭部国际大力士赛、玛曲格萨尔赛马大会、临潭拔河、碌曲锅庄舞等品牌赛事。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草原户外运动和体育产业。

  1. 乡村振兴

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四大工程,高质量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小康村。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牧村骨干道路提质改造建设,提升乡村客运站场和交通物流设施。推动农牧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农牧村供水管网配套体系,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选择离城镇近、条件适宜的重点村庄进行试点,采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或接入临近城镇供热管网等方式,解决重点村庄冬季取暖和生活用能问题。加大对乡村道路路网、旅游路、产业路的支持。统筹推进村户电网改造。

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结合生态功能区建设,在生态脆弱区(红线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

农牧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整治乡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农牧村“厕所革命”,推进农牧村改厨改厕改圈、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

  1. 产业发展

文化旅游产业:补齐冶力关、拉卜楞、扎尕那、大峪沟、当周等重点景区硬件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不断完善则岔石林、郎木寺、尕秀、河曲马场、甘加秘境、熊猫沟、达尔宗湖、太阳沟、措美峰、茨日那、洮州卫城、古战、阿子滩、米拉日巴佛阁、美仁草原、勒秀等重点景区的游客中心、停车场、游步道、旅游厕所、标识标牌、智能管理、电子导览、垃圾处理、给排水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循环农牧业:新建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达到65万亩,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建设中藏药材、高原夏菜、优质青稞、杂交油菜、经济林果等“五大种植业产业带”,培育果品、蔬菜、食用菌、中藏药材等特色产业。围绕打造高原有机农牧产品新高地、建设全国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中国牦牛乳都,重点发展牦牛、藏羊、土鸡、土蜂等特色养殖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甘南光伏产业园区。

中藏医药产业:鼓励和引导甘南百草、卡加曼藏药、甘南藏药制药、碌曲洮源藏药等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建设集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现代化交易平台为一体的中藏药产业集群。

黄金产业:推进玛曲格萨尔金矿等重点矿山技术创新和环境治理,加快发展金资源产业、贵金属选冶加工业及尾矿综合利用业等产业链。

产业园区建设:强化省级产业园区-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七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建设8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冷链、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

第四节 实施保障机制

 

  1. 政策法规体系

完善规划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纳入规划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和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

制定国土空间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对于生态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领域,重点明确建设项目管控、自然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要求,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完善保护激励机制,修订相关保护条例,细化明确保护对象体系和管理程序。对于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城市更新等领域,建立促进功能融合发展、土地复合利用的开发机制。综合运用各类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推动规划实施。

完善重点地区发展的政策机制。对于州府合作市,完善州级各部门对实施“强州府”战略的支持措施,在优化国土空间的建设用地和完善基础设施中予以支持;结合国家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建设,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倾斜。明确人口、就业岗位、产业、重大功能性项目的导入机制以及政策支持。对于拉卜楞寺-桑科草原、冶力关、扎尕那、腊子口、俄界、大峪沟、拉尕山、阿万仓、尕海湖、当周草原等重点大景区发展地区,进一步明确开发管控要求,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1.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制度。加快完善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标准、坐标体系、空间数据、技术规范,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夯实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河流水域、森林山地、草原湿地、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权责归属清晰、流转合法高效、保护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构建形成“一张图、一套数”的自然资源“家底”。

完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制度,实施全域全要素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和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制度,落实耕地、湿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等占用补偿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交易机制、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价值转换通道,逐步形成产权明晰、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与补偿制度。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修复,切实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探索矿产资源的绿色开发开采模式,森林、草原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

  1. 规划管理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加强国土空间管理综合执法和社会参与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卫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强化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和土地核查,及时制止、纠正和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 规划评估和维护机制

根据发展规划、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和政策调整,按程序修改规划。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机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优化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方式,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策略,开展规划动态维护。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充分考虑甘南州总体上处于高海拔地区,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比较小,耕地质量等别低,粮食作物产量低,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现状,且需要承担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生态保护空间范围广等因素,进一步校核稳定耕地面积,争取核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积极探索以基本草原替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机制。

  1. 社会参与机制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调整、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参与规划制定、决策和实施。建立常态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第五节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1. 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连续变更数据为基础,融合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成果数据,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天地图等已有信息化成果,统一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和技术规程,构建数据更全面、应用更广泛、共享更顺畅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用云技术,提供网络化、分布式云管理和共享服务,配置支撑运行环境,搭建基础数据、目标指标、空间坐标、技术规范统一的国土空间大数据共享平台,构建覆盖国土空间全业务领域的信息决策支撑平台,为各类与国土空间相关的规划、管理、决策、服务等提供有力的决策信息支撑,对规划实施进行数字化监测评估,实现国土空间管控部门并联审批核准,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整合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运维支撑保障体系,创新国土空间信息资料汇交共享和数据动态更新维护机制,通过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统一的共享服务门户,向各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国土空间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为国土空间开发提供信息服务,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辅助编制与成果制作服务,为行政审批提供项目落地的合规性辅助审查服务,为国土空间时空变化跟踪提供动态监测服务,为空间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分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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