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州政发〔2014〕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14〕58号)和《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意见》(甘南发〔2013〕3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不断改进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加快推进“五大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运作,行政审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项目法定、客观真实、分级负责、分类清理的原则,对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收费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底数、锁定项目、编制目录、公布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适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防止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或增加审批条件的行为。
(二)继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我州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一律取消收费;各县市、各部门自行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取消。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的精神和省政府要求,做好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按照能放必放、重心下移、就近管理、方便办事的原则,对凡是能够由县市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州政府各部门要及时调整管理层级,逐步下放审批权限。对省政府下放到州、县市的审批项目,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制定衔接方案,做到无缝衔接,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对省政府直接下放到县市的审批项目,要一次放到位,州直各部门不得截留、保留。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州与县市、投资主管部门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关系。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三)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后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办理要件,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编制办事指南,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涉密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制定并实施《甘南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审批。
(四)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类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受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对州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试行快速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
(五)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专家评审等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评价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强化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规范到位、监管到位、追责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县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担任,县市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二)加强协调推进。各县市、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衔接沟通,对涉及本地、本行业、本系统的审批事项,提出衔接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机构编制、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指导服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增强改革的前瞻性、主动性。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州审改办要加强对各县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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