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高级搜索 无障碍辅助工具
专题专栏

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和甘肃省复工人员流动风险监控系统融合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17:20:39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和甘肃省复工人员流动风险监控系统融合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和甘肃省复工人员流动风险监控系统融合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79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融合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重要性认识

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和甘肃省复工人员流动风险监控系统是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工信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近期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远期与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三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相结合,真正起到为企、利企、便企的作用。

二、进一步用好系统功能

为更好服务省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相关单位对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和甘肃省复工人员流动风险监控系统进行了数据内部打通和外部共享、业务上融合互认等升级改造,功能更趋完善。

(一)员工端功能。企业原注册使用员工,仍需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即可,同时,可通过平台推送提醒一次性申领复工卡。企业新注册员工仅需申领一次复工卡,疫情期间需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

(二)企业端功能。通过下发企业管理端权限,企业每日可以结合员工健康电子打卡,配合员工体温检测,查验员工复工卡,实现管理层对本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的动态掌握。同时,新增“复工闪对”功能,平台可根据企业填报内容,每日生成本企业短缺人员基本表,涵盖人员数、岗位、企业招聘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相关平台发布,协助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

(三)政府端功能。在原有动态监测基础上,新增“复工闪对”功能,可以每日实时生成分市(州)、分县(区)、分企业的企业短缺人员信息,可通过相关平台发布对外发进行信息发布,服务辖区内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前期,省工信厅会同省政府国资委已专门发文部署平台和系统启用和推进工作,部分市(州)县(区)能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推广应用,规上工业企业注册使用完成超过50%,但仍有部分市(州)县(区)重视不够、企业注册使用率低、企业员工注册但未坚持每日健康打卡等问题较为突出,致使平台和系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为尽快发挥平台和系统的作用,各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一)各市(州)县(区)工信部门要充分领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明确专人负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统筹推进辖区内企业特别是规上工业企业的应用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辖区内工业企业认识到信息化手段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要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一体化安排,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核心竞争力。要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继续靠实企业责任,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复工复产进度,有效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影响。

(二)各企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到“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防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在严格做好“外防输入”的同时,组织企业员工申领复工卡和坚持每日健康电子打卡,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平台管理和使用工作,真正利用信息化做到助力疫情防控、稳步有序复工复产。

(三)丝绸之路信息港公司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要切实做好平台和系统的搭建部署、融合运行工作,尽快完成新功能的开发测试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州)、县(区)、企业做好人员培训、技术支撑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制,切实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日常运维,做好网络信息与数据系统保护等信息安全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台信息保护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使用,确保数据可管、可控、可追溯,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对外泄露数据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