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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2022年05月10日 09:56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若干措施》要求,统筹我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畅通物流运输渠道,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我州启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相关办理工作公告如下(以下简称“通行证”):

一、《通行证》办理条件和范围

适用于我州为涉疫地区运送重点物资(包括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重要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障。

二《通行证》申办流程

(一)《通行证》申请

1、需办理《通行证》的收发货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物资类别,向属地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需如实提供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车牌号、始发地、目的地、申请办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

(二)通行证受理、核发

1、由县级及以上受理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料,并向申请人核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于运输保障专班制定的标准制式通行证。申请人提交资料不符合的,受理单位要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2、我省推行《通行证》网上办理(目前正在测试阶段),即接即办,线上线下便捷发放。对有特别紧急需求、对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对于中小微企业等优先办理。

三、《通行证》使用

1、鉴于我省中高风险区清零,省内通行的货运车辆暂不启用通行证政策。《通行证》暂适用于我州发往外省的货运车辆,按照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2、《通行证》供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对于始发地、目的地固定的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不超过30天。如线路发生变化,司乘人员必须注销当前《通行证》后方可为新的运输任务申请新证。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行证》同等有效,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或打印,随车携带。

四、《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申领操作指南

关注“甘肃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进入页面点击左下角“交流互动”→“办事服务”→“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系统” →“通行证申请”进行办理。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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