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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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年10月25日 14:49  点击:[]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近期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在我州部分县市有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外防输入的压力巨大。为进一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全州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加强小区网格管理,各类居民小区根据情况合理设置出入口,发挥楼栋长、联户长等人员哨所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进出必须测温、戴口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黄码”“行程码带*”等人员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上报所属社区。关闭小区内部棋牌室、老年活动室等聚集性场所,取消小区内各类集聚活动。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所有城乡居民应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州。

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即日起,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控制人流量,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测温、戴口罩,并查验健康码。加强室内环境、电梯、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提升消毒频次。州内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兴趣培训班等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必要时暂停教学活动。

3.加大车辆运行管控力度,对城区主街道和国省道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除特种车辆、应急车辆、公务车辆、物资配送车辆外,运营类(含出租车、公交车、城乡公交、旅游客车等)车辆实行弹性停运。私家车车主(含摩托车、电动车)要自觉服从全州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非必要不驾车上路。过境车辆须凭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执行绕行环城公路,不进城区。公路卡点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进入车辆内全员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4.严格重点行业人员健康管理,公路、医疗卫生、进口冷链、交通物流等行业系统,须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细化全体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疫情苗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从严倒查追责。

5.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城乡居民,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规定时间完成全程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6.广大城乡居民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加强违法处置,对不服从疫情管理,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劝阻、劝返,特别是对侮辱、恐吓、殴打工作人员,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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