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hcyj/2021-00003
  • 标      题: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州林草保字〔2021〕135号
  • 发文机关:州林业和林草局
  • 成文日期:2021-05-31
  • 发文日期:2021-06-02

杨俊生委员:

您好!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第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0号“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重点领域包括森林、草原、湿地等。2020年我州迭部县落实天保工程内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213万元,2021年落实1783万元。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09号),将我州玛曲县、迭部县、卓尼县列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文件要求,三县已经编制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期间国家将在创新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偿补助、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创新水电矿产资源收益制度改革、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关于加快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初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州安排,我州于2020年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现阶段已编制完成《甘南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上报省、国家审批,在整合优化过程中我们对全州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区域边界不清等问题进行了整合优化,对划入自然保护区内的重要建制镇村、基本农田、合法矿业权、文化旅游标杆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了调整,为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及后期重大交通、文广旅等基础项目落地预留了空间,从而为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了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甘南州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管理科

人:李云    联系电话:0941-8221236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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