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1-00009
  • 标      题: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0-10-09

杨世栋委员: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卓尼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的提案》(第27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重视,近年来我州农村公路发展迅速,截止目前全州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已全部通水泥路,通自然村公路也在逐步推进实施,但随之而来的公路养护问题也日益突出,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市(州)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补助标准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日常管理养护,补助标准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但由于甘南州地方财政拮据,基本依靠国家转移支付,全州七县一市均为贫困县市,根本无法落实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缺口大。

为破解农村公路养护难题,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度,一是通过认真落实“全面养护、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确保畅通”的方针。建立县乡村“三级管养”机构;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州、县、乡三级政府考核范围,建立通村道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要求,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我局下发了《关于尽快完成<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全省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设立情况的通报>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主动向县市政府和组织部门汇报,确保完成乡镇农村管理所机构挂牌、兼职所长和专职副所长任命、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截止目前,全州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86个,均已挂牌,任命专职副所长59名。三是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县市政府应落实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量,并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申请,确保足额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截止目前卓尼县落实日常养护经费341万元 。四是积极向省上申请养护维修资金。2020年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下达甘南州农村公路养护维修资金1924万元,其中卓尼县养护维修资金302万元,目前养护维修项目已开工建设。

联系人:赛闹仁钦      联系电话:0941-8223596

 

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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