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738
  • 标      题: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0-10-14

更尕代表:

您在州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障策划首曲牧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提案》已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人社、林草等部门。我委会同人社、林草部门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生态综合补偿。我委高度重视玛曲县的生态工作,每年争取5000万元治理玛曲县草原沙化、同时实施了玛曲县黄河治理等重大工程。关于您提的生态补偿问题,2019年经我委积极争取玛曲县被国家列入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根据国家和省上的安排玛曲县人民政府已编制完成了玛曲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了国家的评审。在试点期间玛曲县将拟实施玛曲县草原生态补偿项目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发展高原生态优势特色产业。玛曲县生态综合补偿实施项目共计8个,投资合计93673.95万元。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资金,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工作。

二是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我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共新建112个安置点,共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550户19710人,落实投资11.8亿元,超规划完成全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建成了一批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安置点。但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收尾,国家暂时未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衔接乡村振兴及各行业部门相关规划,争取加大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力度。

提高草原补助标准。甘南天然草原载畜能力和天然草原生产价值、水源涵养价值、碳汇释氧价值等数据为依据,您提出将我州将禁牧补助标准提高为140元/亩,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提高到20元/亩的建议科学有据,符合实际,但由于国家政策在阶段内具有稳定性和不可变性,下一步向国家发改及有关部门反映协调,争取能够在我州落实第三轮政策,并全面考虑我州重要生态地位和社会和谐稳定因素,通过提高补奖标准来推动各项任务和保护制度的落实。

是关于增加草原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玛曲县已选聘生态护林员1350人、村级草管员80人,每年落实工作补助1096万元,生态护林员兼负林地、草原、湿地和沙地等资源管护职责。按照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的公益性岗位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的要求,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9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73号)的相关规定,生态管护员必须从贫困户中选聘,且一户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各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不能出现重叠。目前,玛曲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实现各类公益性岗位全覆盖,如申请增加生态管护员岗位将无法进行安置,从非贫困户中选聘生态管护员也不符合国家和省上的规定。

感谢您对甘南州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我州的经济工作。

联系人:杨永禄

联系电话:8212636     13893904329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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