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118
  • 标      题: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9-04

州发改办发〔2019〕28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关于对

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范小平委员:

你在州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第75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委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迭部县作为我国九大林区白龙江林区的核心区,是甘肃最大的天然林区,生物多样性丰富集中,是我国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地理位置独特,生态优势明显,生态贡献巨大,承担着以“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任务。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非常切合迭部县实际情况,对此我委高度重视,收到建议后,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研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到省上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争取。

建立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我州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出路。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2017年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更加规范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年来,围绕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州县积极协调争取省上和国家加大了投资支持力度。2019年迭部县到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0.63亿元,2009年以来累计到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95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两个方面,侧重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管理、草原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生态文明小康村等项目的支出,充分发挥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导向效应。

2017年全国再次对公益林进行了区划,我州于2018年全面完成了公益林区划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全部纳入了森林生态补偿范围,并向国家和省上上报了区划成果,国家对我州上报成果给予了肯定,并在2019年落实了生态补偿资金。目前,我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已基本建立,全州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已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迭部县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为159.98万亩,其中省属单位迭部林业局118.56万亩,县属迭部县林业局41.42万亩。县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2万元,其中国有林补偿132万元、集体个人补偿410万元。且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补偿国家实行动态管理,补偿标准在逐年提高,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由2007年3.75元/亩提高到现在的9.75元/亩、集体及个人补偿资金由2010年的9.75元/亩提高到现在的14.75元/亩。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你提出的提案,继续争取加大迭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落实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感谢你对我州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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