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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4 15:50:22 文章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访问量: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3,(第三十九项)民用散煤污染控制不力。据测算,甘肃省民用散煤用量约950万吨/年,2018年正规渠道交易量约254万吨,仅占27%,大量煤炭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游离于监管之外。

整改目标:优质煤配送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杜绝大量劣质煤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用煤环节污染持续降低,清洁能源的规模和比重不断提高,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煤炭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煤炭经营及煤质管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各级政府将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及煤质管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甘南州煤炭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工信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甘南州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文件,召开全州煤炭经营及煤质管控工作推进会议,加快推进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体系,制定印发《甘南州煤炭集中交易配送中心及二级配送网点建设规划》(州工信[2019]58号),截止目前全州计划建设的10个煤炭一级集中交易中心和54个二级配送网点已全部建成。按县市分,合作市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1个二级配送网点;夏河县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5个二级配送网点;临潭县建成3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11个二级配送网点;卓尼县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14个二级配送网点;碌曲县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2个二级配送网点;玛曲县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4个二级配送网点;迭部县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3个二级配送网点;舟曲县建成1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14个二级配送网点。已实现全州煤炭市场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的全覆盖。

二是各县市均在主要入城路口设立煤炭入城卡口,由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运输煤炭车辆及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共计劝返或处罚私自运煤200多起,有效杜绝了违法经营及劣质煤炭流入州内市场。2017年抽检254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8%,2018年抽检273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6%,2019年抽检195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5.9%,2020年抽检175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6.5%。对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的煤炭产品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及时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2017年办理煤质抽检不合格案件4起,注销1户,处罚金额2.68万元,2018年办理煤质抽检不合格案件11起,处罚金额2.264万元,2019年办理煤质抽检不合格案件6起,处罚金额3.518万元,约谈5户,2020年办理煤质抽检不合格案件1起,处罚金额1.036万元,正在办理案件5起。截止目前,各县市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质管控整改任务及销号工作均已完成。全州10个煤炭集中交易中心和54个二级配送网点供应、配送的主渠道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各销售网点基本都建立健全了经销台账和煤质抽检台账,煤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整改结论: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0815

联系地址: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甘南州生态环境局510室




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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