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杨某某、陈某某、丁某某等44人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向卓尼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自2008年以来,该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县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卓尼县生产、生活秩序,应当予以从重打击。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彰显了卓尼检察机关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净化了社会风气,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法治的信心。(记者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