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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新闻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责令部分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30 16:14:08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关于责令部分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应于每年在规定时间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管理机关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经查证,在2026年组织开展的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甘南藏族自治州牦牛产业协会、甘南藏族自治州藏餐文化研究会、甘南州应急救援促进中心等15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未在规定期间内按照条例要求申请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未参加年度检查的15家社会组织责令限期内整改。

一、整改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

二、整改内容

(一)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学习。

1.社会团体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2.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二)对照检查《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

(四)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情况;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未按期接受年度检查的原因,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

三、整改要求

请各相关社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到甘南州民政局515办公室领取《责令(期限)整改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权利;

(二)整改期间,停止开展业务领域相关活动;

(三)整改结束后,向州民政局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社会组织责令改正工作验收表》(附件2)、书面整改报告和必要佐证材料;

(四)整改期满后,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1.2026年度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名单

      2.社会组织责令改正工作验收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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