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了解到,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新政实施首月,拉萨市共减征车辆购置税786万元,减征车辆1099台。
据了解,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根据公告,拉萨市对购置日期在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与此同时,拉萨市税务局借助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宣传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及时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升级,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政策落实应享尽享。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政策的直达快享,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车,有力提升了老百姓的购车意愿,利企惠民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