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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25 08:46:34 文章来源:甘南广播电视台 作者: 访问量: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合作召开,具体时间授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州委意见研究决定。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审查和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州及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其他。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

使用计划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王俊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报告》。会议结合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的初步审查报告》,对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资金及项目安排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政策要求。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

(第二批)使用计划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王俊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报告》。会议结合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的初步审查报告》,对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资金及项目安排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政策要求。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任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国庆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的报告》。会议结合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的初步审查报告》,对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批准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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