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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日期:2020-04-15 17:41:45 文章来源:甘南日报 作者:邓永强 后晶晶 访问量:

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甘南州统计局

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8〕14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州政发〔2018〕14号)要求,我州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州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3月5日,成立了由汪尚学常务副州长担任组长的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由17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州乡镇、街道和县级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州近三千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试点普查机构,开展了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州级综合试点,县市100多名普查人员全程参加了综合试点工作。进行了普查业务全流程检测,检验了方案的科学性,发现并梳理了存在的问题,锻炼了基层普查队伍,积累了普查经验,为正式普查做好实战演练。按照国务院、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本州实际,我州先后制定印发了《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多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向公众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告知书》,公布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充分发挥好公众监督作用。

六、确保数据质量

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州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州范围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州8县市抽中的16个普查小区的168个单位进行了抽查。查阅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登记,用“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根据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我州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48%,数据差错率和主要指标误差均在规定的合格标准之内。

总体来看,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510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52.93%;从业人员99875人,下降1.22%;产业活动单位8263个,增长33.77%;个体经营户22153个。

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甘南州统计局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4月13日

根据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18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510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907个,增长52.93%;产业活动单位8263个,增加2086个,增长33.77%;个体经营户22153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5510

100

企业法人

2635

47.82

机关、事业法人

1142

20.73

社会团体

733

13.30

其他法人

1000

18.15

二、产业活动单位

8263

100

第二产业

782

9.46

第三产业

7481

90.54

三、个体经营户

22153

100

第二产业

1195

5.39

第三产业

20958

94.6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271个,占41.22%;批发和零售业739个,占13.41%;制造业363个,占6.5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473个,占51.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971个,占17.93%;住宿和餐饮业3442个,占15.54%(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数量

(个)

比重(%)

合 计

5510

100

22153

100

采矿业

47

0.85

7

0.03

制造业

363

6.59

928

4.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8

2.69

1

建筑业

195

3.54

297

1.34

批发和零售业

739

13.41

11473

51.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

1.16

3971

17.93

住宿和餐饮业

342

6.21

3442

15.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

0.76

81

0.37

房地产业

102

1.85

4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3

5.14

205

0.9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9

2.16

7

0.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

0.47

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5

1.72

1341

6.05

教育

314

5.69

14

0.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6

2.29

236

1.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8

3.23

134

0.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271

41.2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州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634个,比2013年末增加1593个,增长156.03%。其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88%,私营企业占54.13%(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

(个)

比重

(%)

合 计

2634

100

内资企业

2632

99.92

国有企业

23

0.88

集体企业

13

0.49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3

0.11

有限责任公司

1055

40.08

股份有限公司

87

3.31

私营企业

1451

55.13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0.08

外商投资企业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8251人,比2013年末减少2857人,下降2.8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5471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5158人,减少5150人,下降25.3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83093人,增加3858人,增长4.8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417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109人。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6015人,占46.07%;教育14359人,占14.38%;制造业5952人,占5.9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484人,占45.31%;住宿和餐饮业9204人,占26.9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969人,占8.69%(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98251

35471

34170

18109

采矿业

388

49

5

2

制造业

5952

2078

1461

6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04

820

建筑业

5814

999

1511

349

批发和零售业

3933

1732

15484

93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96

346

2067

242

住宿和餐饮业

5148

3099

9204

538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49

416

141

107

房地产业

1170

508

12

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10

630

432

1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89

506

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41

53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49

175

2969

1387

教育

14359

7399

180

179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61

2252

406

14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23

709

252

13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6015

1312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9.5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2.5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7.44%。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4.8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62.6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7.37%。

2018年,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8.4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0.58 %,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9.42%(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789.59

244.82

108.47

采矿业

3.05

1.27

1.45

制造业

69.36

35.21

27.9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5.45

104.85

16.89

建筑业

29.27

12.00

19.46

批发和零售业

21.17

6.40

23.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8

2.65

1.19

住宿和餐饮业

36.19

14.25

4.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00

9.11

6.03

房地产业

22.72

14.46

4.9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97

15.18

1.3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95

0.54

0.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4.65

5.76

0.4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7

0.78

0.33

教育

100.32

2.67

0.2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97

1.71

0.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5

0.65

0.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2.29

17.22


注释: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4.表中不包含金融业等数据。

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第二产业基本情况甘南州统计局

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根据甘南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州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57个,比2013年末增长37.19%;从业人员9298人,比2013年末下降32.09%。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56个,占9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1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6个,占全部企业的1.08%;集体企业3个,占0.54%;私营企业304个,占54.58%。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22%,集体企业占0.18%,私营企业占34.05%(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557

9298

内资企业

556

9172

国有企业

6

206

集体企业

3

17

有限责任公司

193

3994

股份有限公司

21

1678

私营企业

304

3166

其他企业

29

11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2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7个,制造业36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7个,分别占8.44%、65.17%和26.3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4.60%、14.18%和12.03%。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4.17%,制造业占64.0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1.8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7.20%、14.34%和12.64%(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557

9298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

89

非金属矿采选业

43

29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2

农副食品加工业

79

1124

食品制造业

18

63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7

118

纺织业

6

102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

19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

35

家具制造业

4

2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

10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0

44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

220

医药制造业

21

23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

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7

117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1333

金属制品业

14

11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

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15

其他制造业

4

1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

3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37

252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1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

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79%。负债合计141.3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25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 计

2278632

1413361

46248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7362

11288

10192

非金属矿采选业

12759

1438

425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00

1

18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3383

55712

33897

食品制造业

147771

117914

3603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8286

5848

2814

纺织业

604

260

169

纺织服装、服饰业

7860

2527

163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663

2006

292

家具制造业

207

140

8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671

679

168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1367

3708

467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3547

4097

3566

医药制造业

35415

11780

1414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80

1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5603

12520

4004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68

6

8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2722

133929

137499

金属制品业

26026

838

232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20

10

4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0

40

26

其他制造业

190

62

5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1

1

1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8

25

8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534713

1045817

16029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568

853

2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6188

1862

8532

二、建筑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州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94个,从业人员5814人,从业人员比2013年末下降11.9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94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52%,私营企业占47.42%。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内资企业的57.21%,私营企业占39.04%(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94

5814

内资企业

194

5814

国有企业

1

26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92

3326

股份有限公司

9

192

私营企业

92

2270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2.2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55%,建筑安装业占9.2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7.1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60%,建筑安装业占5.2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0.96%(详见表3-6)。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94

5814

房屋建筑业

82

4488

土木工程建筑业

36

384

建筑安装业

18

30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8

6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州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6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6.33 %。负债合计10.3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6亿元(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6.63

10.38

19.46

房屋建筑业

17.57

5.26

16.99

土木工程建筑业

7.70

4.96

1.38

建筑安装业

0.23

0.01

0.2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13

0.15

0.8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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