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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商家虚假低糖干面片
写信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信件内容

商家在快手平台宣传低糖干面片,本人收到货后发现产品上面没有糖的成分含量。本人认为该产品违反食品国家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4.2规定,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该产品并未标注其糖含量;并在实物包装上、网页标题及产品详情参数中强调写明:低糖。该商家虚假宣传,诱导特殊人群消费,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本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要求工商对商家进行查处,并依法赔偿赔偿消费者以解决此问题。商家名称:甘南州藏王贡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商家地址:甘肃省甘南州临潭县长川乡长川村(住宅)。  快手订单编号:2321900053790862

办理情况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8月16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商家虚假低糖干面片”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州长信箱留言反映的甘南州藏王贡绿色农产品开发公司在电商平台虚假宣传问题,在您反映之前已有网民反映过同类问题,低脂低糖不属于食品标签标识的强制标识范畴,商家在网页对低脂低糖的宣传属于微瑕疵,我局已指派执法人员责令整改并限期下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对您进行赔偿,如您坚持要求赔偿,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对商品不满意,商家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请在平台申请退货退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3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