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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标 题 | 契税优惠政策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本地有契税优惠的相关政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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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11月26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咨询本地契税优惠相关政策”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南州本级及七县一市均无制定契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权限。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甘南州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认真落实契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目前,契税优惠政策执行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 需要详细了解具体涉税业务能够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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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