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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当地大学生就业相关疑惑
写信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信件内容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大学生如何自行购买社保/公积金等?

办理情况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8月17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当地大学生就业相关疑惑”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可享受扶持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注册登记后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可向属地县(市)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财政按贷款实际利率给予50%贴息。

3.税费减免优惠(税务部门负责)。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相关政策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个人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社保缴费基数超出100%部分不计入补贴核算,补贴最长享受24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通过甘快办、甘肃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各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窗口线下办理参保缴费。

三、办理渠道

线上:登录“甘快办”APP、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创业相关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线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各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现场咨询政策、申报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创业指导、岗位推介等服务。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到属地人社部门现场咨询。

四、公积金缴纳相关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可前往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行缴纳,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南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月缴存额执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上、下限。同时,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甘南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办法(试行)》,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入制度正常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每月月缴存额3%灵缴补贴(月补贴上限48元,全年最高缴存补贴576元)。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941-8215401进行咨询。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