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标 题 | 交通违法采集不合理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州领导:我是白银来迭人员,2026年4月24日19:08驾驶汽车在甘南州迭部县腊子口街与尼傲路丁字路口,该路口红蓝灯停用,一辆出租车随意停在路口中间道路不走,等待拉客,由于有急事处理,迫于无奈,我从左边行走,汽车左边轮胎超越中间实线通过,迭部交警大队采集我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我通过交管12123进行申诉,并亲自跑去迭部县交警大队对该问题予以解释说明,2026年4月26日该申诉被退回,请州领导予以重视,重新启动调查,还原事实,消除违规行为。给州领导带来不便,望请包容和理解! |
||
办理情况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5月13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交通违法采集不合理”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交管大队专人进行调查核实。据调查,您反映的事项基本属实,5月15日我大队向甘南州交管支队反映了道路交通违法事实后,州交管支队同意撤销您的违法行为,本交通违法属于采集不合理。给您工作和生活上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迭部县公安局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 | ||

信件内容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