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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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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失学,转学,教育救助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3月6日 | ||
| 信件内容 | 领导们好,我是临夏市人,从去年夏天开始,我们夫妻俩在合作市合伙经营一家奶茶店 ,租房租在东一路三小附近的季安公寓。今年由于家里老人不能照看两个孩子 ,没办法只能带到这边,希望能转入合作市小学(三小)离住房近 ! 前几天去州教育局咨询转学问题,他们让我去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让我自己去找学校,我自己去学校咨询 ,校长说要不了。我今天也去市政府窗口咨询了,他们说不归他们管 ,现在两个小孩一直在出租房待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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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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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3月6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孩子转学就读”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合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转入学生,教育主管部门总体上不作具体指派,先由家长到就近学校咨询,如学位已满无法接受,则家长需转向其他学校咨询,直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受为止。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按照“先本市户籍,后外县户籍”的原则,依次接受。 对上述转学流程,开学初您来合作市教育局咨询时,相关负责人已现场对您就学生转学问题做了详细解释和答复。之后,3月2日您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关于反映孩子需转入合作市就读的问题”,我局在3月3日就做出了详细明确的书面答复。3月9日,您再次来合作市教育局咨询,相关负责人再次强调了学生转学流程及相关要求,鉴于存在“择校”问题,未同意您的转学要求。根据市教育局摸底统计和您孩子的入学需求,截止目前,合作市第二小学、合作市第三小学、合作市藏族小学(普通类)班额已满,无法接受。合作市第一小学、合作市第五小学(普通类)尚有部分学位,可前往学校咨询。
合作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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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 | ||

信件内容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