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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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申请廉租房具体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 | ||
| 信件内容 | 请问申请廉租房具体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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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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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11月26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咨询申请廉租房具体的条件和流程”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合作市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含2500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合作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无购车,且家庭成员房产无过户交易信息、车辆过户交易或报废时间在1年以上。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1.经州、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2.已与州、市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项即可;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合作市无住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家庭成员房产过户交易时间在1年以上。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1.具有合作市城镇户籍; 2.在我市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十三类人员、公益性岗位、辅警),企业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体工商户除外,工作年限1年(含1年)以上5年(含5年)以内,且连续在合作市缴纳1年以上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即可;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合作市无住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无购车,且家庭成员房产无过户交易信息、车辆过户交易或报废时间在1年以上。 (四)来合务工人员 1.具有合作市的居住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申请地缴纳6个月以上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即可; 3.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 4.申请人单位无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合作市无住房;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无购车,且家庭成员房产无过户交易信息、车辆过户交易或报废时间在1年以上。 二、认定程序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来合务工人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根据甘南州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州建发〔2015〕50号)文件要求进行办理。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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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

信件内容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