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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客户购房款,导致客户购房合同无法与网签备案
写信时间 2025年03月4日
信件内容

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客户购房款,导致客户购房合同无法与网签备案,多次沟通无果,盼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办理情况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3月4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客户购房款,导致客户购房合同无法与网签备案”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协调,开发企业承诺将于2025年3月底之前入账备案,我局将积极跟进,督促开发企业按期入账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