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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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客户购房款,导致客户购房合同无法与网签备案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3月4日 | ||
信件内容 | 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客户购房款,导致客户购房合同无法与网签备案,多次沟通无果,盼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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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3月4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挪用客户购房款,导致客户购房合同无法与网签备案”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协调,开发企业承诺将于2025年3月底之前入账备案,我局将积极跟进,督促开发企业按期入账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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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