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信箱
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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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工资拖欠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8月19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赵州长: 我叫李卫红,是一名小型挖掘机司机,于2018年6月11日至10月10日在甘南州合作市合作寺院公共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地打工,具体工作是开挖机平整场地及土方装车等,施工单位是甘南州瑞成建筑公司。施工期间由于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整,导致拖欠我的工资和机械费22000元一直没有支付。 两年多来,我无数次找过合作市劳动监察大队、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当时是合作市民宗局、现为合作市统战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没有要到半毛钱工资,到处求告无门。劳动监察大队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态度也都是从刚开始的时候帮着问问到现在的推脱,我不知道再该到哪里说,自己的辛苦钱眼睁睁的看着就要打水漂,请尊敬的州长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我这个小农民工的遭遇,我真的是没办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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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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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8月19日,你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工资拖欠”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8月19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即按程序对诉求事项进行了详细核实办理,经查:合作市合作寺院公共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市委统战部,施工单位为甘南州瑞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成。 经协调,合作市合作寺院公共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审计和部分工程维修。当事人李某红投诉反映的22000元包括:机械租赁费14500元、运费500元、本人工资7000元。经与建设方、施工方联系协调,承诺待该项目审计维修完成后支付留言人李某红人工工资。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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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8月22日 | ||

信件内容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