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手工报销费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手工报销费用工作,提高报销效率,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4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甘南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的通知》(州医保字〔2024〕111号)《关于印发甘南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州医保字〔2025〕8号)相关政策,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手工报销费用,是指参保职工在州域外,因门诊慢特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即时结算的符合门诊慢特病报销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复印件;
2. 定点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 费用明细清单(需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诊疗项目名称等内容);
4. 处方底方。
三、报销流程
(一)提交资料
1.参保单位经办。参保职工可将报销资料交至单位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州政府政务大厅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2.个人办理。参保职工也可自行携带资料到州政府政务大厅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二)受理与审核
1.窗口工作人员在单位不欠费、报销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受理报销申请,进行零星报销登记;
2.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明细录入、明细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三)报销结算
1.审核通过后,进行报销结算,计算可报销金额;
2.打印结算单据,交由参保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员。
(四)资金拨付
1.留存相关报销材料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报销资金拨付至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2.办结报销手续。
四、报销时限
手工报销费用办理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医保经办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销手续,并及时将报销结果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反馈给参保人员。
五、报销进度查询
(一)现场查询
参保人员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政务服务一体机进行现场查询。
(二)电话查询
参保人员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0941-8221918或0941-8220578)。
六、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报销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如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报销的,责任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2.已认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的患者,相关治疗费用进行就诊地医药机构即时直接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受理手工报销。
3.定点医药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虚开、多开费用,不得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等。如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门诊慢特病手工报销费用的审核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报销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 5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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