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机动车限号出行规定提示

  • 索 引 号:hzs/2021-00009
  • 标      题:合作市机动车限号出行规定提示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
  • 成文日期:2021-11-16
  • 发文日期:2021-11-16

根据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期间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规定,自202111140时起,市区通行的出租车和私家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车辆:出租车和私家车。

二、限行规则:

日期是单数(1、3579)时号牌尾号为单数的车辆正常行驶,禁止双号车辆上道路行驶;

日期是双数(24680)时号牌尾数为双数的车辆正常行驶,禁止单号车辆上道路行驶。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三、限行区域:当周街、通钦街、念钦街、环城东路、知合玛路、那吾路及其各支路和延伸段。

四、限行时段:每日0时至24时。

五、生活物资配送车辆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但禁止在高峰时段内(上午8:00-9:00、中午113012:3014:0015:00、下午17:3018:30)在市区路段通行。

六、过境合作市的各类车辆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但需从乌玛高速、环城东路或指定的路线绕行,严禁进入市区。

七、违法处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设备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车辆单双号限行解除时间,请及时关注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发布的通告。倡导机动车驾驶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不驾车出行”,确需驾驶机动车出行的,请严格遵守车辆单双号限行规定。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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