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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jj/2021-00007
  • 标      题:全州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情况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0-08-17
  • 发文日期:2020-09-04

一、基本情况

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27号有关规定设置州、县(市)二级管理机构。一是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甘南州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通知》(甘南编委发〔2018〕7号),在州住建局加挂了甘南州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牌子,设局长1名(兼)、专职副局长1名。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调整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70号),局内部机构设置了环境整治与城市管理执法科,编制2名(即:正副科长各一名),负责全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由于州委编办在审查阶段提出科室名称不能出现“执法”两字,因此后期科室名称改名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科室职责不变,科室现有1名科长,2名聘用人员。二是由于城市管理领域部门制改革未纳入《甘南藏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县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情况为:合作市设立了正科级编制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单位,财务独立,下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市政府直属单位;夏河、舟曲2县设立了正科级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财务独立,县住建局为主管单位;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迭部5县在原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的基础上,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隶属县住建局管理。

职能范围设置。2018年4月11日,经州委、州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制定印发了《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确立了“片区结合,以片为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定了城管执法职能和两级执法主体,明确了执法与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衔接问题。同时,组织召开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理顺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水务管理、交通管理和城市规划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目前,合作、夏河、舟曲3县市城管局已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大部分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交通、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其余5县已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大部分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全州现配备城管管理执法人员共479名(含科级干部43名),协管人员78名,其中:公务员4名,参公人员17名,事业编制人员231名,工勤人员257名。大学以上学历占8%,大专学历占11%,中专学历占81%。组织积极开展执法干部培训州县两级执法人员多次参加住建部、省厅和州、县组织行业业务培训会,对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执法体制改革、城市垃圾分类、数字平台指挥培训及“强、转、树”专项行动等进行学习交流。据统计,分批次选派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培训,累计培训达126人次,为推进我州城市管理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打实基础。

执法保障机制目前,除合作、夏河、舟曲以外,其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财务未独立,由县住建局统筹安排城市管理执法经费目前,各县市执法局都统一了门楣和城市管理执法标识,按照国家规定全州8县市已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执法执行车辆23辆,执法记录仪80台,其余器材20余部,严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基本满足当前执法工作。

(五)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安排部署,市级及各县都积极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各项制度、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公示的通知》《城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城市门店牌匾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行政复议纠错工作制度》《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等制度。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

(六)执法行为规范化。为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州执法队伍形象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落实“721”工作法,推行以管理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方式,出了三变四靠工作法,即变围追堵截为疏堵结合,变命令强迫为教育引导,变质量转化为面对面协商,值班靠人不靠车,执法靠法不靠罚,工作方式靠解释不靠谩骂,工作方法靠引导不靠强迫”,针对流动摊点、超门店经营乱堆乱放、恶意破坏公共设施违规行为,采用定点执勤、错时上岗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以劝导、教育的方式去解决,对屡教不改、长期劝导不听进行影响市容市貌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亮证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同时,各县市加强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确保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

(七)城管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住建厅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州加大项目争取和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公安、交通、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系统资源积极推进全州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并多次向尚未启动系统建设的县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截止目前,州本级平台建设已委托甘南电信分公司承建。合作市及夏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已建成并运行,卓尼县整合资源投资980万元正在建设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调度中心(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临潭县投资210万元正在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碌曲、玛曲、迭部、舟曲4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尚未建设。同时,合作市已设立12319群众投诉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办理市民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

 二、存在问题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职权仍需进一步明确。理顺管理体制方面,按照省上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县(市)级应设置正科级编制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作为县(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行使行政辖区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但目前只有合作市理顺了管理体制。推进职能划转方面,合作、夏河、舟曲、卓尼等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行使环境保护、交通、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但这些职权都是从其他部门划转过来,其主体资格、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强制措施都没有完全理顺。

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滞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部分县对数字城管的重要性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虽然县城管局向县政府作了多次汇报,但仍未将平台整合建设纳入重点议事议程,建设经费未落实依然是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工作的瓶颈。加之,部门间联动机制不健全,未做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部分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仍借在临时场所进行办公,办公设施陈旧、环境拥挤,且办公经费仍显不足,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也相对缺乏,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大部分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勤岗位城管执法人员占现有人员近46%,这些人待遇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健全城管执法法规制度体系,理顺城管执法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做法经验,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明确城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职权责任、管理依据、工作规则。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加快各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组建步伐,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理顺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

强化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督促未建设平台的县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平台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大项目申请和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建设目标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推进,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步伐。

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城管新形象。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业绩考评、资格管理和轮岗制度,倡导城市管理“721”工作法,通过实施文明执法的形象规范、语言规范,改善队伍执法形象;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经费合理安排。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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