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正文

  • 索 引 号:zz/2023-00081
  • 标      题: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州民发〔2023〕13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2-24
  • 发布日期:2023-02-28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州乡镇(街道)社会

工作服务站设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现将《2023年度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3224


2023年度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意见》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服务水平,现就2023年度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设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州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2023 年省州民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在原有社工站设立的基础上,按照紧贴实际、有序推进、注重质量、规范服务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谋划部署,注重整体推进,到 2023 年底建成并投入服务运行乡镇(街道)社工站 38个(见附件2),实现全州覆盖率65%的设立目标。同时,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加大扩面增建工作,省州民政部门将把扩面增建成效作为年终综合评估指标列入重点考核内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持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两个覆盖水平,大力发展培养红色社工,发挥党员社工的先锋模范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社工站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把社工站建设成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有力阵地。

(二)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三聚三基民政职能,回应群众关切,重点关注民政服务对象精神文化生活的提高,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专业服务。秉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充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资源整合。以社工站为平台,前期重点整合民政系统社会事务和儿童、救助、养老、村(社区)治理等领域资源开展服务。后期逐步协同精神文明建设、公安、司法、检察、群团组织等,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保护、就业培训等服务。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在资源链接与整合方面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服务。

(五)坚持社会化运作。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政府主导、专业引领、社会运作、多元参与服务供给机制,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价等监测体系,吸引更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政服务。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州民政局成立社工站设立推进工作办公室。指导推进本州社工站设立运行和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对县(市)社工站服务活动的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备案管理,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向省民政厅报告进展情况。

(二)县(市)民政局成立社工站设立推进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本县(市)社工站的选点规划、组织实施和跟进工作。制定社工站设立实施计划,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每季度向州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依法依规与服务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和服务监管,监督指导承接机构按标准配备驻站社工并向州民政局备案。

(三)承接机构及选派社工。负责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负责一线服务社工的专业指导和内部督导,做好与县(市)民政局、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县(市)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设立方式及标准

(一)街道社工站。县(市)民政局要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实化细化社工站服务内容。重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业服务,逐步扩大至全体居民。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形成多元有序规范参与、居民能力逐步提升为重点的城市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乡镇社工站。县(市)民政局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开展专题培训、联合招聘、鼓励和引导当地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力培育本土化社工。社工站重点针对民政服务对象、三留守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业服务,围绕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参与乡村治理。

(三)参与主体。社工站购买服务主体为县(市)民政局,鼓励乡镇(街道)自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负责本区域设立社工站实施细则的制定,负责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标和活动实施。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承接主体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机构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质,包括业务范围涵盖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内容,拥有开展专业服务的专业团队,社会信誉和良好诚信记录等。

(四)人员配备。社工站采取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行或直接聘用专业社工的模式,每个社工站配备社工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是持证社工),各地可根据服务对象数量、服务内容自行确定。城市街道社工站选派社工为持证社工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农村乡镇社工以当地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为主,通过专业培训使其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考取社会工作资格证。

(五)阵地建设。由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不少于15㎡的办公用房,配备桌椅、打印机、电脑、文件柜等基本办公设备。可整合当地党群服务中心、儿童之家、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敬老院、幸福院等场地,为社工提供开展服务的专门场地,鼓励一室多用,并逐步建立个案室、小组活动室、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社会工作专业活动场所。

(六)制度建设。各县(市)统一制定设立社工站实施细则、日常管理制度、督导评估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工专题培训、陪伴式督导等专业支持,指导社工站有序运行。州民政局推进工作办公室和县(市)民政局服务指导中心在实施细则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建立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范围。社工站要建全组织架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对象评价反馈等管理制度和规范。

(七)统一标识。各县(市)在社工站醒目位置悬挂“**县(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标牌,同时加挂“**县(市)**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牌子。

(八)时限要求。20232—202312月。

五、服务对象及内容

坚持弱势优先,保障专业,服务民生的原则,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力所能及的拓展服务对象和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关注特殊困难老人、空巢独居和残疾老年人群体,开展个案服务、居家照料、健康管理、社会参与、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建立服务于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将社工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

(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领域。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同时,为辖区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社会工作服务。

(四)村(社区)治理领域。围绕村(社区)治理的难点、痛点,以民主议事协商、矛盾化解为重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设计服务项目,整合各类资源促进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

(五)乡村振兴领域。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计发展,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村移风易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乡村治理。加强乡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使社工专业服务向农村倾斜,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促进服务均衡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六)社会组织领域。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作为重点,形成各县(市)都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工站都有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遍地开花的新格局。根据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可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但严禁突破购买服务内容。未经省州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六、经费保障

(一)资金标准。乡镇(街道)社工站按照每个站点不低于15万元资金标准运行。

(二)经费来源。按照省、州、县(市)三级1:1:1比例配套。各县(市)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的县(市)本级配套资金,由县(市)民政局协调财政预算资金、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用于购买服务资金和公益慈善资源,按比例要求统筹安排。

(三)购买方式。县(市)民政局按照每个社工站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进行公开招标,并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州民政局备案。县(市)民政局及时将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的专项补助资金下拨到乡镇(街道)社工站(承接主体),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等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四)资金拨付。县(市)民政局按照合同签订后拨付6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10%的标准,及时拨付到承接机构。

七、实施步骤

(一)印发方案。2月底前,州民政局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有关规范、实施步骤和乡镇(街道)等。

(二)制定实施方案。2023310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各县(市)民政局制定本区域详细的社工站设立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办法措施,各县(市)成立工作办公室和服务指导中心。

(三)启动运行和专题培训。2023410日前,乡镇(街道)落实办公用房、服务场地和硬件设施配备,县(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采购合同。420日前,各县(市)召开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推进会,从项目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社工站专题培训,提升承接机构、选派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34月底前,承接机构按照采购合同、服务清单,选派专业社工开展服务。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市)民政局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提交工作报告。

(五)项目管理和考核评估。州民政局社工站设立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州社工站设立的指导和考核工作,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将社工站设立情况纳入全州民政重点工作年度综合评估内容。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和评估。鼓励县(市)民政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自行增加社工站设立数量。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民政局要统筹谋划,推进本县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工作。县(市)民政局对社工站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社工站日常服务运行由乡镇(街道)党委负责管理,社工站站长原则上由乡镇(街道)分管民政领导兼任,副站长由承接主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选派的优秀社工担任,协助站长负责日常和专业服务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要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县(市)民政局备案。

(二)严格设立标准。社工站严格按照六有标准设置,可有效整合依托现有服务设施,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志愿服务站等公共场地和服务资源,创新多站合一工作模式。社工站采用户外挂牌或室内挂牌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xxx县(市)xxx街道(乡镇)社工站标牌,同时挂设中国福利彩票资助项目标识。

(三)规范人员配备。社工站驻站社工原则上不少于2人,其中应有1名持证社工。对于持证社工短缺的地区,可从本地乡镇(街道)遴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近的其他专科或以上学历者从事社工站服务工作。承接主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加强驻站社工教育管理和能力培训,鼓励引导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并在两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县(市)民政局要统筹谋划,加强对本县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县(市)民政局要严格落实经费保障,足额落实补助资金。

(五)加强资金监管。省州民政部门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业务指导、政策解读,制定评估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县(市)民政局要时刻紧绷资金安全这根弦,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流程,坚决杜绝以赚钱为目的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在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过程中借机渔利,严格监督经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在为民服务上,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经得起后续审计。

(六)营造宣传氛围。县(市)民政局要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交流、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对社工站设立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收到实效。要加强对社会工作宣传的指导,社工站通过开设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服务、经验等内容的宣传报道与互动交流,提升新闻媒体关注度和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附件: 1.调整甘南州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推进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2.2023年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任务分配表

 


附件1

 

调整甘南州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推进

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州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推进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推进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

洪小流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任小军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华教才让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梅花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杨有余 社会救助科科长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王玉梅 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郑亚军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王鹏程 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副科长

格让草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副科长

扎西尼玛 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科员

梁瑞珍 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科员

卢丽娟 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科员

二、推进工作办公室职责

指导推进县(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设立和运行工作,指导县(市)落实本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等资金,用于购买乡(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对县(市)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活动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州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考核工作。

 

附件2

2023年全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任务分配表

县(市)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任务数(个)

乡镇(街道)名称

合作市

3

勒秀镇、那吾镇、佐盖曼玛镇

迭部县

4

益哇镇、卡坝乡、尼傲乡、桑坝乡

临潭县

6

冶力关镇、王旗镇、洮滨镇、长川乡、流顺镇、店子镇

卓尼县

5

扎古录镇、阿子滩镇、申藏镇、完冒镇、藏巴哇镇

舟曲县

6

巴藏镇、坪定镇、江盘镇、武坪镇、 八楞乡、憨班镇

夏河县

4

甘加镇、麻当镇、唐尕昂乡、桑科镇

玛曲县

3

齐哈玛镇、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

碌曲县

7

玛艾镇、尕海镇、郎木寺镇、西仓镇、双岔镇、拉仁关乡、阿拉乡

合    计

38


相关文档

  

Copyright© 2019 GNZRM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甘南州大数据中心

联系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    投稿邮箱:tougao@gnzrmzf.gov.cn   ICP备案号:陇ICP备14000511号-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07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