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甘教基二〔2018〕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树立融合教育理念,按照“特教特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特教体系,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医教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持专业支撑,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关注的发展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坚持统筹推进,普特融合;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1.教育体系全面完善。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全免费教育。
3.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和巡回指导工作。加强随班就读、特教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4.师资队伍全面加强。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足额配备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培养随班就读兼职教师团队,加大在岗教师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努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1.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管办体制。教育部门做好统筹和规划实施工作,并及时通报入学情况;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体系,并加强督导;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建立0-6周岁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体系,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指导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工作;残联部门做好残疾儿童信息管理、指导开展残障儿童早期康复、资助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收养残疾孤儿、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编制、规划等部门根据职能,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2.落实“一人一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残联部门负责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建立全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联合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具体的“一人一案”,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均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3.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残联、民政等部门每年定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幼儿园和小学要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做好生源地动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依托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建立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纳入学籍管理。逐步在接收有10名以上特殊儿童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
4.扎实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由州、县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业力量,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予以推进,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幼教班(部),不断扩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规模。在残疾儿童较多的幼儿园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服务。
2.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州内普通高中要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轻度残疾初中毕业生入学随班就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为残疾青少年的就学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大普职融合力度,按照学生个性发展和潜能培养的方向分类实施残疾学生职业培训,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支持校企合作,鼓励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适合各类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逐渐形成富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学校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育与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三)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
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落实每生每年最低6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年度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并逐步提高。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或财政拨款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
2.加大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投资839.55万元,修建操场、大门,购置先进的教育教学、康复和现代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争取中央资金3996.26万元,新建综合教学楼、宿舍楼、教师监管房、实训室和康复基地,新建校舍面积12540.34㎡,其中,新建宿舍楼2508.00㎡,教师监管房3860㎡,综合楼3692.34㎡,新建职业实训室、康复基地2480㎡,实施校园道路修建、场地硬化,校园绿化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让残障学生享受更好的特殊教育。
3.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残疾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对建档立卡户在园残疾幼儿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4.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捐资助学,举办特殊教育机构、早期康复机构。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奖补的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民办学前康复机构的支持,对在民办学前康复机构就读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4.保证各项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2号)等规定管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及购买特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园无障碍环境改造等。
(四)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1.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市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2.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咨询机构。各县市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整合发挥各类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要与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在特殊教育中融入职业教育,教授中度残疾程度以上的学生一技之长,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会基本自理和自立,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切实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大教师引进和培养力度。采用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积极从国内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和康复专业招聘优秀毕业生,优化特殊教育师资结构,提高师资的整体水平。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州特殊教育学校承担我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培训。州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实行全员培训。注重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培养选拔工作中,给特殊教育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予以倾斜。
2.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各地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定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拓宽晋升渠道。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及课程改革
1.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进差异化和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班班通,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州、县市卫生计生、残联要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教育部门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实现残障学生康复与教育的有机整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
2.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研究。州特殊教育学校、州教科所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重点从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指导特殊教育实践,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特殊教育发展主体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特教特办,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结合国家和省州计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并将其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深化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各县市政府要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建立残疾孤儿信息管理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优生优育、残疾儿童少年早期筛查、医学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建立全州残疾儿童医疗与康复档案等工作。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加强教育督导,推动特殊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建立特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分别于中期和结束时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特殊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各地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特殊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要善于总结在教师补充、健全机制、送教上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树立和推广优秀残疾人典型,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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