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蒲国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州政发〔2013〕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接甘南任字〔2013〕33号通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蒲国安同志提任合作一中副校长(副县级);
丁维新同志提任合作藏中副校长(副县级);
南拉加同志提任合作藏中副校长(副县级)。
蒲国安、丁维新、南拉加等三名同志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间从即日起计算。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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