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gw/2021-00014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二次答复
  • 发文字号:州发改办发〔2021〕352号
  • 发文机关:州发展和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9-14
  • 发文日期:2021-09-17

旦正加、旦知才让代表:

你们在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阿木去乎镇建立夏河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我委认真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卫生院已按照国家标准在2015年下达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目前,夏河县未向我委提供有关阿木去乎镇卫生院升格为夏河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相应材料。因此,建议夏河县积极同省、州卫健主管部门衔接,争取将阿木去乎镇卫生院升格为夏河县第二人民医院,待有关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我们将纳入“十四五”规划中,通过发改渠道积极争取落实建设资金。

联系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0941-8212595

 

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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