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jj/2021-00031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州建函〔2021〕70号
  • 发文机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1-09-17
  • 发文日期:2021-09-18

尊敬的武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实施项目改造的建议》(第12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甘南州抢抓国家和省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精心谋划,统筹协调,狠抓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

为切实做好合作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有效解决全市棚户区现状,按土地权属单位将合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为州级和市级,同时按拆除新建、改扩翻建及老旧楼住宅小区改造三类进行实施。根据摸底调查,合作市城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小区100个,涉及楼栋174栋,住户5812户。截至目前,州、市两级已完成棚户区改造63个小区,96栋楼,3065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8个小区,31栋楼,1441户。重点对小区内道路、绿化、供水、供热、污水、雨水管网改造和燃气管网敷设、屋面防水等内容进行改造。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13个小区,已于6月中旬进场施工。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衔接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精简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解决项目建设中各种困难和问题,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力加快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二是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积极申报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合作市剩余的16个老旧住宅小区将纳入2022年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待项目计划下达后尽快进行施工改造。同时,将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的机制,确保改造内容和改造成效。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月通报制度,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全面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住建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电话:8212989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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