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689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0-10-09

尊敬的郭刘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舟曲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场的提案》(第16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悉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163号建议《关于支持建设舟曲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一是及时组织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赴合作市、卓尼县调研城市建筑垃圾日常监管和处理,以及学习合作市巴盟建材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为更好解决你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与州发改委衔接咨询申报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相关事宜,经沟通,国家对申报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有比较严格的条件,即就是处理设施项目必须在本地区资源利用循环园区内配建。目前,按照国家申报审核要求,舟曲县尚达不到申报条件。

经过学习调研和我局多次督促指导,舟曲县在建筑垃圾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县城管局向县政府汇报了调研情况,并结合舟曲县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域范围内弃渣点进行了实地选址,最后确定在老城区王家山垃圾填埋场周边临建建筑垃圾弃放点,对县域内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填埋。二是建立了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实行“两点一线”(工地点、弃渣点、公路沿线)、源头控制和全天监控的措施,对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和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并要求在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填埋,有效防止了违章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州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并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甘南州住建局环整

联系电话:0941--8210819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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