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641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0-07-13

刘振恒、严和平、王力、卢雪梅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建设区域性林草碳汇项目和碳汇交易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生态保护建设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建设区域性林草碳汇项目和碳汇交易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需求,非常符合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也非常切合甘南州林草高质量发展实际需求。收到建议办理件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到省林草局专题对接,经省局请示国家局相关司,答复如下: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在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于201712月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于2012年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已备案了《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4个林业碳汇相关的方法学,支持林业碳汇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截至20173月底,已有27个林业碳汇项目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并已有碳汇项目通过碳交易试点省市的碳市场抵消机制获得了经济收益。国家正在研究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林业碳汇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对生态环保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积极作用。

2018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92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实施林草碳汇市场化建设工程,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加快发展碳汇交易。截止目前,我州利用林业监测体系和监测成果,并辅助地面遥感大样地调查,以《LULUCF碳汇计量监测技术方案》为依据,采用规范和统一的技术方法,开展了甘南州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共完成36个样地碳汇计量监测,为掌握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引起的碳汇量变化情况提供有力的支撑,为林业碳汇参与国内国际碳交易,国内谈判涉林议题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州下一步开展碳交易提供了重要依据。

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建设区域性林草碳汇项目和碳汇交易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当前,省上还未出台有关推进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相关政策,经多方衔接争取,暂时无法解决。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紧密跟踪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争取早日在甘南率先开展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生态保护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彭新军      联系电话:0941-8213080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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