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636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0-09-16

杨继学代表:

根据您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制止不文明旅游行为、切实加强草原保护的建议》,我局作出如下答复:

一是针对游客随意将车辆驶入公路两旁草原的现象,2019年8月,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转办通知》 (州政督字(2019) 153号)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安排部署,及时向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依法全面治理游客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通知》, 要求各县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加强管理;同时督促开展“全面依法治理游客破坏生态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自通知下达后,各县市积极组织草原监理执法人员、村级草原管护员对所属辖区内重点景区、观景台、旅游点以及公路两傍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有游客乱仍垃圾、乱停车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劝导阻止,同时,向广大游客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

二是为切实做好草原保护工作,合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依法保护草原,禁止车辆碾压草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5月发布《合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驶入草原的通告》,并在合冶公路、彩儿隆沟等易从道路进入草原的路段设立草原管护路障36处、悬挂宣传牌36个、挖障碍沟渠28处、设置路障2处,有效制止了车辆离开道路驶入草原的现象发生。同时在日常巡查监管中,与全市79名村级草管员开展片区巡查监管,劝返碾压草山车辆600余辆次,劝返人员2000余人次。

通过以上措施和专项行动的开展,一方面使广大游客对草原保护和草原法律法规的用途管制有了新的认知,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懂得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我州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在本次机构改革之前全州专职草原监理执法人员仅有52名,人均监管草原面积78万亩,监管任务本就非常繁重。再加上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县(市)草原监理力量由于人员身份问题,被分散到生态环境局或农业农村局的事业单位,导致目前草原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因此,呼吁各级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文化和广电旅游等部门包括广大农牧民群众密切协作,对擅自驾驶车辆离开道路驶入草原碾压草原植被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草管员开展依法劝返工作,对经劝返无效或破坏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由草原监理执法人员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予以媒体曝光,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林草工作。

联系人:索艳萍    联系电话0941-8218251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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