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565
  • 标      题: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0-06-10

拉毛加代表

在甘南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是农牧村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前沿和主体,承担着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饲养场地消毒灭源、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养殖者的培训指导、养殖档案建立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服务等工作。

2006年,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关于我州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州委知字〔200623号)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6114号)中关于“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为:纯牧业乡镇每站8名,半农半牧区乡镇每站6名,农区乡镇每站5名”的要求,我州健全了乡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多年来,在州、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镇畜牧兽医站充分发挥了基层动物防疫监管和畜牧兽医科技推广职能,为促进我州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我局调研,近年来,由于原有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到龄退休、大中专院校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数量少、人事部门停止事业单位招录、乡镇站原有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其他单位等原因,夏河县部分乡镇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全县14个乡镇兽医站现有工作人员61人,其中吉仓、甘加两个乡镇兽医站仅有工作人员2人,技术力量薄弱。虽然夏河县每年组织对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个星期的集中轮训,但是培训内容以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乡镇站人员对新理论新技术学习不够,影响了基层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据调研,从2014年开始,夏河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由原夏河县畜牧兽医局移交各乡镇政府管理,人、财、物三权归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站的管理仅限于业务督促指导。根据《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乡镇兽医站建设,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因此,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归县、乡两级政府管理。

对于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缺编问题,夏河县农业农村局多次与人社部门、乡镇政府协调沟通,但是由于涉及人员编制、专业技术等多方面的因素,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今年4月中旬州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督查中,州畜牧兽医局再次就此问题向夏河县人民政府、夏河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反馈,并对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再次提出了要求。经夏河县农业农村局多次汇报争取,夏河县委、县政府同意在下半年全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中,优先招聘一批畜牧兽医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根据各乡镇工作实际需要分配到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夏河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并及时与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和乡镇政府协调,争取增加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招录数量,尽快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同时,组织县级畜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加大对乡镇站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欢迎一如继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州畜牧兽医工作发展。

顺祝身体健康。      

联系人:赵文俊,联系电话:17709416966

           

甘南州畜牧兽医局

            202065

  

Copyright© 2019 GNZRM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甘南州大数据中心

联系地址:甘肃省合作市人民街96号    投稿邮箱:tougao@gnzrmzf.gov.cn   ICP备案号:陇ICP备14000511号-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081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07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