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2020-00131
  • 标      题: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7-02

州林造字〔2019〕268号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十六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楞木代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请建立洮河林区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合作市生态保护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建立洮河林区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对洮河林区非常符合,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收到建议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相关科室到省上相关部门进行了衔接争取。目前,我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已基本建立,全州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已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为全面落实你提出的建议,我局从以下几个政策方面对林区群众给予了生态补偿:一是合作市林区群众每年有效管护森林面积14.46万亩,年落实集体个人公益林补助补偿资金183万元对林区群众进行了兑现;二是为切实保障林区群众生态保护利益,我局在安排合作林区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00名的基础上又增加生态护林员110名,全市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共410名,每人每年落实管护报酬8000元,年兑现报酬资金328万元;三是在天保工程和公益林管护方面,又聘用洮河林区当地护林员8名,年报酬1万多元。下一步,我们将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建立森林管护将逐步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实现林区群众增收和森林得到有效管护的“双赢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生态保护和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林草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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