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191203-000040-155
  • 标      题: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办理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8-10-29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办理州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和州政协十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交由州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共39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3件,政协委员提案218件。为了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分解到本单位的建议和提案,与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相衔接,与政策、项目、资金的争取落实相结合,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涉及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意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相互沟通,积极合作,共同办理。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凡是有条件或经过努力能解决的,必须创造条件,加大落实力度。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因其他条件制约年内无法解决的,要据实向代表、委员解释,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

三、各承办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对分解到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议提案,筛选出重点办理件,进行现场办理。州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做好现场办理督办工作,及时向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协领导汇报,成熟一件,现场办理一件,争取今年的现场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在办理结束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及时、规范地答复代表和委员,做到一件一复、每件必复,办理结束后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进行二次答复。同时,要准确分类办理结果,在答复件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标“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标“B”,所提问题因政策因素或条件所限留作今后工作参考的标“C”。

五、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查工作,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质量。务必于10月30日前,办结建议提案,并答复相关代表和委员,同时报送州人大代工委、州政协提案委和州政府督查室,并抄送有关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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