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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191202-224234-913
  • 标      题:关于对合作市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17-06-29

合作市人民政府,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1日召开的全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5月4日,由州政府督查室、州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合作市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作市1-4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合作市城区优良天数106天,不达标天数1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0.6%,高于目标值2.1个百分点。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98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同期上升27.8%,高出年度目标值2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49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同期上升16.7%,高出年度目标值13微克/立方米。其中4月1日至4月30日,合作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77微克/立方米,较上月环比下降8.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33微克/立方米,较上月环比下降10.8%。综合分析,虽然4月份颗粒物物浓度值较上月有所下降,但是1-4月份较去年同期相比仍然不降反升,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依然异常艰巨。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后,合作市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部署,强化督察检查,合作市按照赵凌云州长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会上的指示要求,制定了《合作市大气污染黄色预警期间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化管理“一长三员”职责,采取白天监督、夜间巡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4月份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现场检查发现,合作市城区高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州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合作市美森佳苑三期丽安家园廉租房建设项目、州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等建筑施工工地未按《甘南州建筑施工现场车辆出场及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施工车辆进出口冲洗平台和设备,现场裸露土壤未覆盖,主要道路未硬化,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上墙。尤其是州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施工场地未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严重。同时,环城东路两旁大多开挖裸露土壤未采取覆盖遮挡措施,晴天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雨天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普遍。

二是餐饮油烟治理严重滞后。3月份督查发现,合作市城区有59家餐饮业单位未使用清洁能源,54家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尤其是27户学校食堂和7户企事业单位食堂未完成改造任务,截止目前仅有14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东五路牛二牛牛肉面、金大碗牛肉面2家餐饮单位对上次督查指出的问题不够重视、屡查不改,此次督查仍然存在油烟未经过油烟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污染。

三是煤质管控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城区16家煤炭销售点搬迁至甘南煤炭交易市场,有1家分散销售单位不在城市建成区内。4月份质监部门开展了3次煤质抽检,全覆盖抽检了27批次,从检验报告来看,虽然硫分、灰分均达到省、州标准,但由于煤炭生产点的煤质挥发分较高,导致进入我州市场的煤质挥发分均严重超标,煤质源头管控措施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滞后。经公安部门统计分析,全州目前仍有168辆黄标车和6594辆老旧车需要淘汰,按照去年的50%的淘汰比例,今年全州至少要完成3381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任务,但1-2月份全州仅淘汰11辆黄标车和446辆老旧车,淘汰进度严重滞后,距年度目标任务还相差甚远。

五是城区天然气入户进度缓慢。推动天然气入户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方法不多、成效不明显,加之广大居民对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天然气入户进度慢、使用率低。城区部分路段天然气管网敷设进度慢,导致城区燃煤锅炉改造无法接入天然气管网,餐饮企业不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严重影响煤改气进度,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合作市人民政府和州市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空气质量“黄色”预警期间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加快整改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终期考核评估年,若 完不成省上下达我州的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优良天数比例3项控制指标任务,省上将采取“一票否决”或限批、限评等强硬措施。因此,合作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感和时间紧迫感,落实好州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认识、再提高、再强化,尽快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严防省上启动空气质量“橙色”预警,确保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任务。

(二)全面抓好“冬病夏治”。合作市和州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甘南州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前安排抓好“冬病夏治”落实工作,尤其要对各类施工场地作业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道路湿法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人工清扫。同时,加大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煤炭质量管控、机动车尾气管控等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道路硬化和集中供热率及天然气入户率。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合作市要加大空气质量“黄色”预警期间的督查检查力度,每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继续落实夜间巡查,重点督查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煤炭质量管控、企业稳定达标、扬尘污染防控、面源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六张清单”任务和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大网格化监管力度。合作市全面落实严防严控综合措施,加强网格化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按照“一长三员”制度,靠实工作职责,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五)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合作市政府要对督查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一长三员”相关人员,按照“一通报、二约谈、三追责”制度,及时进行约谈问责,严肃追究一些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责任,并将查处结果报送纪检、组织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依据。

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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