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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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签订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7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州工信发〔2020〕101号




各县市工信局(工信和商务局):

根据甘肃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防灾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2020年全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涉及我局分管领域中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产业,属易燃易爆的高危行业,其产品销售和使用的风险性较大,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呈多发递增趋势,须深入研究分析,完善措施,各县市工信局要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本承诺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从安全监管、企业管理等方面查找了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强凋要通过落实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主体责任、推进科技进步、深化专项整治等措施,加强民爆产品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化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加速推进复工复产

民爆企业在疫情期间,要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关。一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补进度、赶工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经营现象;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二要全面开展复工复产隐患排查。制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隐患排查计划,复工复产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三要组织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复工复产前,组织所有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学习复工复产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四要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各县市工信局要精准把握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提前谋划、及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将此件转发至本辖区内民爆公司,经民爆公司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县市工信局存档备案,并将承诺书于6月12日前上报至州工信局电力与安全生产监督科。


联系人:杜建华         联系电话:8212682

                          传真:8212067


附: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甘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7日


甘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527日印  

附件: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1、持证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业务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坚守岗位,确保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班中不得做其他无关的事。
3、严格检查入库证件,闲人严禁进入库房
4、搞好库房卫生,要确保仓库通风良好,灯泡不得超过60kW,不使民爆器材受潮变质,库内温、湿度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5、负责民爆器材的入库验收,按规定保管和储存民爆器材,不得超期或超量储存。
6、严格按照安全和技术规定,进行电雷管的全电阻检查。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雷管
7、认真做好各类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字迹清楚,确保收发帐、卡、物三相符。
8、严禁民爆仓储库房转租、转借,定期检查库房各种安全设施,经常巡查库房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严格按照业务管理部门下达的消耗定额,凭证发放民爆器材

10、对放、监炮员执行领用、清退制度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把关。发现有私自转借、井下存放和代领、冒领嫌疑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分类处理。
11、作业时不将炸药、雷管混装或者同时运输。
12、爆破后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破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好当日爆破记录,按照规定登记消耗使用环节记录。
13、领取炸药时必须由爆破作业人员领取,无关人员不得领取。领取完成后分别装入爆破物品临时保管箱后,并且设舲双人双锁。
14、不将起爆器随意丢放,无专人看管者。

15、不将火工品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或者私自储存爆破物品。
16、在火工品到现场后立即进行警戒在装药过程中除爆破人员其他与爆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靠近装药现场。
17、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后,施工方安全员必须签字确认,不许非发生爆破作业人员代签。
18、在爆破、运输、装药环节不吸烟不使用明火。
19、工作面装药时,人员必须撤离安全地点,做好警戒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通知附近作业人员撤离安全地点,方可爆破。
20、作业人员在交接班时将爆破物品及爆破器材交接清楚。
21、消防器材齐全,定期检查,更换药剂,做到完好、熟练使用。
22、库房周围保持整洁、无杂草、不乱堆杂物。
2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4、及时、如实报告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

注:本承诺书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溯依据,必须由责任人签字(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员),不可代签,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签字单位承担。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              身份证号:     

安全管理员:            身份证号:

                                                                              2020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