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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3-09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甘南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甘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九三月

 


   

1、总则 3

1.1编制目的 3

1.2编制依据 3

1.3适应范围及启动条件 3

1.4工作原则 3

2、组织机构及职责 5

2.1组织机构 5

2.2组织机构职责 6

2.3办事机构职责 6

3、预防与预警 7

3.1监测 6

3.2 预防监测措施 7

3.3预警行动 8

3.4信息报告与 9

4、应急处置 10

4.1响应程序 10

4.2应急响应 11

4.3处置措施 11

4.4事故现场处置 11

4.5信息报 11

5、应急结束 13

6、后期处置 13

6.1事故处理完成 13

6.2恢复重建 13

6.3调查与评估 11

6.4恢复生产 11

6.5信息发布 11

7、保障措施 14

7.1人力保障 14

7.2物资保障 15

7.3应急装备保障 11

7.4通讯方式 11

7.5应急注意事项 11

8、责任与奖惩 14

9、监督管理 14

9.1预案演练 11

9.2宣传教育 11

9.3预案管理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全州工业系统生产安全预防和应急管理体系,适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和谐甘南、平安甘南。在全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及时地组织起来,有效地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人员伤亡,切实维护工业企业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稳定经营,全面促进企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现根据甘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并结合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甘南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1.3适应范围及启动条件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州工信系统分管领域工业企业所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全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一次发生Ⅲ级以上事故,即启动此预案。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协同处理,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以及企业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一旦发生生产安全或灾害事故,要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会同安监、环保等部门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

1.4.1以人为本。把保障职工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减少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日常管理,在生产一线、重要环节要设置专人值守,明确责任,强化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培训,使每位员工都树立忧患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1.4.2预防为主。把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强化监测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为主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对企业厂房、车间、冷库设施、危化物品储藏库房等重点领域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1.4.3依法规范。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预防和处置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4协同处置。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在州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企地联系协调制度,依靠属地应急救援队伍的力量,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1.4.5资源整合。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救与依托外援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效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1.4.6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企业、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灾害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应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形成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组织机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特成立甘南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长:白留祎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杨建林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员:梁   电力与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

孙海娟 电力与安全生产监督科副主任科员

杜建华 电力与安全生产监督科科员

袁奂兴 合作市工信局局长

王尔仁 临潭县工信局局长

苏奴东珠 卓尼县工信局局长

   舟曲县工信局局长

杨永平 迭部县工信局局长

才桑加 碌曲县工信局局长

登云 玛曲县工信局局长

闫克峰 夏河县工信局局长

2.2组织机构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抢救预案;

2)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负责协调调用各类应急救援设施;

4)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3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力与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梁梅同志担任,负责全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工信局、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2.1负责在对全州工业企业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

2.2.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州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3配合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4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根据预案实施或演练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完善的意见建议;

2.2.5指导县市工信局组织企业进行预案的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2.6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相关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2.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预防与预警

3.1监测

各县市工信局要督促各工业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其它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3.2预防监控措施

3.2.1民爆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人员是否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民爆器材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化管理。

3.2.2机械设备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2)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备等机械的操作;

3)对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2.3 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安全防火检查;

2)配置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3)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

4)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5)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3.2.4 触电预防措施

1)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2)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3)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4)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5)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3.2.5 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2)焊接、切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与规定安全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3.3 预警行动

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需要的救援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等基本信息,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迅速作出判断,对Ⅲ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交由州安委会指挥、处置。同时,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和州安委会同意后,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展开救援工作。

3.3.1预警级别与发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预警由低到高(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I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100人以上,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以及影响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属特别重大事故。

II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影响县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的,属于重大事故。  

III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属较大事故。

IV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受伤(包括急性中毒)2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属一般事故。

发生I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由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定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3.4 信息报告与处置

3.4.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相关人员应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2)相关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向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3.4.2 信息上报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性质,及时向州安委会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事故,要立即通知州县市环保部门。

4、应急处置

4.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4.2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的企业要迅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纪录,并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草

图,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同时通知所在县市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4.2.1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报请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委员会启动本预案。

4.2.2发生I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后,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将处置指挥权交由州安委会。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第一手资料,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分析事故险情,积极配合安委会研究制定事故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就近组织工业企业参与抢险,根据情况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抢险,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现场指导;

3)掌握抢救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抢险人员安全;

4)收集事故原因方面的现场资料;

5)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3处置措施

1)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及时通知公安、安监、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第一时间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3)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4)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事故发生区域进行警戒封闭,并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

4.4事故现场处置

4.4.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般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4.4.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护送至就近医院。

4.4.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此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造成伤者的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4.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发生骨折的护送至就近医院。

4.4.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

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4.5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必须1小时之内,由事故单位责任人将事故情况报告企业所在县市政府、工信局、安监局,并由其分别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2)2 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5、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后期处置

6.1事故处理完成

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备案。

6.2恢复重建

6.2.1善后处置

1)在应急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各工业企业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事后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偿。

2)妥善处理遇难、受伤人员善后事宜,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扶工作。

6.2.2调查与评估

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相关单位应向事故调查组提供调查处理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汇总并向事故调查组移交有关现场资料。

6.2.3恢复生产

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要积极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后续防范措施,立即进行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抢修、人员情绪安抚以及抢救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企业在具备生产安全条件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6.5信息发布

全州工业企业I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由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定专门部门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各种防范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消息。新闻单位报道的各类图片、情况、数字要按照统一的口径公开报道,未经确认不得擅自公布。

7、保障措施

7.1人力保障。全州各工业企业都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市工信局都要建立应急队伍信息库。发生I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后,工业企业系统的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援队伍由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系统外的报请州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予以协调救援。

7.2物资保障。全州各工业企业都要建立应急物资库,明确储备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和调拨程序等,要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

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各县市工信局都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发生III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后,由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调拨。

7.3应急装备保障。全州各工业企业要随时做好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各县市工信局要随时掌握企业应急救援设备的状况,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抢险、救灾、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特种设备、大型专用设备征集调用数据库,每两年组织一次普查。

7.4通讯方式

应急工作相关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联系电话

1

火灾报警

119


2

公安报警

110


3

救护报警

120


4

州工信局办公室

8212067


5

州工信局电力保障与安全生产监督科

8212682


7.5应急注意事项

7.5.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首先实现自救,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报警,寻求支援;

7.5.2现场人员不能自救时,应立即向“119或110”或县市工信、安监部门及企业安全负责人报警;

7.5.3报警内容:准确报出事故时间、地点、单位、路径、事故性质;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危险程度及有无人员伤亡。

8、责任与奖惩

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表彰;对因公伤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和表彰奖励;对在应急救灾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监督管理

9.1预案演练。全州工信系统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根据地域分布由多家企业联合演练,并总结好演练经验,形成演练报告上报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演练由各县市工信局组织实施,演练时可邀请州县市相关部门参加。

9.2宣传教育。州、县市各级工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广大职工安全自救、互救等常识的日常教育管理,切实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时刻将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

9.3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情况,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