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动态

  • 2018-10-10导出word二0一八年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二0一八年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共有6521名,录取5947名,录取率为91%。其中,三本以上院校录取2048名(理工类687名,文史类1205),录取率为31%。

    按批次分提前批艺术体育类录取156名(普通类138名,以汉为主类3名,以藏为主类15名);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149名(普通类137名,以汉为主类1名,以藏为主为类11名);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1499名(普通类602名,以汉为主类90名,以藏为主类807名),第三批独立本科录取244名(普通类241名,以汉为主类2名,以藏为主类1名)。第四批高职(专科)录取3899名(普通类3011名,以汉为主类332名,以藏为主类556名),录取率为60%。

    录取总数中,天津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项目录取35名,其中二本天津中医学大学录取1名。三本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34名(理工类31名,文史类3名)。

    藏区专项招生计划录取568名,其中本科435名(普通类346名,以汉为主类23名,以藏为主类66名)。高职(专科)133名(普通类120名,以汉为主类5名,以藏为主类8名)。

    民语类考生录取中,通过“双记总分”录取到普通院校1010名,其中本科122名(以汉为主类29名,以藏为主类93名)。高职(专科)888名(以汉为主类332名,以藏为主类556名)。

    报名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共有385名,录取246名,录取率为63.9%。其中农林牧渔类5名,医药卫生类115名,工业类35名,信息技术类15名,教育与文化类76名,。

    报名参加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考生共有1313名,录取1244名(五年制高职及3+2学校1名,联合办学885名,普通中专358名),录取率95%。其中州内学校录取802名,州外学校录取442名。

  • 2018-09-07导出word甘肃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甘肃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18年下半年NTCE笔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笔试报考学段及科目

    目前,NTCE开考5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设置科目如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2017年下半年新增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2017年下半年新增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其他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日程安排及考试收费标准

    2018年下半年NTCE笔试注册报名日期为9月4日-9日17时;审核确认日期为9月4日-12日17时;缴费确认截至日期为9月14日24时。

    NTCE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5元/科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7] 840号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

    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

    黑白或彩色均可;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附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及在线支付银行列表)。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3.笔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

    4.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11

    华夏银行

    2

    建设银行

    12

    交通银行

    3

    工商银行

    13

    浦发银行

    4

    平安银行

    14

    光大银行

    5

    民生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6

    兴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7

    农业银行

    17

    中信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18

    中国银行

    9

    北京银行

    19

    上海银行

    10

    邮政银行

    20

    银联支付

    5.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区

    代码

    考区

    名称

    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地址

    咨询电话

    6201

    兰州市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15343601890

    6202

    嘉峪关市

    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

    0937-6226224

    6203

    金昌市

    市招考办(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0935-8212043

    6204

    白银市

    市招考办(白银区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18楼)

    0943-8221510

    6205

    天水市

    市招考办(秦州区建设路74-2号)

    0938-8222238

    6221

    酒泉市

    市招考办(肃州区市政大厦15楼)

    0937-2614220

    6222

    张掖市

    市自考办(甘州区南环路644号)

    0936-8228753

    6223

    武威市

    市自考办(武威市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602室)

    0935-2213464

    6224

    定西市

    市招考办(安定区公园路21号)

    0932-8227572

    6226

    陇南市

    市招考办(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C1广电大厦15楼)

    0939-8232098

    6227

    平凉市

    市教育考试中心(崆峒区红旗街191号)

    0933-8213707

    6228

    庆阳市

    市自考办(西峰区陇东大道零号庆阳六中西侧)

    0934-8684150

    6229

    临夏州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西关北路4号)

    0930-6219937

    6230

    甘南州

    州自考办(合作市当周街119号甘南州教育局)

    0941-8213447

    二、获取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10月29日-11月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2018年下半年NTCE笔试日期为11月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表:

    时间

    类别

    11月3日(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课

    考生凭两证(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查询成绩

    12月1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下载长期保存;如有遗失,可重新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重要提示

    1.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 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3.考生必须亲自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甘肃考区NTCE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NTCE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5.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6.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7.有关NTCE考试的、其他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8.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8月26日

  • 2018-09-07导出word甘南州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甘南州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网上报名

    9月3日至12日,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另外,考生可于9月10日至12日到州教育局自考办办理自考免考手续。周六、周日照常接受考生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若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等信息有误,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登记、修改,无误后进行现场照相确认。

    现场确认

    9月3日至12日,新考生报名须先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ganseea.cn/)注册个人信息,通过网银支付20元准考证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照相。只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付费的考生按未报名处理,不能参加此次信息采集和本次考试。

    自学考试专科考生若已取得毕业证书,可持专科准考证直接报考本科层次,无须再到现场确认、照相。

    考试

    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新报名考生可在考前一周(10月15日至19日),到甘南州教育局自考办领取准考证。老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在报名确认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进行登记补办手续,并于考前一周到确认点领取。考试时,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座号通知单(自行在网上打印)方可入场。

    咨询电话及地址:甘南州教育局自考办咨询电话:09418213447

    甘南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 2018-07-19导出word甘南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甘南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甘教基二〔2018〕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树立融合教育理念,按照“特教特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特教体系,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医教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持专业支撑,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关注的发展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坚持统筹推进,普特融合;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1.教育体系全面完善。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全免费教育。

    3.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和巡回指导工作。加强随班就读、特教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4.师资队伍全面加强。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足额配备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培养随班就读兼职教师团队,加大在岗教师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努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1.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管办体制。教育部门做好统筹和规划实施工作,并及时通报入学情况;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体系,并加强督导;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建立0-6周岁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体系,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指导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工作;残联部门做好残疾儿童信息管理、指导开展残障儿童早期康复、资助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收养残疾孤儿、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编制、规划等部门根据职能,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2.落实“一人一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残联部门负责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建立全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联合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具体的“一人一案”,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均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3.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残联、民政等部门每年定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幼儿园和小学要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做好生源地动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依托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建立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纳入学籍管理。逐步在接收有10名以上特殊儿童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

    4.扎实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由州、县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业力量,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予以推进,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幼教班(部),不断扩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规模。在残疾儿童较多的幼儿园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服务。

    2.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州内普通高中要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轻度残疾初中毕业生入学随班就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为残疾青少年的就学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大普职融合力度,按照学生个性发展和潜能培养的方向分类实施残疾学生职业培训,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支持校企合作,鼓励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适合各类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逐渐形成富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学校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育与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三)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

    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落实每生每年最低6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年度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并逐步提高。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或财政拨款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

    2.加大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投资839.55万元,修建操场、大门,购置先进的教育教学、康复和现代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争取中央资金3996.26万元,新建综合教学楼、宿舍楼、教师监管房、实训室和康复基地,新建校舍面积12540.34㎡,其中,新建宿舍楼2508.00㎡,教师监管房3860㎡,综合楼3692.34㎡,新建职业实训室、康复基地2480㎡,实施校园道路修建、场地硬化,校园绿化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让残障学生享受更好的特殊教育。

    3.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残疾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对建档立卡户在园残疾幼儿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4.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捐资助学,举办特殊教育机构、早期康复机构。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奖补的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民办学前康复机构的支持,对在民办学前康复机构就读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4.保证各项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2号)等规定管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及购买特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园无障碍环境改造等。

    (四)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1.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市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2.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咨询机构。各县市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整合发挥各类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要与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在特殊教育中融入职业教育,教授中度残疾程度以上的学生一技之长,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会基本自理和自立,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切实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大教师引进和培养力度。采用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积极从国内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和康复专业招聘优秀毕业生,优化特殊教育师资结构,提高师资的整体水平。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州特殊教育学校承担我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培训。州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实行全员培训。注重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培养选拔工作中,给特殊教育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予以倾斜。

    2.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各地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定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拓宽晋升渠道。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及课程改革

    1.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进差异化和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班班通,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州、县市卫生计生、残联要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教育部门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实现残障学生康复与教育的有机整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

    2.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研究。州特殊教育学校、州教科所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重点从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指导特殊教育实践,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特殊教育发展主体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特教特办,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结合国家和省州计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并将其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深化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各县市政府要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建立残疾孤儿信息管理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优生优育、残疾儿童少年早期筛查、医学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建立全州残疾儿童医疗与康复档案等工作。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加强教育督导,推动特殊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建立特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分别于中期和结束时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特殊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各地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特殊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要善于总结在教师补充、健全机制、送教上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树立和推广优秀残疾人典型,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

  • 2018-07-05导出word2018年州直及州外高中录取公告

    2018年州直及州外高中录取公告

    近年来,我州持续深化中考改革,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以考风带学风促教风,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中考期间,组织州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坐镇甘南州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通过高考视频监控系统网上巡查每个考场考试情况,并下派14个督察组到14个考点蹲点督察,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6月21日—6月22日,在州纪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试卷扫描公司进行了试卷扫描、加密、分块;6月23日—6月26日组织教师进行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在纪检组、阅卷教师、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试卷扫描公司进行网上成绩合成(合成全程进行了录像),成绩合成后,现场刻录了3个光盘,分别由驻州教育局纪检组、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业务工作人保存,同时通过电信查分热线、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成绩。

    2018年甘南州初中毕业考试从报名、组织考试、试卷扫描、网上阅卷、成绩合成、发布到普通高中录取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确保了中考成绩真实、可靠。

    2018年7月1日,州教育局组织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兰州新区舟曲中学、合作一中、合作藏中等三所学校校长、录取负责人在州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在甘南州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志愿填报系统中依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西北师大附中、嘉峪关酒钢三中、嘉峪关一中等三所学校同步远程网上录取。第一批次招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州教育局将根据第一批次录取人数,给各县市动态下达本县市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我州职普比达到3:7,着力提高高中毛入学率,全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现将州直及州外高中录取分数线公示如下:

    一、合作一中

    实验班录取分数校:573.5分;

    全州统招分数线:475.2分;

    舟曲统配分数线:457.3分;

    迭部统配分数线:450.9分;

    卓尼统配分数线:464分;

    临潭统配分数线:461.3分;

    夏河统配分数线:466.1分;

    碌曲统配分数线:458.4分;

    合作地区录取分数线:375分。

    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

    (一)普通类

    天津宏志班分数线:595分

    舟曲录取分数线:500.5分;

    全州(舟曲除外)统招线:569分;

    卓尼统配分数线:546分;

    临潭统配分数线:531分;

    迭部统配分数线:513.3分;

    夏河统配分数线:476.5分;

    碌曲统配分数线:536.5分;

    玛曲统配分数线:553.8分;

    合作市统配分数线:497.1分。

    (二)模式二(汉为主)

    舟曲录取分数线:537.1分;

    全州(除舟曲外)统招线:529.2分;

    卓尼统配分数线:379.6分;

    迭部统配分数线:495.5分;

    夏河统配分数线:481.8分。

    三、合作藏中

    模式一(藏为主)录取分数线:548.3分;

    模式二(汉为主)录取分数线:475.8;

    四、西北师大附中民族班甘南分数线:641.4分。

    五、嘉峪关酒钢三中录取分数线:475.2分。

    六、嘉峪关一中录取分数线:475.2分。

    甘南州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 2018-07-05导出word甘南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公告

    甘南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安排,切实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现象,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校园和谐快乐,甘南州教育局成立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构,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工作机构:甘南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举报电话:0941-8226795 手机:13909418195

    举报信箱:gnzjyjaq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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