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者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甘肃省舟曲县巴藏镇葱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含范围拐点坐标)
(二)专家组审查意见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41-8215113
通讯地址:甘南州合作市环城东路(甘南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监督管理科)
电子信箱:32404080@qq.com
邮 编:747000
附件:
1.甘肃省舟曲县巴藏镇葱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2.专家组审查意见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1、甘肃省舟曲县巴藏镇葱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2、专家组审查意见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