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信箱
信件内容 | |||
标 题 | 关于投诉卓尼县张小四拖欠工资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3月8日 | ||
信件内容 | 务工人(王某某)2017年在卓尼县车坝沟扎古录镇嘛路张某某处务工,57天11400元,(大写壹万壹仟肆佰元整),经多次联系索要无果,其人也失踪不见,现已过4年时间,任联系不到,现进行投诉,望政府能帮忙追回务工工资。 | ||
办理情况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3月8日,你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拖欠工资”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务工人员王某某,男。经核查:王某某于2017年在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村张某某处务工,为给私人修建民房行为,不在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且王某某提供的张某某联系方式已无法取得联系,并无法提供其他联系方式,我县已建议本人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卓尼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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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