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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公积金很委屈
写信时间 2020年09月2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省直在玛曲单位职工,专业技术岗,在玛曲县缴纳五险一金。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下,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日提高,通过家人和自己的努力积攒了一定的积蓄,想让父母在晚年的时候可以住上楼房,感受一下高处的感觉,准备给父母买房子的时候,通过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可知,在玛曲县住房公积金处贷款除了借款人符合条件以外,必须要担保人,这也可以理解,但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担保人必须是父母或者妻子且必须要有正式工作及缴纳公积金,,像我独生子一个,父母是地道农民的农民,我的妻子没考上正式工作,只能在外打工,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所以我被公积金中心拒之门外。这种政策完全是让富人更富,让那些一家人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贷款,而这些人买房子又不是刚需,他们完全可以全款买房,像我这种有心为父母妻子提供幸福生活的人却因为付不了全款而剥夺了享受幸福的权利。,我本人的收入是完全可以每月按时换掉公积金贷款的,现在却用公积金贷不了款,只能当摆设。本人觉得这种政策违背了中央的政策,违背了缴纳公积金的初衷,希望领导详细了解,让公积金发挥它原有的作用,为缴纳职工带来幸福,谢谢!
办理情况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
       9月22日,你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公积金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人(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借款人同一户口簿下的家庭成员)”、“借款人以贷款用途对应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以符合规范规定的权利作为质物,对贷款进行担保”。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年09月25日